相傳幾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語:公公)蚩尤率帶兵在黃河邊與敵對陣廝殺,直至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後方撤退,士兵們把傷兵都抬走後,阿普蚩尤對身邊的阿普軍師說:“我們不能丟下戰死在這裏的弟兄不管,你用點法術讓這些好弟兄回歸故裏如何?”阿普軍師說:“好吧。你我改換一下裝扮,你拿‘符節’在前麵引路,我在後麵督催。”
於是阿普軍師裝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樣,站在戰死的弟兄們的屍首中間,在一陣默念咒語、禱告神靈後,對著那些屍體大聲呼喊:“死難之弟兄們,此處非爾安身斃命之所,爾今枉死實堪悲悼。故鄉父母依閭企望,嬌妻幼子盼爾回鄉。爾魄爾魂勿須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屍體一下子全都站了起來,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節”後麵規規矩矩向南走。敵人的追兵來了,阿普蚩尤和阿普軍師連手作法引來“五更大霧”,將敵人困在迷魂陣裏。因是阿普軍師所“司”(實施、操作意)之法術讓大家脫的險,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於阿普老司最後所用的禦敵之實乃“霧術”,而“霧”筆畫太多難寫,於是改寫成一個“巫”字取而代之。其實,這巫字也是個象形文字:上麵一橫代表天或者霧,下邊一橫則代表地,而中間的那一豎就表示“符節”了;豎的兩邊各有一個人字,右邊那個代表阿普蚩尤,左邊那個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兩個人聯合起來才能作巫術。
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裏。
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裏喚回來;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
趕屍原本隻趕死在戰場上的屍,發展到後來,老司也幫那些被官府冤枉殺死的人趕屍回鄉。
“辰州符”趕屍的地域範圍往北隻到朗州(常德)不能過洞庭湖,向東隻到靖州,向西隻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雲南和貴州。傳說,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國轄地,再遠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趕不動那些僵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