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與二頭的遭際(4)(2 / 2)

“福建”刻意不進“一夥”,加入了所謂的“二夥”。可就是在“二夥”也沒有逃脫被算計的命運。剛進來那些天還顯不出什麼,雖然坐在了一起,可他們帶過來的東西還是自顧自的,他不吃別人的,別人也不吃他的,都是自己吃自己。“福建”可能也是被這種假象迷惑了,以為還能繼續自己在甲四那樣的小日子。到了月底,該買下一月的東西了,就出事了。當時原“二夥”還剩餘一些上月買的鹹菜之類,稍好的東西都吃完了,剩下的都是不值錢的。見有新人加入,就把剩餘的東西作價後,添入新的“二夥”。“福建”當時從甲四也帶來了臘腸、白糖等東西,也作價後投入了新“二夥”。

要想找,機會總是會有的。雖然都是作價,但別人行,“福建”就不行了。誰讓你是薩達姆、本拉登呢。誰讓你沒有把自己的價值放給人家去開發呢?就在新“二夥”幾個人商量作價和誰再出多少錢、都買什麼東西的時候。劉隊橫空出世插進一杠子,來了個大爆發。聲色俱厲痛斥“福建”在這上麵找便宜,欺負人家孩子。其實“二夥”裏隻有一個“小活猴”是小孩,其餘也都是成年人。劉隊這樣強調“孩子”,就是為了在眾人麵前增加“福建”的“可恨指數”。這也是“開發十法”其中的一法,劉隊匠心獨運用的如此空靈飄逸,彰顯駕輕就熟。除了被罵的蔫頭搭腦以外,帶來的東西投入了不算,“福建”隻得又掏出若幹銀子,買了一大堆東西,才算勉強過了一關。可劉隊還沒有完,這些天想起來就把這事拿出來論說一番,再罵上幾句。

看劉隊當初對“福建”的態度,我本以為即使一時他不進“一夥”,劉隊後麵肯定還要拉他,是絕不會放棄這個肥碩資源的。可能是劉隊又瞄準了與他一同進來的“東北”,覺得該人的價值完全可以現時利用。對“福建”就采取了“將來進行時”的方式,放長線釣大魚,故意暫時放棄對他的“爭取”。先按照“開發十法”給他上點“套路”,功到自然成,不愁將來他不自投羅網。

“福建”這次被罵後情緒非常低落,因為這並不是他做錯了什麼事情,或是被認為做錯了什麼事情,而是大有在經濟上占人家便宜的嫌疑,事關人性人格的評價。本來是自己多花了錢,反而落了這麼一個結果,有冤還無處去伸。“福建”心裏窩囊透了,私下哭喪著臉對我說:“很不開心。”

很不開心的日子,至我離開甲六為止,“福建”一直繼續著。多花了銀子,夥食反而下降了。除了為老信幹點雜活之外,還要參加號裏的諸多公益勞動。整天牌也不打了,棋也不下了,無論上板還是下板,就是苦喪著臉坐著,人像傻了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