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手段(1)(2 / 2)

“朋友處介紹了一個離婚財產分割案件,標的額度在200萬左右的房產存在爭議,考慮你在婚姻家庭比較嫻熟,還是交給你處理吧。律師費這塊,我呢做了主,按正常標準八折處理,有問題麼?沒問題,稍後隨我去樓上辦公室將現有的案卷卷宗拿下了。”

“嗯,可以的。”律師的收入便是業務案件,案件的標的額直接影響著律師代理費的多少。劉小通的收費標準向來不會過於偏頗過多,他定的收費標準,對律師而言,有新引力。而來訪的谘詢者,相信的是律師的業務素質和能力,希望代理費的付出,與之形成相對等值便是好的。這也是一種健康的律師服務市場的表象。

“嚴哥,你那上訴的物業亂收電費案件如何?”劉小通問著。

“發回重審,繼續委托代理。”嚴大仁喝著水,回應著。

“步平,你那裏呢”,劉小通接著問詢。

“範北平的案件,定在下周開庭,其他事情,我自行處理就好了。哦,對了,黑雙龍非法持有槍支案,今日下判決,法院提前讓家屬簽署《具保書》,雖然我堅持案件無罪辯護,不過經曆一審,上訴再發回重審的案件,判決無罪不簡單是法律上那點事了。預計法院是準備,案件采用緩刑處理了。若是如此,也算是有了一定效果。”

“步平,盡可能去相信法律,也相信自己的堅持。等等判決就知道了”劉小通答複著李步平,算是一種對法治發展看好的鼓勵。。。

“刑事案件,若是沒有希望的長期維權,相比之下,律師單純為了收取律師費,鼓動犯罪嫌疑人及家屬上訴,不能算作是好的選擇。畢竟,我們都清楚,看守所的條件,有時與監獄中向比較,給裏邊的人的機會更少一些。管理上,人員彼此壓迫上。至少監獄中,服刑改造,申請減刑的機會都是有的。盲目毫無目的的去維權,上訴,隻會將罪犯的很多機會和時間浪費在,什麼也改變不了的看守所中。”李步平感慨著。

“李大律,這幾年做刑事案件,做出了那麼多心得體會,好像進去過似的了”嚴大仁開玩笑的調侃了句。

“李律師,這幾年做案子,你用心去做了。放心吧,法治,一天天,會越來越好。”許久的昨天,劉小通又何嚐沒有感慨過。對於李步平敬業的執著,他是欣賞的。

劉小通向崔燁打了聲招呼,示意一同去樓上取卷宗。二人上樓,一天的工作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