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說屠神三人組圍坐在落鳳嶺頂老石碑前,討論了許久都未曾得出一個明確的結論出來。獨野王得到靈感啟發,興奮地叫道:“我想到了,真正的落鳳嶺,一定就在我們的腳下!”
百靈和pk問時,野王自說出一番道理來,兩人聽得連連點頭,表示讚同。
野王道:“其實也很簡單,如果我猜測不錯的話,若幹年前的落鳳嶺,正是就在這個山頂,而鳳凰的棲身之地,也正是我們站裏的土壤。後來,在某一次地殼運動中,這個山頂突然發生斷層,或者發生凹陷,反正,真正的鳳凰遺跡一定被深深的埋進了這地下,原本裏層的土壤翻了個個兒,成了外層,也就是現在被我們挖掘過無數次的這些泥土。
這個想法很簡單,成立的可能性也極低,因為這畢竟隻是一個遊戲,如果遊戲裏沒有設定這樣的情節的話,或者說沒有設定這樣的功能程序的話,那就是萬萬不會成立的了。
但是,我卻有兩點支持這個猜測的理由,一是這個石碑。按照慣例,這類係統的指示性事物一定是有存在的道理的,也是絕對不會出現錯誤的指示,這是最強理由。
第二,大凡機關迷境之類遊戲情節,其出口不外乎上天入地跳崖鑽洞幾條路可行。這裏現在既無崖可跳,也無洞可鑽,更加無天可上,所以,我們隻有入地!這個理由,是在第一個理由成立的情況下的最強理由。”
“說得對!”
“說得好!”
pk和百靈同時說。百靈接著說道:“野大哥的觀點,我可證明地一點的正確性,你們不用問我是什麼人,我隻可以告訴你們,我有一定的權限接觸一些數據。當然,我必須得等你們自己發現之後,才可以說出來。多的,我就不用多說了吧?”說完,還調皮的對著野王眨了一下眼睛,把Pk看得吃醋不已。
盡管這樣,粗神經的pk竟然都沒有懷疑百靈的身份,反而小聲的嘀咕道:“看來,百靈應該是東方集團高層的女兒啊,連這種關鍵資料都知道。天啊,百靈要錢有錢要權有權要樣貌有樣貌,這麼適合我的女孩子我竟然都能遇見,我真是太幸運了!”
野王在旁聽得,禁不住再次BS了他一下,他倒還真不謙虛啊!野王從百合的身上,曾隱隱的猜測出了百靈的身份,所以他此時的想法隻是怎麼完成城主任務和怎麼在百靈身上撈到最大好處。
其實野王自己也忽略了一個問題,百合是大神級別的npc,那麼百靈也一定同樣是大神了。城主跟大神作對,又怎麼會是正義的一方呢?這與野王一貫信奉的“站在正義而強勢的一方”是有一些矛盾的。
三人達成一致意見後,剩下的事情就很好辦了。
Pk去城裏買回了兩把方便鏟和無數布袋。
Pk和野王一齊開動,圍繞石碑往深處挖了起來。進展倒是非常順利,隻是,也許是落鳳嶺的名氣有些大,已經有大概十來位玩家留在了一邊,關注著他們這邊的事態發展。
Pk和野王有心趕他們走,可這地界又不是自家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己人手不夠啊。又想幹脆一走了之,待晚上再悄悄溜回來繼續開工,可萬一自己前腳一走,人家後腳就跳進來挖怎麼辦?等晚上時候自己來的時候喝湯都沒有了。
所以他們也隻得硬著頭皮挖了下去,好歹真發現了珍寶,自己也算是半個主人,理字上先就站住了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