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愛與隱瞞 第四十五章(2 / 2)

賀詩是陳思醒的詛咒,是無堅不摧的她,唯一的軟肋。

“莫芸,我最後一次警告你,衝我說什麼都可以,不要提賀詩。”

“哈?你個慫逼,敢操不敢說?難怪賀詩要爬到男人床上去——”

掀翻身上的莫芸,脫下高跟鞋,扣開莫芸的下頜,將尖細的鞋跟抵在莫芸的舌根,整套動作行雲流水,仿佛訓練過上百次。

三伏烈日,陳思醒的聲音陡然降到零度以下,莫芸那滴口水已經曬幹,留下一塊暗沉的膚色:

“聽著,我不侵犯你的言論自由,自訴狀上有你的名字,你應受的懲罰一個不少,但是一個不會多。我警告過你不要侮辱我的賀詩,再犯的話,我不保證采取什麼過激手段,現在,你還有什麼意見嗎?”

鞋跟與敏感的舌根摩挲,下頜又被掰開,大量唾液湧出口腔,與鼻涕混在一塊兒。莫芸小心翼翼地點頭。

陳思醒撤出了鞋跟,還莫芸的言論自由。

調整重心要起身的時候——

“呸!”

一攤口水正中陳思醒的臉頰,莫芸偏要咧開嘴笑:“你的賀詩為了雜誌封麵和攝影師睡覺你不知道吧?”

鞋跟高高揚起——

傅傑再不行動就要發生傷亡,他一把攥住陳思醒的手腕,阻止鞋跟刺中莫芸的麵龐:“陳律師!”

動亂間,另一隻高跟鞋也離開了陳思醒的腳。

觸到陳思醒肢體的時候,才發現她渾身顫抖,眼角眼光閃爍。

無往不利,一人之力扳倒半聞娛樂的陳思醒,當著傅傑和莫芸的麵,流下一滴眼淚,與滿臉的口水混在一起,不易覺察。

冷落在一旁的滅火器暴曬之後達到極限,氣體膨脹,爭先恐後從縫隙湧出,“哧——”。

血紅的瓶子獨自打轉,漏氣,無聊地放縱著最後的壽命。

陳思醒克製了半輩子的情感,不小心漏了一條縫,眼淚一滴接一滴連成線,她哽咽著,顫抖著說:“我不在乎,我隻要賀詩回來。隻要她回來,我們結婚,我給她買最好看的婚紗,比她在任何雜誌裏的衣服都好看。”

“我不在乎她和誰睡覺,我隻要她聽我道歉,我不能離開她。隻要她回來,我馬上牽著她去辰欣律所宣布我們在交往,我有辰欣股份,我有錢,我能養她,我養她一輩子,她什麼都不用幹,不用卑躬屈膝,不用跟別人上床。”

“都是我的錯,我以為權利名譽比賀詩重要。我不在乎了,隻要她願意嫁給我,被罵惡心、罵無恥、罵什麼都好,都是我的,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啊!”

手指無力,抓不住手裏昂貴的高跟鞋,頹然落地。

人到中年的陳思醒,光著腳,髒兮兮,一邊說著對不起,一邊嚎啕大哭,委屈得像個孩子。

莫芸反倒冷眼目睹著一切,胡亂擦掉自己臉上的鼻涕口水,惡狠狠說道:“你他媽哭什麼可憐,連告訴別人你們在交往的勇氣都沒有,整整六年!”

“莫芸!”傅傑不想參與,聽莫芸落井下石,還是忍不出嗬斥。

莫芸猛然捶地泄憤,直捶得血肉模糊:“哭有屁用!都是這個傻逼世道!饑荒洪水不管!隻在乎誰和誰睡覺!他娘的陳思醒!別沒出息了!賀詩還是你都沒錯!都是這個狗日的社會!”

“去他媽的相夫教子!老子的女人跟男人跑了!她憑什麼長了子宮就要給人生孩子!傻逼女人!不看看我為她做了什麼!我連黑鍋都背了!娛記我都幹不下去了!我九年的記者夢白做了!她跟不舉男跑了!我他媽圖什麼!”

傅傑看著兩個各有手段與作為,懷抱著各自理想的女人瘋子一樣哭喊,反而冷靜下來,看著她們發泄不滿。

這個世界對她們苛責太多,這點小小的權利都不給的話,未免太過嚴酷。

看著看著,他突然領悟了葉待秋在告白那晚說的那番話:

愛情是欲望、是衝動、是恐懼失去的狂躁,愛情是非理智的,是不平等的,是無法用邏輯推理的。

葉待秋說的很對,愛情比仇恨更可怕,更難以抵禦。

仇恨可以促使陳思醒打垮背景深厚的半聞娛樂,可愛情隻是她的軟肋,讓她哭得像個傻瓜。

那麼,局外人的傅傑算什麼呢?

眼前這一切都很荒唐,他堅定地認為自己不會為一個葉待秋哭成弱智,喪失理智。

惶恐不安隻哀求葉待秋給一個答案的傅傑,和那場突如其來的感冒一樣,消失無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