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罷李恒便要結賬,從囊中掏出一塊銀子來,擺在桌上等著夥計,吳離烽看得眼睛發直,這李恒啥時候有這錢了?離開時還是身上幾枚文錢鋃鐺作響,如今不僅主動掏錢吃飯,還能掏出這麼大一塊來?他不會又是求了別人姑娘給他錢吧?如果能做到如此一步,看來也能算是一朵姑娘之花了。
李恒解釋道:“這是我在城中給人寫字作帖得來的錢,正正當當的錢!”
正在這時,從客棧外闖進來幾個人,吳離烽一看,脖子一縮,正是方士書府上的家丁,幾個家丁手上拿著棍棒,一副凶相。
幾人巡街正好看到那該死的兔崽子在這裏,幾天前抓他不得,公子發了一番大脾氣,還讓莊中好幾個家丁到處尋找,如此冷的天不能躲在莊裏還要出來到處找人,真是苦痛。今日遇到了便要逮到他將他帶回去見公子,等著公子給點賞銀呢!
幾人喊道:“嘿!小子!別來無恙啊!”
吳離烽此時隻能想到“撲街”這個詞,他能想象得到,過不了一刻鍾,自己就要被這些人打到街上去,而且他也覺得街上巡捕並不會管這些,自己之前剛入了知州府邸就被家丁到處搜查,恐怕知州早已是跟聚賢莊合作一塊兒了,滿城的敵人,讓吳離烽瞬間覺得不寒而栗。
此時,一個重要人物站起來了,李恒。
他站起來,手放在家丁中為首一人的肩膀上,說道:“小生李恒,是新治二年的秀才,咱們在大夏朗朗乾坤之下,豈能做出為非作歹的事情?那是要遭天譴的。天理昭昭,難道你們不怕舉頭三尺有神明嗎?聽我一句勸……”話未說完,那人掙脫開他的手,一拳頭打到他肚子上。
“啊…嗷……唔”這一拳很用力,不過李恒仍站起來,艱難說道:“我會……告你們的……”那人正待又要打,一聲“慢著”止住了他,並不是因為一句聲音就能止住他,而是抵在他拳頭上的一把環首刀。
這刀做工精良,外飾華麗,隻有有錢人家的公子哥們才會佩戴,而他一眼看過去,這是一位姑娘,她不似本城的姑娘那般精巧,五官上也標致,更有一番大氣。這家丁不是經常躲在府裏的家丁,他也曾隨著少爺到處尋訪過,但遍尋記憶,她也不像是本城中的士商子女。
為免惹事,這家丁放下了手,問道:“這位姑娘不要插手此事,這小子是我們聚賢莊上的仇人,在我們莊中犯了事,如今我們奉莊主的命令得把他抓回去,才好交差。”此話一說,如此一來,不僅說明了自己是聚賢莊的人,還說是莊主的命令,在這晉州城內沒有多少不知道聚賢莊的,更何況是莊主之命,這樣的話,這小娘們應該也能明白事情的重要性了,想完這家丁心中一陣暗笑,佩服自己臨機應變,聰明機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