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十不該(1 / 1)

遲誌強一首經典的老歌《十不該》唱出了迷途青年的酸甜愛情事業路,王野常常聽得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覺得這歌唱起來特有感覺。

記得去年年底市法院組代表團去十二監獄慰問,在晚會上王野一首《十不該》唱完,全體觀眾不分領導與犯人那個眼淚嘩嘩的,當場就被內定為“最受觀眾喜愛的節目”,讓王野很是火了一陣子。一名叫均哥的強奸犯更是以頭撞牆,以示悔改,眾領導看得感動無比,立即判決均哥減刑兩年。而均哥,也自那時候起就成了王野的忠實粉絲。

“一不該呀二不該,我不該在這條岔路向右拐。”野王唱,“這條岔路向右拐也沒關係呀,我不該向右拐了又向左拐。”

原來張虎告訴他的“方位順口溜”太憋悶人了,野王掉頭就給記混淆了。在第一個原本該“左彎”的地方野王卻選擇了“右拐”,而在隨後的一個彎道又一次錯誤的選擇了“左拐”……幾拐幾不拐下來,野王一直想犯罪的心事也終於算是有著落了。

“三不該呀四不該,我不該偷偷溜到小姐的房間裏來,”野王唱,“溜到小姐房間來也沒有關係呀,我不該看她洗澡忘記了離開。”

野王七竄八鑽的,在頭都快轉昏了的時候,終於看見了一個活人,在前麵轉角處一晃不見。野王顧不得罵城主府找個衛兵問路都找不到,就忙著向那人影追了上去。

可等野王轉過屋角的時候,卻不見了那人的蹤影,野王判斷這人應該是進屋了。於是野王一路搜了過去,在經過第二道門時,聽得裏麵傳來倒水的聲音,似乎有人正把水桶裏的水倒往水缸裏。

野王拿出讀書時在女生宿舍外苦練出來的絕技——手捅窗戶紙,悄無聲息的看到了裏麵的景色,是的,很美的景色。正蘿紗半解的美女絕對是個npc,因為野王在現實中還沒見過這麼美的女人。

美女的衣服被野王的眼光一件一件的脫下,終於一絲不掛,偉大的胸部白晃晃的反射強光,不停地刺激著野王的眼睛。野王這時已猜到這個美女的身份一定非比尋常,不為別的,隻因為她太美了,係統設定這麼美的美女一定是擔任很重要的角色,既然是係統的“內部成員”,熟知市法院那幫官官想衛做法的野王哪還敢看下去?萬一係統負責監測的npc對這美女告密說他頭看怎麼辦?於是,野王擦了擦細長的口水,很明智地選擇了撤退。

以前野王常聽人們說,男人,都是下半身控製上半身的動物。野王嗤之以鼻,反駁說老子就不是。如果現在有誰再在野王麵前重複這句話,野王一定會大點其頭,表示讚同。

原來野王雖然早已意識到這個美女不能偷看,但腳下卻總是邁不開步子。隨著屋中澡盆裏美女雙手的搓動,野王的眼睛也漸漸布滿了血絲,整個頭漸漸向窗戶靠攏,最終,“砰——”的一聲撞在了窗戶上。

“誰?”美女大聲問道。迅速披了件長衫在身上。

“喵——”一聲貓叫傳來。

“哦,原來是小貓呀,我還以為有色狼偷看本神呢。”美女自言自語的道。

五不該呀六不該,我不該看見城主馬上就跳出來。”野王唱,“看見城主條出來也沒有關係呀,我不該把聽到的話直接說出來。”

野王虛驚一場,最後機靈地裝貓叫躲過一劫後,胡走亂竄,終於在另一個轉角處聽到了人聲。“這次一定先聽仔細了再看,千萬不再犯錯誤了。”野王想著,把耳朵湊了上去。

“今天,我把城主府所有的守衛都調集到這裏來,是有原因的。”一個聲音好象在演講,“今天這件事,成,則我與大家共享永永遠遠的富貴。敗,則我們大家都會魂飛魄散,永世不得超生。但是,我可以給大家保證,這個計劃的成功率,至少也在九成以上!”

“城主放心,我們府裏的所有守衛都對城主忠心耿耿,信心十足。”顯然這是城主早就安排好的親信在跟他一唱一和,“自我們有意識以來,都被安排隻接受一個人的任命,那就是城主大人。何況,這件事成功了對我們大家都是有天大的好處的!”

“嗯,很好!那下麵我就分配一下大家的埋伏位置……”

野王沒顧得聽後麵的內容,當他確定自己繞城跑了兩圈,在城主府又轉了N圈才找到的城主大人就在眼前時,他激動的馬上就推開門跳了進去,叫道:“哈哈,城主,我終於找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