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離開4(1 / 1)

當我確定他起不了身之後,我撈著修鬼的胳膊,和雞頭氣勢洶洶的走出了“包圍圈”。

裝歸裝,我們剛上出租就泄了氣,催司機立馬開去和平區,有人堵的話路上的紅綠燈隨便闖。嚇的司機幾乎想拒載。

還好,沒人追。於是我們挑頭去了醫院。更讓我安心的是,醫生說修鬼沒事,就是擦破了點皮。

我摸著那個剛把啤酒瓶子敲開的腦門,嘖嘖佩服。

“你在家偷摸練過嗎?”雞頭開玩笑問,我則作勢要踢雞頭。

挨踢的卻是我,汪洋踹了我,雖然是在和平區辦公室,但讓我覺得煩的幾乎想衝上去與他動手。

“聽說你最近鬧挺歡?”汪洋問。

我登時有些發懵,那陣子我曾幫過和平區一個哥們的忙。叫了十幾個人把一家小工廠的職工食堂圍住了。他叔叔在裏麵被人揍了,我們過去雖然有點理由,可去的時候工廠保全已經接管了現場。

“你們管歸你們的,跟我沒關係。”當一位管事的出來勸我們走的時候,我揚言說。

我們就那樣在食堂門口站了半個點,惹事那主居然從後門躥上車跑掉了,而我們一無所知。其實,從到那裏開始,我就根本不知道要打的人長的什麼樣,我隻是想明白,去了肯定要動手,至於是誰,我不管。

幸好那次我們沒帶家夥,保全報警後,我們知趣的散了。否則,這票人都得在派出所裏過夜。

我不是汪洋,我沒能耐保住那麼多人。雖然我認識不少人,通過關係,我能找到人事局,我能找到刑警大隊,甚至法醫和律師,可說到底,錢的問題。

除了修鬼二郎他們,和平區任何新來的人請我吃喝嫖抽,我都不會客氣的回請。我也想不明白為什麼自己這樣,隻不過我身邊混到我這步的都與我一樣。隻要是沒能耐,請我們多少都是白費,有時,我們吃了喝了走後還會罵請客的人是包子。

細想一下,有個長相不錯的小子至少讓我花了五六千塊。可我連他的名都不知道,隻知道沒有地顫的包房裏,我會罵他玩的沒意思,然後讓他花錢換地方。

背後很多人說我這種和這些人是“歹人的人”。歹是家鄉話,吃的意思。吃人,這是個挺可怕的詞,也是挺光榮的詞。至少我是在吃,而不是被吃。

“那次的事不怪我,人家叫我去的。”我解釋說。

“哪次?”汪洋反問。

我倒是被他問住了。

“二嫂社區是怎麼回事?”汪洋皺眉問。

二嫂並不是很有名的人,至於這個嫂子從哪排出來的,我也不清楚。她兒子惹過長勝的朋友,雖然跑去南方了,長勝還是在我耳邊念叨。

我和小曲子去了。

小曲子是和平區的純種的瘋狗和彪子。或許很多人不相信,可就是有一種人,任何事在他們的腦子裏,處理的方法都是唯一的,“弄死他。”很多時候出了麻煩,隻要領班吼一嗓子,他都會拎著自己的拳頭和沸騰的狗血衝過去直接開打。有些人說他是仗打多了,腦子被打迂了,有的人則說他生下來就是個不對路的種。可不管怎麼說,小曲子還是照舊活著,而且我不能不承認,我這種人的身邊少不了他,但我這種人從來不會看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