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風與清監(2)(2 / 2)

也算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吧,為了防清監,號裏有人就挖空心思,動盡腦筋琢磨應對的辦法。實際,號裏也夾帶不進什麼烈性的違禁品來。但即使是“輕型”的也要十分小心才是,畢竟被發現那也是要受懲罰的。老賀有吃糖塊的嗜好,紅看裏不賣,每次他老婆給他接見時,他都要趁機偷著帶幾塊進來。怎麼偷帶進來和他藏在什麼地方我不知道,但每次吃完糖的糖紙他都小心翼翼地放到茅裏用水衝走。有時給我兩塊,也囑咐我,一定要把糖紙衝走,千萬不能放在垃圾桶裏。我當時還不解其意,他看我傻傻地問他,說“咱們那個垃圾箱看是勞動號給倒到垃圾袋裏了,其實那都是一個號一個袋,都有標識的。收走之後裏麵的東西都要檢查一遍才能倒掉,就是為了從裏麵看看有無違禁物品。”老賀不愧在牢裏待過十多年,這些事真瞞不了他,聽得我真感到了監管場所的森嚴。

號裏人全天候、每天二十四小時待在一起,有的日久生隙,成了仇人;也有的日久生情,成了很要好的朋友。這兩種情況在號裏都很普遍,在裏麵人與人之間,除了對管教、號長之外,基本上都是“玩真的”,已然沒有了“玩虛的”的必要。真情流露,性情相近的人更容易發現對方從而產生共鳴,猩猩相惜進而成為朋友。像市一所甲四時的小劉和小師就是這樣。朋友一場可在一個號裏關的時間不一定一樣,要分別了,相互留個地址電話,以圖將來出去後再聯係,也是人之常情。在社會上這很容易,有時交換個名片就可以了,但在號裏這類“聯絡圖”也是犯禁的,為了保存它,牢犯們八仙過海,各顯其能。時間短就能出去的,偷偷地寫在內衣的隱蔽處,天天穿在身上。刑期長的,寫個盡可能小的紙條找地方藏起來。我們乙五開號時間不長,也促成了一對朋友,其中一位未等起訴就先開釋了,另一位得等著判刑,走的那位留個電話,另一位寫個小紙條找了個地方很隱秘,把它藏在牙膏裏了。蹲了二十多年牢的大老王評價說:“我們那年頭都這麼幹,那時的牙膏桶都是鉛皮的,更容易些。從後麵把鉛皮打開把東西藏裏麵,再把底下卷起來。” 大老王大概還想借機證明一下自己的資深經曆,又講了一個當年他們在牢監獄裏利用肥皂隱藏東西的方法。不過說這些,在看守所裏都是犯禁的,基本還是屬於“對抗政府”、“傳習作案手段”之類。既然如此,至於具體是怎麼藏匿的?筆者也就不能多寫了,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