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節 尊嚴遊行(解禁章節)(1 / 2)

其實,這倒沒有,經濟生活上神州城很平穩,這和嶽效飛的自知之明是分不開的。他對於經濟上麵的事,除了提供自己知道的知識之外,根本很少管。

如此的對於經濟方麵放手管理的方法,也是嶽效飛根據中國固有的“傳統”,行政命令無理幹涉經濟生活的“毛病”,想出來的措施。而且他自己除了道聽途出來的理論,又能知道多少經濟管理的事。

所以“放手”,讓有經濟頭腦,或者讓願意財、願意帶著大家財的人去搞。這就是他的基本想法,至於行政直接的、硬性的幹預手段他壓根沒想過,而且也是非常厭惡的,這都來源於現代那些可惡的“城管”所給他的印象。

行政幹涉經濟,白了無利不起早,官員幹涉經濟無非是想向自己兜裏撈罷了,不是名就是錢。因此在神州城的行政體係當中,行政係統對於經濟主要是執行方麵,而決策權是交給議會來處理的,雖然最終執行也是由“席執政官”領導下的部門來執行,那和行政幹預是兩碼事。

話回來,議會不會不正當幹擾嗎?當然也會,但盯著議員的眼睛多,畢竟百姓自己選的。而且他們有時間限製,連選連任不得過兩屆,想在眾目睽睽之下形成“個人極權”或者“集團極權”談何容易。

更不要一旦犯了被定義為“黑社會”的集體舞弊,那可就是“趕盡殺絕”,後三代人大約隻能以掃大街、掏大糞為生去攢信用點了,這“不宜子孫”的代價也有點大得讓想貪的人承受不起。

這樣做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台灣還沒打時,神州城議會已經開始策劃台灣的建議,甚至已經開始進行規劃,並準備了部分材料。按神州城百姓的話:“議員嗎,你就得有先見之明,不然的話,你下去讓我來!”

嶽效飛嘴裏的“狠話”,便源於上次溫州城的一些商人聯手在“蛙跳作戰”之後,於江南來的“平民營”當中的糧油、物資上搞東搞西的處理方式上。

那些人法院宣判的結局是,財產沒收,主要人物絞刑,參預者光頭隊報道。而且他們後代的信用點已經跌到了負的幾千點以下,重新攢起來所要付出的,想想看吧……!

受影響的後代們,當然不會蠢到跑去清統治區,那和自殺沒什麼分別。所以,那些人死後沒有家屬收屍,甚至他們家裏連他的靈位都沒有,族譜當中更當其刪除。這對於這時頗相信地府概念的人,無疑是非常具有威懾力的。

陽世把你“趕盡殺絕”,而且要你在陰間連褲子都沒得穿,變成沒有靈位的孤魂野鬼。試問神州城哪有人敢再想非法獲利的點子,都知道城主大人的手段,那實在是通徹地的毒。

紀敏萱看著嶽效飛的神情,眼睛一轉,突然道:“誰,還不是因為城主大人你啊!”

“我?!”嶽效飛不明白自己為何會犯了“眾怒”嘴裏嚅嚅而言“我……我除了有些好色以外,好像沒什麼大毛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