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寫在故事前麵(1 / 1)

和書有關:誰不曾年少,不曾有過那些風花雪月。

這個故事之所以叫記憶碎片,是由我的記憶拚湊起來的,很零碎,但是我想要留下他,有回憶總比什麼都想不起來好得多。許多許多年以後,我再看到這個故事,希望我能覺得似曾相識。

我知道我的文筆不是很好,讀者自然不多,但是有一個我也會繼續寫。也希望那些僅有的讀者可以從我的故事中聯想到屬於你們的故事。文中的某幾件事情,或許會有些爛俗,但是我盡量寫出我獨特的經曆,寫的和任何人都不一樣,那我也沒這麼好的腦子。

文中主人公開始記錄的時候,已經是二十七歲,經曆了一些風浪,就算是回憶的時間她也有二十四歲了。而我現在隻是個大一的學生,很多東西,我不懂,要說寫出很成熟的作品,有難度,我也算是寫我所想罷了。

作為書的主人公林斯桐,故事中的一些經曆都是真實的,但小說之所以是小說,潤色是必不可少的,編造一些東西也是必要的。人的一生其實主要是平淡而過的,瑣事拿出來說,那也未免太沒事幹了。

我相信,生活如小說一般精彩,而小說也是源於生活,高於生活。

這個故事裏很多人,都是有現實人物的,

對於張亞希,我更多的是懷念,有些時光,過去了,就再也回不去了,有時候電視劇裏聽到一句:“我們回到過去,重新開始,你願不願意。”

很多妹子肯定會回答我願意。

但是我不一樣,我害怕回去,如果你和一個人認識很久了,突然他問你,願不願意回去,我會覺得,他是想把我們的關係變得更加生疏,我害怕從頭開始,害怕,我們再也不能像現在這樣這麼熟悉。我的心態真的是很奇怪。

而我從來不曾想過去抓住什麼,因為我自身的條件的關係,我隻能做個觀眾,如果有人願意讓我做觀眾的話,看著別人幸福,何嚐不是一種幸福呢?

小說中的那四個妹子,也是我高中的好朋友為藍本的,她們都很棒,對我也很好,自然,我希望,不論多少年,我們都能和高中時候一樣,同進同出,不離不棄。

或許我的小說會和“霸道總裁愛上我”“霸道校草愛上我”“我和霸道校草不得不說的故事”“我和霸道少爺的校園生活”這類小說不同,或許沒有什麼人欣賞,沒有什麼人喜歡,我也得寫來下,那些記憶,再不記下就要被遺忘了。希望我能在兩年內寫完,趁我還不老,還沒忘記太多東西。也希望這篇小說能夠發表在網站,我不指望我的爛文筆會出書,卻希望我能夠在年老之後,翻一翻年少的往事,能夠真心一笑。我想,我會是一直單身的吧,但是單身的生活不代表無所見無所聞,生活給我的靈感,我都會一點一點回饋給記憶。

這篇故事還是我一個人獨立完成的,所以更新會比較慢。

最後,希望天盡歌能夠走得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