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衝動(2 / 2)

以財神的眼力,自然是不會看錯人的,雖然他自己最後陰溝裏翻船,可那完全是因為被自家人出賣,並不能說明是財神的失敗,要知道,自古以來多少英雄豪傑毀在自家人手裏,這就是所謂的家賊難防啊。

也許,財神選中自己做為遺囑的繼承人,最重要的還不僅僅是因為自己救過他的命,而是因為自己所表現出的“生性弱弱、頗有膽識、不缺乏血性”的優秀人品組合。

當然,一筆寫不出兩個陸,自己跟他五百年前是一家以及跟他的兒子同名諧音這種緣分也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經過這麼一分析,陸鳴的一顆心漸漸活泛起來,他又點上一支煙,再也躺不住了,爬起身來在黑暗的小房子裏躁動不安地轉悠著,嘴裏念念有詞地嘀咕著,就像是在和財神的幽靈對話。

最後,他走到窗前,看看雨夜中不停閃爍的網吧的招牌,把手裏的煙頭扔出了窗外,心裏做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既然財神已經死了,做為他的遺囑繼承人,起碼要知道他在遺囑中都說了些什麼,不然怎麼對得起死去的人呢?

再說,財神有言在先,當自己看過第一封郵件之後,如果知難而退,不想把這個遊戲再繼續下去的話,完全可以拿走裏麵的錢,隻要別去碰剩下的那兩封電子郵件就行了。

這筆錢是財神對自己的饋贈,是為了報答自己的救命之恩,就算拿了,也不應該算自己犯法,因為財神的錢不可能全部都是贓款。

像他這種大人物怎麼會沒有自己的積蓄呢,就算他一個月把工資存一千塊錢,這把年紀了,也應該有一筆不小的積蓄。

所以,他饋贈給自己的這筆錢自然是幹淨的,公安局的人有什麼證據說這筆錢是贓款?難道錢上麵寫著贓款兩個字嗎?

可問題是,如果拿了財神的錢而不去替他完成心願,心理上總有種內疚的感覺,想想他為了把自己變成他的遺囑繼承人耗費了多少心血啊,如果自己真的拿走錢以後銷聲匿跡的話,就怕他死不瞑目呢。

財神啊,你怎麼就沒發現“兒子”的另一個優秀品質呢,那就是心軟,狠不下心,太誠實,總是不想欠別人的。

如果拿了你的錢而不完成你的心願的話,也許你的幽靈這輩子都會在老子的夢裏麵徘徊呢,沒辦法,為了讓你九泉之下能夠安寧,隻好上你的賊船了。

半夜時分,陸鳴躺在租來的小房間裏做出了人生的一個重大決定,盡管未來充滿凶險和變數,可他還是決定參與到財神為他製定的這個既刺激又冒險的遊戲中去。

雖然他為自己找了種種借口,並盡量不讓自己猥瑣地去想那筆錢,而是讓自己的決定充滿了人性的光輝。

可在潛意識中,他明白自己這個決定的內在驅動力還是為了那筆錢,在經過半年的牢獄之災以後,他不想再過毫無希望的窮日子了。

他要通過財神的這個遊戲來賭一把,就算最後輸了,大不了還是一無所有,可一旦成功的話,按照財神的說法,自己將會脫胎換骨,不僅改變自己的命運,也能讓母親過上體麵的生活,

既然下定了決心,陸鳴反而漸漸冷靜下來,開始謀算接下來的行動步驟,在天快亮的時候,終於理出了一個清晰的思路。

首先,必須嚴格執行財神的指令,三個月之內不去碰那幾封郵件,別說是三個月,如果條件不成熟的話,就算是三年也要沉得住氣,反正那些錢也跑不掉。

其次,為了掩人耳目,必須找一份吃飯的工作,誰知道有沒有人在暗中監視著自己,隻要讓他們相信自己在出獄之後仍然在為了生存而掙紮,就沒有理由相信自己從財神那裏得到了意外之財。

當然,也不能被動地等待,而是要想辦法搞清楚自己目前的處境,比如,必須搞清楚今天韓玲給自己留下的那個電話是不是一個陷阱。

如果有必要的話,還要想辦法去見見那個大律師孫明喬,搞清楚他究竟想從自己這裏打聽什麼消息,他是不是也在暗中窺視著財神的贓款。

最後,要抽時間查找跟財神有關的所有曆史資料,爭取更多地了解他的“生平事跡”,盡量讓自己接近他,了解他的想法,揣摩他的行為方式,隻有這樣,才能更加正確地解讀他留下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