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不知道上輩子是誰,也不知道做過什麼事,但她隻知道這輩子活得是太不容易了。她是山裏長大的孩子,從小家裏窮,兄弟姐妹又多,父母照顧不過來,於是在她十幾歲的時候就來到城裏打工了。因為自己也沒念過書,所以她幹的活兒都是最卑賤的,不知道受過多少次的屈辱。好在是她遇到了一個好男人,沒多久他們就結婚了。因為張玉的家裏窮,所以她出嫁的時候根本就沒有什麼像樣的嫁妝,但是張玉沒感到有什麼失落,“我找到了一個愛我的人,使用多少錢也買不來的”,自從結婚的那天起,她對自己的未來是充滿期待。
“情知此會無長計,咫尺涼蟾亦未圓”,然而幸福的非但生活沒有降臨在她的身上,反而是厄運當頭。她和自己的丈夫經營的買賣被人騙得是一分錢都沒剩下,債主是天天的逼門討債,而且這個時候,他的丈夫又查出了已經是身患肝癌,但是張玉當時還是想無論如何也要帶丈夫去看病,但是遭到了他的反對,“小玉,不要管我了,你帶著兒子走吧”,
“那怎麼行呢,我們要是走了,那你怎麼辦”,張玉是死活不肯放棄身患疾病的丈夫,“要死咱們死在一起”,
“不要說傻話了,我們還有兒子呢,你好好的撫養他長大,將來讓他讀書”,說到這裏,這個男人讓張玉給他去倒杯水,然後就在張玉端著水杯回來的時候,發現人已經不見了。第二天一早,警察就來到了張玉的家,告訴她,昨天晚上,她的丈夫去搶金店,被趕來的民警是當場擊斃,警察讓她趕緊去醫院一趟去認領一下屍體,把死者的後世處理掉。
張玉聽到了這個消息後,抱著剛剛出世小柱兒是撲通一聲攤到在地上嚎啕大哭起來,她心裏明白自己的丈夫去幹這種事,就是不想活了,反正也是身患絕症,要是能把金店強了,還能把債還上,要是搶不來,就幹脆被打死算了。但是讓張玉沒想到的是,他的丈夫本來又把手槍,但是這次搶金店卻沒有也用,而是把它留在了家裏,這也是張玉僅存下丈夫的遺物,她沒有交到警察那裏去,而是把這把手槍留在了身上,後來交給孫建軍來保管。
自從丈夫死了以後,張玉帶著兒子小柱兒就開始了亡命天涯的日子,當然,這也是為了躲債不得已才這樣做的。但是因為她身上有槍,所以不敢做火車,連坐汽車也隻能是坐個短程的,長途汽車也不敢坐,所以去哪裏都是靠用兩條腿來走路。這一路之上,張玉是受盡的苦難,她幾乎把所有的髒活累活都幹了個遍,但是也沒掙下幾個錢,其實她的歲數不大,又是個“川妹子”,身材是小巧玲瓏的,長得也很招人喜歡,所以有不少的男人都對他是投桃報李,真情也好,假意也罷,反正這人是不在少數,但是張玉是一個也沒看上,但是這時候她發現這倒是一個掙錢的好機會,於是就開始為了金錢是誤入歧途,最終是毀了自己,而且也毀了孩子小柱兒,她現在真是追悔莫及,要是早聽孫建軍的話,何至於有現在這個悲慘的結局,但是她對這個男人也是有些怨恨,“你為什麼就不能接受我呢,你寧可給那個殺人的魔頭趙白生做媒人,其實你明明知道我不可能跟他在一起,可你也不願意跟我好”,想到這時候,張玉苦笑了一下,因為她心裏是太清楚這個原因了,“就是因為她,吳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