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小千來到大學已經一個月了,確切地說,是一個月零三天。
他就是這樣,總是對時間那麼敏感。似乎時間對他來說不隻是一個簡簡單單的概念,按他的話說,時間是朋友,是一個經不住調戲的朋友。
盡管調戲時光是一件很讓人享受的事,事實上楚小千也這樣做過,但楚小千總怕,怕一不小心被時光給調戲了。碰到了這樣的事,恐怕警察叔叔也幫不了自己。
他考上的大學很普通,普通得他花了幾天才記住了這個極度拗口的校名——曼聯特大學。不知道的人估計會以為這個學校是中國足球——就是球場上踢得最臭的那一群人——的希望。他一直覺得,這是個好扯的名字。明明是在中國,卻起了個外國人都不明白的外國名字。
關於國足的問題,這實在是個沉重的話題,以至於每每談起來都有些敏感了。楚小千很不欣賞那些隻會罵國足的人,有本事你自己上場踢踢看。
楚小千不會幹這種事,他隻會背後偷偷地罵國足,罵他們腳臭。
好在普通的東西往往是正常的,比如楚小千的大學。
開學那天,有接待的學長學姐,有擁擠的人群,有早來的人和晚來的人。楚小千來得不算早也不算晚,在一個人坐了十幾個小時的火車後,他終於風塵仆仆地站在了向往已久的大學門口。
他長呼一口氣,對自己說,今後就要在此處落草為寇了。
之所以一個人來,並不是家裏人不願意來送。恰恰相反,他是磨破了嘴皮子才說服楚媽媽讓他一個人遠赴他鄉的。楚小千覺得自己長大了,出遠門實在是件微不足道的事情,當然這是在他坐錯了三輛公交車之前的想法。
說白了,他是個毫不自知的路癡。
楚小千其實蠻慶幸自己來了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學,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嘛。窮人不要因為看見富人就難過,因為身後還有乞丐。這句話是他一直所信奉的。另外,他也覺得隻有普通的大學才配得上普通的自己。和許多普通人一樣,楚小千有一個普通的家庭,一個普通的童年,初中及高中也都是一路普通著過來的。從小到大,楚小千就是那種沒有存在感的人,好在他自己樂觀開朗,或者說是吊兒郎當,也就大錯不犯、小錯不斷地活到了今天,如今依舊是生機勃勃。
作為祖國的花朵,雖然身上沒有什麼太大的閃光點,但楚小千還是懷有遠大抱負的。那就是上完大學、找個馬馬虎虎的工作,娶個馬馬虎虎的老婆,生個馬馬虎虎的孩子。還要在海邊蓋座房子,麵朝大海,春暖花開。因為如今的房子太貴了,似乎房地產商就沒打算把那些高樓大廈給人住。
在高中時代,如果非得說楚小千有什麼閃光點的話,那就是他在高三的最後衝刺階段做了三個月的電燈泡。
他這個電燈泡發的不是光,是滿滿的憂傷。沒有做過電燈泡的人,是無法理解一個燈泡的世界的。用光芒照亮別人的世界,是高尚的。可是用一個人的光芒照亮別人的二人世界,那就有點悲劇了。
當時看著同桌和同桌的女朋友兩個人你儂我儂,除了讓楚小千晚上睡覺會磨牙之外,也就沒有其他的影響了。
不過現在,楚小千很想知道同桌的女友有沒有變成前女友,因為他從一開始就覺得這會是一段短命的戀情。
自己是個看人很準的人,楚小千一直這麼認為,還是非常準的那種。一個人站在他麵前,不說像跳大神的一樣誇張地看見前世今生,他起碼能敏銳地捕捉到那人的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