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阡陌七日》到此就完本啦,連載的這接近三個月裏,就像書中我真實經曆的那七日一樣,像紋身一樣深深刻入了我青春的記憶裏,無法忘卻。
這本書我視若珍寶,不僅是因為我傾注了大量的心血,更是因為記錄了青春中那段難以複製和磨滅的經曆。記得陳忠實當年將《白鹿原》的書稿交給《人民文學》的編輯時,心中一個強烈的聲音就是:“我可是將生命交給你們了啊!”我沒有文學大家那樣的癡情,達不到用生命在寫作的高度,但我也可以內心踏實地說:“我的青春促使我完成了這本書,我願意將青春的灼灼光芒傳遞,希望能用這一星星之火,點燃更多同樣渴望燃燒的青春!”
我的眼前是沒有顏色的,但我的文字是有顏色,有情感,有溫度,感動了我自己,也讓讀者朋友有哭有笑,有感動、有收獲,也有一段美好的記憶。
文字是真實屬於我的,也證明了我的存在,就算一百年以後我沒有了,但我曾經的文字、我曾經留下的作品依舊在。海倫已逝,但《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還在;保爾已逝,但《鋼鐵是如何煉成的》還在;史鐵生先生已逝,但《我與地壇》還在……
寫作是痛苦的,是心靈和智慧的煎熬。寫作卻也是容易沉溺的,思維泉湧時的感覺,如夢遇萊茵河畔懸崖上的洛列萊,沉溺而不自知卻感覺倍兒爽。《阡陌七日》的創作過程是幾種情愫的融合,讓我有太多癡迷不悔的煎熬。
眼前本沒有白天黑夜,寫作更容易投入全部情緒,往往沒日沒夜地伏案在盲人電腦前,幾次淩晨兩三點,更深處連蟬都歇鳴睡去,我仍沉溺在回憶、琢磨、寫作和反複修改中,那個時候偶爾閉著眼睛,都不知道是在夢回當年還是沉淪在書中不可自拔。
不知不覺就天亮了,我不知道自己這一宿到底睡沒睡,但體內的生物鍾已經提醒我該進入工作模式了,累嗎?真的很累!
但盡管如此,對文學的癡迷,讓我像朝聖的信徒,無怨無悔地虔誠堅持,繼續寫下去!
我雖為盲人,但早已養成的追求完善的習慣無法改變,整本書力求精致,不過對於完全靠聽的盲人,要做好這一切,尤難!
每次完成一個章節後,我會反複的聽多遍,往往是十幾遍,不僅要確保內容沒有問題,也要修改語句是否通順、字詞是否恰當,盡量做到沒有我所認為的錯誤。但在細節方麵,盡管我會一個一個字去聽,也難免出現同音字方麵的錯誤。所以我在文章上傳後,會請讀者和朋友幫助監督,如果發現了任何方麵的問題,甚至是標點,我收到反饋後都會及時去網站修改。這些方方麵麵的細節,要付出的怎一句“辛苦”了得。
這裏我還要說幾點關於《阡陌七日》內容方麵的事兒。
在本書中,我對殘疾、殘疾人的稱呼基本上用的是殘障、殘障人。殘障這個概念是近些年國內外一些專家學者提出的,用於更好定義殘疾。
我們知道,最早對殘疾直接稱呼為殘廢,而現在進步為殘障了。從殘廢到殘疾,再到現在殘障的概念,從當年直接定義為廢人,如今隻是有一定障礙的人,便可見現代社會的殘障人是如何的一種進步。
殘障人,隻要克服了因為身體缺陷而造成的障礙,照舊可以做很多事情,實現自身價值。而在科技發達的現代,卻有著太多的工具來彌補身體的缺陷了。這不,如我這個盲人,竟然也能每天連載長篇的紀實作品了。
我的這部長篇作品,是一本紀實文學,內容反應著中國新時代的盲人、殘障人、公益人士等群體的積極風貌,彰顯著正能量,而且整本書最突出的一個主題就是公益。
其實在寫作之初,是青春和情感的衝動促使我動筆,要用我最愛的文字來記錄下我青春中有意義的七天。但寫著寫著,越發回憶那些經曆的故事,越發思索著多年來的所聞所悟,寫這本書時仿佛被心底的聲音召喚,也就越發不自覺變成了使命一樣的情感。等書寫完後,我才想明白,那是心裏的能量和情感催逼著自己去好好完成,去傳播公益理念,去展現中國新時代不斷進步的社會現實。
公益可以是很多種,如書中寫到的做活動之類,如我做過的一些事情,那些很具體和實在。公益也可以很簡單,我們簡單的一個行為,一個好的念頭,也是公益的一部分。而這本書,就是在傳達一種理念,一種思考。
很多讀者朋友很感懷於我與琪琪的故事,對此我是很感激的,不過也請大家相信,她會有她自己美好的緣分,我也會有我自己要走的精彩路途。
或許每個人青春中都有一段屬於自己和那個他(她)的美好,或許很多人都有因誤會而生的懵懂悸動,這些都是我們天空中美好的絢爛,最終隻會存留腦海,如景麗姐所說:“或許是美麗的誤會,又或許是誤會出來的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