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弼枉斷案
前文中我們已提及過《剛弼斷案》的故事,現在借假言推理來仔細分析一下剛弼斷案邏輯。
在《老殘遊記》第十六回裏,糊塗縣官剛弼誤斷了一起謀殺案,書中對剛弼的斷案是這樣寫的:
“……那衙役們早將魏家父女帶到,卻都是死了一半的樣子。兩人跪到堂上,剛弼便從懷裏摸出那個一千兩銀票並那五千五百兩憑據……叫差人送與他們父女看。他父女回說:‘不懂這是什麼原故。’……剛弼哈哈大笑道:你不知道,等我來告訴你就知道了!昨兒有個胡舉人來拜我,先送一千兩銀子說,你們這一案,叫我設法開脫;又說如果開脫,銀子再多些也肯……我再詳細告訴你:倘若人命不是你謀害的,你家為什麼肯拿幾千兩銀子出來打點呢?這是第一據……倘人不是你害的,我告訴他照五百兩一條命計算,十三條人命就應該六千五百兩,你那管事的就應該說:‘人命實不是我家害的,如蒙代為昭雪,七千八千俱可,六千五百兩的數目卻不敢答應。’為什麼他毫無疑義,就照五百兩一條命算賬呢?這是第二據。我勸你們早遲總得招認,免得饒上許多刑具的苦楚,那父女兩個連連叩頭說:‘青天大老爺!實在冤枉!’……”(注:剛弼誤認魏氏父女為謀斃一家十三口之重犯,魏氏仆行賄求免,剛弼即以此論證之。)
“人命是你謀害的”,這是剛弼斷案的結論。根據書中所說的事實,這個結論是錯誤的。那麼,剛弼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呢?原來他在斷案時應用了兩個推理,其完整形式是:
(1)倘若人命不是你謀害的,你家就不會拿幾千兩銀子來打點。你家已拿出幾千兩銀子出來打點,所以,人命是你謀害的。
(2)倘若人命不是你謀害的,你家就不會答應按五百兩一條人命算賬。你家答應按五百兩一條人命算賬,所以,人命是你謀害的。
這是應用了兩個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式(從否定後件到否定前件),推理形式是正確的,但兩個假言前提不能成立,從前件推不出後件。舊社會的黑暗官府是“衙門口朝南開,有理無錢別進來”,在這種情況下,一些被誣告而蒙受不白之冤的人,也往往不得不用行賄的辦法,以求得官司了結無事。因而不能僅僅根據行賄這一事實,來證明行賄者一定是罪犯。從邏輯上看,剛弼的斷案推理犯了“前提虛假”的詭辯錯誤。
阿Q之蘿卜
《阿Q正傳》裏寫阿Q有一次到靜修庵的菜園去偷蘿卜,被老尼姑發現了。開始,阿Q不承認,後來老尼姑指著他的衣兜說:“……這不是?”阿Q爭辯說:“這是你的?你能叫得它答應你嗎……”
阿Q的爭辯,是應用了一個省略推理,他想以此證明偷的蘿卜不是老尼姑的。把這個省略推理恢複為完整的形式就是:隻有你能叫得它答應的東西才是你的,這菜園裏的蘿卜不是你能叫得它答應的東西,所以,這菜園裏的蘿卜不是你的。
這是一個從否定前件到否定後件的必要條件假言推理。推理的形式雖然正確,但被阿Q故意省略掉的大前提“隻有你能叫得它答應的東西才是你的”,顯然是十分荒謬的,可見,阿Q的推理是一種可憐的詭辯。
古希臘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古雅典人對他的那個企圖以演說來求取功名富貴的兒子說:如果你說真話(揭露貴族剝削和壓迫平民的事實),則貴族們就會憎恨你;如果你說假話(為貴族歌功頌德),則平民們就會憎恨你。你或者說真話,或者說假話,所以,或者是貴族們憎恨你,或者是平民們憎恨你。總之,無論哪種情況,對你都是不利的。
兒子回答道:如果我說真話,則平民們就會稱讚我;如果我說假話,則貴族們就會稱讚我。我或者說真話,或者說假話,所以,或者是平民們稱讚我,或者是貴族們稱讚我。總之,無論哪種情況,對我都是有利的。
父子二人應用的都是充分條件假言選言推理的構成式,推理形式是正確的,但父親和兒子的推理都是片麵的,都犯了“片麵推理”的錯誤。在奴隸社會裏,由於貴族和平民之間的利益是根本對立的,所以不管是為平民說好話,還是為貴族說好話,都會同時引起兩種結果――有利於自己和不利於自己。從形式邏輯的觀點看,父親和兒子所作出的兩個充分條件假言前提的後件不應是簡單判斷,而應是聯言判斷(複合判斷),因而推理的全麵表述應是:如果說真話,則會遭到貴族們的憎恨但會獲得平民們的稱讚;如果說假話,則會遭到平民們的憎恨但會獲得貴族們的稱讚,無論哪種情況,其結果總會被一方憎恨,被另一方稱讚。父親在應用推理進行論證時,隻講不利於兒子的結果,兒子在應用推理進行論證時,隻講有利於自己的結果,所以,父子二人應用的都是詭辯推理,犯了“後件不全”的錯誤。但從兒子想通過演說以求取功名富貴的動機來看,為了實現這個目的,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恐怕隻能說假話――為貴族們歌功頌德,這樣,其結果就是:獲得貴族們的稱讚卻遭到平民們的憎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