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名義正當,道理就講得通。也表示作事理由正當充分,含有理直氣壯的意思。
“出處”《論語·子路》: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
公元前501年,當上魯國的中都宰的孔子已經51歲了,孔子很用心地工作,在公元前502年,又做了司空,接著,工作性質發生了改變,當上了司寇,這也是孔子所希望的。
孔子56歲那年,又當上大司寇,代理相國職務。他參與國政僅僅三個月,魯國的風俗就大大變了樣。
孔子的成就使齊景公感到害怕,他特地挑了80個美貌的女子,讓她們穿上華麗的衣服,教她們學會舞蹈,加上120匹駿馬,一起送給貪圖享樂的魯定公,以腐蝕他的意誌。這一計果然奏效,魯定公沉湎於歌舞淫樂之中,不再過問政事了。
孔子的學生子路見到這種情況,便對孔子說:“老師,我們可以離開這裏了吧!”
孔子回答說:“魯國現在就要在郊外祭祖,如果能按照禮法把典禮後的烤肉分給大夫們,那我還可以留下不走。”
結果,魯定公違背常禮,沒有把烤肉分給大夫們。於是,孔子離開魯國,來到了衛國。衛靈公問孔子,他在魯國得到的俸祿是多少。孔子回答說是俸米六萬鬥。於是,衛靈公也給他這個數的俸米。
跟隨孔子的學生們見有了安身之處,都很高興。子路尤其高興,問孔子道:“衛國的君主等待你去治理國政,你首先幹些什麼?”
孔子略為思索了一下,說:“我以為首先要糾正名分。”
子路不客氣地說:“老師未免太迂腐了,這有什麼糾正的必要呢?”
孔子反駁說:“您真粗暴!君子對他所不知道的隻存疑在心中。名分不正,道理也就講不通;道理不通,事情也就辦不成;事情辦不成,國家的禮樂教化也就興辦不起來;禮樂教化興辦不起來,刑罰就不會得當;刑罰不得當,老百姓就會不知如何是好,連手腳都不曉得往何處擺了。所以君子用的名分,一定要有道理可以說得出來,講出來的道理一定要行得通!”
孔子在衛國也沒有呆多長時間,隻十個月的時間,原因是衛靈公聽信讒言進而不信任孔子,孔子無奈,隻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