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桑走進來時,我調侃道:“林小姐不會是帶著合約來的吧?”
林桑褪下推到頭頂上的墨鏡,笑道:“沈總真是越來越厲害了,連這點細枝末節你都能猜到。”
我凝視了林桑精致得一如釉質的臉龐大約有三秒鍾,終於還是無奈地笑了。我對這個女人,就像對玉秀一樣,永遠都生不氣來。因為她有一套“操控”別人情緒的手段,讓你無法將責難的語氣加諸在她身上,因此,最終投降的往往是她的對手。這使我懷疑林桑隻身為天地軟件公司的開發部經理很可能別有隱情,因為以她的能力,擔任TTB集團總部的一名高級主管也綽綽有餘,即使不能進入TTB總部的高層,擔任一個子公司的第一把手也是理所當然。然而,她現在的職位不過是子公司裏的一個部門經理。還有一點,也讓我犯疑。我總覺得,林桑與匡家走得很近,近到幾乎可以參與匡家的家庭事務,另外,從認識林桑開始,我就發現她做了許多本來不屬於她這個職位應該做的工作,而那些她不必要做的工作的性質比她作為一個開發部經理所做的工作的性質要深廣得多。所以,我很懷疑,林桑在很多時候都直接代表TTB集團,而不是所謂的天地軟件公司。這個問題存在我心裏已有一些日子了,我準備等到適當的機會問一問玉秀。
林桑確實帶來了《魔月天空》的出版發行合約,不過最終簽約的人不是我,也不是玉秀或者言江,而是楚儀,因為魔月工作室真正的管理者是她,盡管她不是工作室最大的股東。
“魔月天空”的出版日期派到了零五年的五月份,也就是說距離當下還有四個月時間。
“為什麼要拖這麼久?”我詫異地問林桑。
林桑將整理好的合約放到茶幾上,笑道:“因為遊戲的各方麵都需要測試,可能有一些程序需要修改,這可能要花上一兩個月的時間。之後進入出版過程,另外還要強化媒體宣傳。整個操作下來,最少要花四個月。”
“怎麼我以前沒有聽說?《諸神之樂章》不是在很短的時間之內就出了嗎?”
“大少爺,《魔月天空》和《諸神之樂章》是不一樣的。這款遊戲不過是一款中型遊戲,由於遊戲本身特點並不十分突出,所以很難將它作為主打產品推出。我隻期望借助你這個‘妖精’的名氣,在遊戲推出時能取得一個不錯的銷量。”
“不過--”林桑環顧玉秀、楚儀、言江三人道,“你們也不要氣餒,雖然是有沈浩的幫忙,但你們第一次設計遊戲就能達成這種水準,在這個行業中已經很少見了。”最後一句話說得剛才還臉若死灰的言江等人的臉蛋立即大放光彩。不過,玉秀仍然忍不住扯了扯我的袖子問:“老公,你第一次設計的遊戲《星際偷渡客》怎麼會取得那麼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