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西克是個服裝商,向布商克羅揚批發了1200馬克的布料,卻一直沒付錢。克羅揚叫夥計去收了幾次賬,梅西克每次都溜掉,避而不見;給他寄催款單,梅西克又不理不睬。為此,克羅揚束手無策,連聲歎氣。
這時,一個新來的猶太店員對他說:“我有一個付債的秘方。您不妨先寫一封催款信給梅西克,叫他盡快歸還1800馬克的債,瞧瞧他有什麼反應,再作打算。”
克羅揚采納了這位店員的辦法,給梅西克去了一封信。果然,才兩天,梅西克回信了,信中說:“克羅揚,你怎麼訛我1800馬克?隨信附上1200馬克,以後再也不來你這兒批貨了——要打官司嗎?你準輸。”
克羅揚還有必要同他打官司嗎?
從梅西克避而不見上可以看出,他對這筆債務倒還是承認的,隻是想拖著不還,而不是徹底賴賬。這就使店員的訛詐之計有了心理基礎:拖欠1200馬克不還的梅西克,可以高枕無憂,盡讓克羅揚一個人著急,要打官司也可以先讓他忙乎,大不了到時候還給他,並沒有額外的損失。
而現在1200馬克突然變成了1800馬克,這就由不得梅西克不出來辯解了,因為仍然像對待催款單那樣置之不理,就意味著默認了克羅揚開出的賬單,次數多了,日後真打起官司來,再要證明隻拖欠1200馬克就麻煩了,何況就是拖欠1200馬克也好做不好說。原先是想占別人的便宜,哪能讓別人把便宜占了去?占了理的梅西克不能不說個清楚,可這樣一來,原先主動的梅西克變成了純粹的被動,他不能再避而不見了。隻要他一露麵,1200馬克也就露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