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麵包吃的太急了,把我噎的喘不過起來,李叔趕緊給我找來了一瓶水,我這次到派出所,比上次的待遇好太多了,吃飽喝足之後,李叔讓我好好的想一想他說的那兩條路,現在就得下定決心,選擇其中的一條。李叔臨走的時候,我讓李叔告訴我爹,讓他不要擔心,我是青白的,事情一定會真相大白。
李叔點點頭就走了,我獨自在牢籠裏,心裏極度的糟糕,朝外一看天差不多快黑了,我本以為自己晚上需要在派出所過夜,沒有想到來了兩個刑警,把我帶到了車上,奔縣城的公安局而去。到了公安局腳鐐手銬就銬上了。我聽莊上的那些蹲監獄的說過,腳鐐有兩種,一種是死鐐,專門給死囚和重刑犯用的,重十八斤,一旦戴上自己是很難逃脫的,即使暫時逃走也由於短時間內無法打開而很容易落網;此種腳鐐的主要缺點是對人腳踝傷害較大,一般允許使用鐐托保護腳踝,在提押時為方便其行走,可采用手銬腳鐐連體束縛或者允許犯人使用繩子手提鐐鏈。
一旦戴上死鐐,罪行就很重了,另一種是警用腳銬,通過控製鐐鏈長度限製步幅,使其不能走快;在公安局裏給我戴的應該就是第二種,到了局裏之後,就把我帶進了審訊室,鎖在椅子上麵,麵前有一盞台燈,燈光出奇的亮,發出灼熱的光。在對麵的桌子上,坐著兩個警察,其中的一個拿著筆記錄。
我鎖在椅子上之後,其中的一個警察就問我說:“犯人叫什麼名字?”
“楊曉東。”
“性別?”
“男。”
“年齡?”
“17。”
“從現在起,你要老實的回複我的問題,知道我們為什麼抓你來嗎?”
“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
“現在是我問你話,你需要老實回答。”
“我是冤枉,真是冤枉的。”
“我再說一遍,老實回答我的話。”
“我說了你們也不會信,總之我是冤枉的。”
“冤不冤等結案的時候,自有定論,現在你需要老老實實的交代你做過什麼事,看到牆上寫的什麼嗎?坦白從寬,坑距從嚴。”
“那我說出來,你們會信我的話嗎?你們要是信的話,我把那天發生的所有事都說出來。”
“隻要你說時候,我們肯定會信你的,不過你現在說的所有話,都會被記錄,如果說假話,後果很嚴重。”
“我說真話,我把那天發生的事情都說出來。”
接著我就把那天發生的事情,完完整整的講了一遍,當我說完的時候,那個警察把桌子一拍,大聲的說道:“楊曉東你說書哪?想不到你小小年紀,心機還不小,編出這套故事騙誰呀?把你做的事老老實實的說出來。”
“警察叔叔,我說的都是實話,沒有半句假話。”
“實話?你這拿著鬼神之說,掩蓋你故意殺人、強jian的罪責,拿我們當三歲小孩?我看不給你吃點苦頭,你是不說了。”
“我說的就是實話,沒有半句假話,我沒有害大妞,我是在水裏救她。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
“在這裏喊冤的我見的多了,我看不給你點厲害,你是不說實話了。”
說完之後,警察走過來,把台燈照在我的臉上,炙熱的光照的我睜不開眼睛,警察對我說:“你不說的話,我們有的是手段讓你說。”
“我已經說完了,沒有害人,更沒有強jian,我是冤枉的。”
“好,你好還不承認,這時找罪受。”
接著拿來一個酒瓶,他對我說:“楊曉東老實交代吧,免的受皮肉之苦。”
“我說過,我是冤枉的,該說的我已經說了。”
“小子你的嘴怪硬的,但你可知道,這裏是刑警隊,你就是一個鐵人,也得開口說話,現在你交代的話,就不用吃苦頭了。”
“我沒有害人,憑什麼承認害死了人?我已經把事情說的一清二楚了,你們不信,還要我承認什麼?”
我剛說到這裏,警察冷冷的對我說:“你知道我們最痛恨什麼罪犯嗎?罪痛恨你們這些強jian殺人的,今天想說也得說,不想說也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