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因為這家夥去了我的學校一次,就直接將我放在學校寢室的行李和被褥拉回到了他的家裏,他要我和他同居——
我其實是由反抗的,不過,好吧,說心裏話,我也是半推半就的從了他——
不過,要說黎落這樣的男人做男朋友,真的會讓人幸福的冒泡的,他會做飯,手藝相當好,和我不相上下,但凡他有時間,基本上都是他在做飯,我甚至感覺,與其是我做了他的小女朋友,倒不如說是我找到了一個對我關懷備至的小爸爸。
他對我極為寵溺,他又比我大上幾歲,所以,在我眼裏,他不知扮演著男朋友,他還扮演著一個慈善的長輩,日子一天天過去,漸漸的,我發現我好像真的離不開他了。
我對他的依賴感越來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