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精打細算(1 / 2)

陸鳴不知道的是,當他在看守所門口上公交車的時候,一個二十五六歲、穿著牛仔褲、紮馬尾巴的女人跟著他上了車。

汽車到站之後,她就若即若離地跟著陸鳴,並一直跟到了手機賣場,陸鳴打電話的時候,她就站在不遠處的地方低頭玩手機,男人的每句話都讓她聽了個清楚。

陸鳴在街上漫無目的地遊蕩了大半天,一會兒皺著眉頭苦思冥想,一會兒又在商場的櫥窗前麵東瞅瞅西望望,或者站在廣告牌下欣賞上麵美女,後來又在路邊買了兩個煎餅,坐在馬路邊一頓狼吞虎咽。

直到下午的時候,他好像逛累了,在一條僻靜的街道找了一家麵館,要了一大碗肉絲麵,吃完之後抹抹嘴,從口袋裏掏出了一張紙,在看之前還警覺地查看了一下四周,見沒人注意,才低頭看起來。

這張紙是他的緩刑釋放證,上麵寫著讓他去東江市某個派出所報道,接受監督。

本來,陸鳴應該回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到,可警察在問他家庭住址的時候,他多了一個心眼。

心想,自己家所在的那個小縣城屁大一點地方,如果去那裏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報到的話,要不了幾天,母親就會知道自己的封閉式培訓究竟是怎麼回事了。

所以,他堅持自己家裏已經沒有親人了,也不想回去,今後也在東江市長期生活。

最後,公安局考慮到他曾經在工廠做過兩年多的時間,於是就把他的監督單位改為工廠所在區域的一個公安分局,也就是說,陸鳴必須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去哪個分局報道。

根據規定,陸鳴釋放的時候不僅要寫一份保證書,還要找一個擔保人,保證書他兩分鍾就搞定了,可擔保人卻找不到。

他在這座城市根本沒有什麼熟人,過去的工友也沒有資格給他擔保,至於工廠的領導就更別想了。

後來還是王東海給他出主意,說是律師有這個責任和義務,於是,通過管教給韓玲打了一個電話。起初,韓玲說什麼也不同意,畢竟她對陸鳴一點都不了解,也不想承擔這個責任。

可讓陸鳴感到奇怪的是,王院長好像對這件事格外熱情,仿佛巴不得他不要離開東江市似的,他不但親自給韓玲打電話,而且還做了不少工作,最後女人算是勉強同意了。

當陸鳴看見韓玲寫的擔保書的時候,盡管隻是官樣文章,可還是激動的熱淚盈眶,差不多把小律師當成了自己的親人。

韓玲的擔保書是這麼寫的:

1:我決心按照社區矯正機關、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把對陸鳴的管教時刻放在心上,注意觀察其言行,隨時掌握其思想動態和心裏活動,切實做好他的規勸疏導工作。

2:緩刑之後讓他有飯吃,有地方住,有人照顧,有人監管。

3:堅持對陸鳴經常進行法紀、道德等方麵的教育,培養其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熱愛勞動的自覺性,督促其積極參加社區矯正機關組織的公益勞動,使之成為遵紀守法、自食其力的公民。

4:我一定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共同做好陸鳴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其定時向社區矯正機關彙報思想。定時參加社區矯正機關組織的學習教育活動,堅持日管理,月彙報製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為保證證陸鳴在緩刑期間能遵紀守法,不重新違法犯罪,我特此提供擔保,如果陸鳴在緩刑期間作奸犯科,重新犯罪,我願為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陸鳴在激動之餘忍不住有點內疚,從這份擔保書就可以看出自己的小律師是個菜鳥,不用說,這份擔保書肯定是什麼地方抄來的。

可問題是她居然連改都沒有改,一切照搬,連什麼管吃管住都寫上去了,難道她就不怕自己賴上她?

不管怎麼說,韓玲是個心地善良的女人,他還給自己買中華煙呢,既然是個好人,為什麼不求她暫時幫幫自己呢?

經過一番深思熟慮,陸鳴拿出“老頭”手機給韓玲打電話,不過,他心裏明白,自己並不是真想讓韓玲幫他什麼,最終的目的是想通過他打探一下那個神秘的“朋友”的消息。

隻是,他還是有點忐忑不安,畢竟財神在最後一次寫的那張紙條上嚴厲警告他出來以後不準看他留下的那個郵箱。

雖然那個“朋友”和郵箱無關,但他和財神有關,自己一出來就打聽這件事,會不會真的給帶來不測之禍呢?

另外,最讓陸鳴感到不解的是,財神那句“即便要飯也要堅持三個月”的話,根據他的理解,如果自己能堅持三個月難道就不用要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