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這下要動真格了(2 / 2)

還有一點重要的證據,就是李想在寫劇本的過程中,就他設定的任務情節,在網上和一定範圍內的網友進行過討論,因此不能說,整個劇本沒有公開過,而恰恰,雙方的劇本就是在重要情節上有雷同。

這成為了整個案件的關鍵,但是還存在一個問題,就是作為一個並沒有發表的劇本,柯少辰一方是怎麼得到這個劇本的呢?

因為沒有了王吉娜這個重要證人,導致如何抄襲這個證據鏈條很難再彌補上了。所以,最終這個案件就變成了到底誰的劇本先出來的問題,隻有這樣才能證明對方是否對自己進行抄襲。

最終,法庭一審判決,李想一方的劇本雖然申報審核的時間晚一點,但是從創作時間,創作證據的完整性等方麵都要優於柯少辰一方,最終法庭任務,柯少辰的劇本存在抄襲的嫌疑。

但是柯少辰一方不服判決,繼續上訴,認為劇本類似,但是絕對不是抄襲。

如果仔細分析也隻能算是借鑒,並且借鑒的內容、結構,在其他的故事片裏麵都存在,不能因此判定他們存在抄襲的可能。

為此,柯少辰一方還列舉了幾部電影和電視劇的情節,也存在相互雷同的地方,但是也沒有存在侵權的情況。

與此同時,在李想和柯少辰打官司的過程中,在法庭之外,也引來了一些小報記者的圍觀,這些小報的記者有一部分都是柯少辰指派的人。

他們通過寫報道、寫所謂的分析,對李想他們一方進行詆毀、汙蔑,試圖通過他們的輿論,給法庭造成一定的壓力,最終獲得勝訴。

但是他們的這個如意算盤打的都有點過早過早。

雖然柯少辰他們再三狡辯,最終法庭還是判決了柯少辰一方的劇本和李想一方存在高度的相似,判決柯少辰一方敗訴。

李想覺得這個案件其實處理的挺好的,真真正正的把他控製在了單純的知識產權糾紛之內,沒有牽扯出他和柯少辰之間的私人恩怨這層意思,這是李想覺得比較滿意的地方。

而柯少辰通過這次官司,則策劃了一次成功的媒體宣傳,對整個審判過程中的情況,進行了全程的報道,聘請一些資深娛樂評論家進行評論。

包括顧波老師等等都在邀請之列,把一個本來普普通通的知識產權訴訟案,弄得跟美國大片一樣,一下子賺夠了大眾的眼球,也讓他的媒體公司火了一把。

李想這才明白了,其實一審之後,一切都已經非常明朗了,可是柯少辰還是不願意承認敗訴,非得進行二次上訴,目的無非就是想拖延時間,製造輿論,為他的公司贏得更多的眼球。

讓李想感到意外的是,柯少辰敗訴之後,竟然以星辰公司的名義,立即對外發了一份道歉信,道歉信的內容如下。

粉絲們:

我公司對一個劇本和李想先生的劇本存在高度的類似,對此,我們公司向李想先生表示誠摯的道歉。

作為一家有責任的演藝公司,我們一直非常重視對我們公司信譽的維護。這件事情反映出了,我們公司在管理方麵,特別是稿件審理等方麵還存在漏洞。對於事情的責任人,我們已經進行了及時的處理,其他的補救工作,我們將認真的改正。

知識產權維護是一個公司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李想先生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這是對我們演藝界樹立的好榜樣,值得我們公司認真學習。

隻有爭論,才能產生出更好的作品、更有責任的公司,讓我們共同努力,為演藝圈的健康發展拚搏。

最後,向李想先生致敬,向所有關心我們星辰發展的粉絲們致謝!

讓我們共同進步,共同成長!

看看這份道歉信,儼然一個業界良心的感覺,原本還是一個抄襲者,經他們這麼一弄,搖身一變,一下子把自己公司的高大形象樹立了起來,這一招可真算得上乾坤大挪移,真應了那句話:一句頂一萬句。

柯少辰玩了這一手,讓李想深為佩服,雖然輸了官司,但是樹立的公司的形象,現在的輿論就是,不怕你出事,關鍵看你能否有一個陽光的心態,看你能否有巧妙處理。

所以從這角度上來說,柯少辰其實並沒有輸多少,李想意識到,其實柯少辰不光是飛揚跋扈,還有媒體運作的頭腦,可是他那裏知道,柯少辰也有高人相助。

反觀這次的官司,柯少辰從頭到尾都沒有現身,讓自己處於一個相對超脫的位置,這些現在在李想看來,都是非常聰明的決定。

難怪盛天豪最後選擇了他作為自己的接班人,李想頓時間對柯少辰有點刮目相看了。

陪著柯少辰打了一場官司,李想是耗了時間,耗了精力,就是感覺到累。經過這次官司,一晃又是幾個月過去了。李想抓緊時間帶著法庭的判決書,再次到廣電局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