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勞動力無序轉移及信息不對稱
據報載,當前我國農村已有將近1億富餘勞動力進入城鎮務工,同時,我國農村尚有
1.3億富餘勞力。隨著產業結構調整和城鎮化發展進程加快,大批農村富餘勞力將從土地上解放出來,湧入進城打工者的行列。其中僅有部分是有組織地轉移,大多數是自發、無序、分散地湧入城市。盡管近年以來出現了“民工荒”,但由於就業信息不暢、文化水平不高、職業技能不強等原因,對於就業願望迫切的進城務工人員來說,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並非易事。
1.5城鄉差別對文化心理的影響
農村與城市、外鄉與本土文化的差異發生碰撞,人們頭腦中的文化偏見在短期內很難清除。不少師生把城市發展過程中產生的諸多問題的責任都算在外來務工人員頭上。再有,部分外來務工人員賣淫嫖娼、偷竊、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和不講衛生等不文明行為也強化了這種文化偏見。文化上的偏見造成了人們心理上的疏離感,使很多師生無法真正信任外來務工人員,與他們平等地交往,並為他們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條件。
2.存在問題
2.1核心問題是經濟利益
外來務工人員的權益保障,其核心主要是涉及經濟獨立核算單位的經濟效益和利益格局重新分配的問題。因為隨著高等教育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化,高校由單一的行政事業型向多元化的社會型轉變,高校後勤、產業社會化,並向現代企業製度轉變,都逐步地在推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潮中,實行了經濟成本獨立核算,並且在用工、分配等方麵都有較大的自主權。作為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是它的最終目標,同時由於它又與學校有著密切的聯係,如後勤的利潤率直接關係著學校的穩定,因此又兼顧著學校的綜合社會效益。由於有些部門外來務工人員數已超過正式職工,利益分配格局就要重新調整,從而會打破現有的平衡,甚至會波及學校與產業、後勤企業間管理體製的重新調整。
2.2思想觀念上還有障礙,沒有認識到外來務工人員是工人階級新成員
外來務工人員的主體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工,長期以來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現狀,使人們在思想觀念上對農民工的階級屬性的認識還停留在:農民工來自於農村,在農村他依然是土地的所有者,他的階級屬性依然是農民。而工會是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所以對農民工加入工會在思想上還存在這道藩籬,還沒有認識到他們是工人階級的新成員。應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更新思想觀念,統一思想認識,才能使這項工作的開展減少阻力。
2.3保護性法規和製度滯後
雖然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了公民享有受教育權、獲得報酬權、人身權等各項權利,《勞動法》、《私營企業條例》等法規也對勞動安全、勞動保險等事項作出了十分詳細的規定,但侵害進城務工人員包括婦女權益的事件還是屢屢發生,其主要原因之一還在於我國現行的部分地方法規和條例,涉及非公企業外來務工人員權益保障的較少,也沒有出台針對這一特殊群體的較為完善的法律製度,在具體的法律解釋上存在空白、留有死角。學校在具體行政工作中對於外來務工者的傾向性製度也相對薄弱或滯後。
2.4政策和體製上的缺陷
二元社會結構剝奪了農民的自由遷移權和自由擇業權,抑製了農民群眾的創造力和積極性,使城鄉之間在思想觀念、生活習慣、行為方式、綜合素質等方麵產生了巨大的差別,導致了農民進城後難以很快融入城市居民群體和城市文明的後果。同時,計劃經濟體製下呈現的戶籍壁壘還沒有被徹底打破,進城務工人員在就業住房、子女受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麵還受到種種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