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茅(2)(2 / 2)

到了紅看所以後,放茅時間又是另一種規定了。每天的晚飯後,六點到八點是號裏統一放大茅的時間,其餘時間一律不許。放大茅不能算是大事,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規律,都有自己習慣的時間。可到了號裏,身不由己,統一到一個時間裏去,大多數人還是很難適應。可是,號裏空間狹小,人均麵積有時還攤不到一平米,又不能自由通風。顧及大家的生活環境,時間上當然也不能靈活掌握,反而恰恰需要管理的特別嚴格才行。老賀曾在監獄裏前前後後待過十多年,對此事看得特別重。他當號長時,針對放茅上的“自由主義”傾向就總說:“小茅可以憋四十八小時,大茅可以憋二十四小時。”在這方麵絲毫不能通融。老賀這恐怕也是謬論,雖然有人在私下議論:“你憋個試試。”但實際上誰也不能不遵守。一些新收和年紀大一點牢犯對此就很不適應,可也沒有辦法,隻能憋著。

號裏的洪昌,五十歲了,身材魁偉,飯量特大,“產出量”當然也大,常常憋得受不了。大茅一時放不了,舉手申請權且來個小的,聊勝於無吧。俗話說,風是雨的頭屁是屎的頭,洪昌放小茅有時就不免帶出點聲響來。他本來是因為尋釁滋事進來的,當時把人捅了一小刀,司法部門給那人作的傷情鑒定是“輕傷偏重”。牛壯這時就幽他一默:“你這是小茅‘偏重’啊。”

按照監管場所的規則,本來是以市一所裏甲四的做法為正宗,麵向牆壁、蹲踞式。市一所茅的位置與板正相對,且“圍牆”矮,一人放茅,全號參觀。姿勢不對,大家也一目了然。紅看的茅卻在板的順向一側,隔斷也高,私密性好一些,個人放茅,別人是看不見的。所以,在姿勢上雖然也按“正統”的方式要求,但管理上也就不是很嚴格了,有的新收對牢房裏正規的方式不適應,反正別人也看不見,就以外麵的方式方便了。我對此比較寬容,人家放茅我也不去看。而老賀不行,多年的牢獄生活,他似乎已經看不慣在牢裏這樣方便了,讓他發現了,必定也是一頓訓斥,而且勒令必須立即更改過來。老齊是位厚道人,他以前也曾受到過老賀的約束,嚐到過憋的難受滋味。當了號長以後,為了關心幾位年老的號友,立即提出一項新方案,這些人可以提前起床一會兒,蹲蹲茅。老年人大多都有天明即泄的習慣,這也是針對他們生理特點的,很體貼人。我原來也是每天早晨處理這些事的,包括在市一所也是如此,到了紅看不得已隻好也改成了晚飯後放茅,而且都在別人爭先以後的最後一位。老齊示意我也可以早起一會兒。我們關係不錯,倆人說話說話很隨便,就說習慣成自然,現在既然已經養成了現在的習慣,早晨正涼快,還是多睡一會兒,幹脆就這樣吧。當時號裏另幾個上了年歲的人可就受惠多了,每天早早起來,都排著隊放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