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節 基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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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虎躍作戰宣告結束以來,嶽效飛逃到這平潭島已經有了十光景。倒不是逃避神州城那似乎多到無窮的事情。那些事情自然有徐震寰去料理,他沒想到的是這個市民議會居然動作的十分有效。不但通過了大量城市法令,而且對於神州律提出了大量的修改議案。

至於溫州,它是個商業氣氛更加濃鬱的城市,甚至不用嶽效飛多去操心。以薑振武為議長、6子羽為的議會體係製定了大量極具價值的商業法令。

而貪汙、受賄等官員的**行為因為某些原因依然如同一個幽靈不住俳佪在神州城左右,這是嶽效飛最為頭痛的事情。官員,上下、內外勾結的不是沒有,尤其在商業行為之上串通招標、泄密事件時有生。

好在,實名存款、檢查院監督、安全局秘密調查、“神州真理報”無孔不入的狗隊,以及舉報有獎製度的實施,這個幽靈受到一定程度的禁箇。尤其神州城的法律把這類事情提到了叛國的高度上,而且適用“光頭隊”這個等級懲罰的門檻是一直在降,當然神州城的市民們不會傻瓜似的把這個門檻再提高。

而一個官員如果貪汙、受賄那麼可能他的信用等級就此完結。在神州城,信用等級幾乎就是一切或者就是生命也不為過,尤其根據中國人“長宜子孫”(即我的一生是為了我的兒女活著)的特點,後代的信用等級會以父母的信用等級為起點基礎。

例如一個貪官他可能影響的是三代之內的後代都難以積累到足夠的信用等級,沒有足夠的信用等級他們不允許擔任官員、軍官、不允許從商、不允許做教師、醫生、訟師以及其他收入中等以上的任何工作。

所以現在,嶽效飛雖然不敢神州城會永遠是最清廉的地方,但至少現在於中華大地上這個胸脯可以拍。

嶽效飛躺椅旁的幾上大摞的資料就是這些東西,這裏麵甚至有一些是現在隻是神州城半薪工作的那些荷蘭人,他們提出的觀點明顯帶有西方歐美法係的一些特點,例如判例適用或是判例的適用。

雖然嶽效飛沒有係統學過法律,甚至不知道法律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區別,不過這不要緊,嶽效飛一向認為,法律隻要沒有不正當的幹涉它就有自我完善的能力。從根本上來,它要有一個基點,從來沒學過法律的嶽效飛隻是根據自己的經曆提了一個基地。

信用!是的就是信用,無論中國進入工業化、商業化還是任何類型的社會,信用問題始終也沒能解決好過。過去中國的信用往往以靠不住的神佛為基點,現在麼,他們不吃來了,現在是法律,但法律受到幹擾不公正怎麼辦?不現在這個基點就是信用。

這是嶽效飛在這平潭島上做了十夢的結果,例如:一個商人,企業一成立,就有一百點信用,無論你經營是否得法,可是隻要你的信用出了問題,那麼好吧結束企業,沒收企業財產,想再經商?先去攢信用點吧!再例如:一個光頭隊的人,在這兒一開始你有一百點的信用點,貽工、監內打架?好,扣一點也就是加一年刑,而且這個刑可是不允許減、免、緩除了特赦而外!當然表現好的,工作認真負責加一點,減一個月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