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狼身好啊!遊泳都不費力氣,要不是這河水浮力遠大於普通水,後果真是不堪設想……”王陌經過一番艱苦的奮鬥,終於遊上了黑河對岸。
王陌的下一個目標,是回到狼群曾經聚居的山洞,以及豬狼大戰時滅殺野豬王的戰場。
王陌此行有兩個目的,一是回到山洞,拿回顛道人送給自己的那瓶丹藥,二十回到豬狼大戰時滅殺野豬王的戰場,搜集武器。
想起顛道人送給自己的那瓶丹藥王陌就來氣,第一次想要服用丹藥時正值王陌發高燒,王陌辛辛苦苦的趕到了溫泉旁,卻把丹藥遺忘在了山洞裏。第二次則是不久前,王陌感到自己衰老速度不斷加快,便服用了一粒丹藥,誰知道服用之後,體力確實大增,但藥力消散之後,不但沒有延緩衰老,反而使衰老速度更加迅速。
…………
一片廣闊的草地上,王陌瘋狂的追逐著一頭羚羊,羚羊拚命奔跑,還不時拐彎擾亂追擊者,但兩者實力相差太大,沒過多久王陌一個前撲把羚羊壓在了身下。
“呸!”王陌吐出嘴裏的羊毛,滿臉的無奈。以前曾是狼身時,隻要獵物被王陌追上,也就意味著獵物命不久矣,往往王陌牙齒一咬合,或者利爪一劃,就能劃開獵物脖頸間的動脈或者氣管,使獵物斃命,但此刻王陌張嘴咬了許久,在羚羊的瘋狂掙紮下,也隻是咬下了羚羊的幾嘬毛而已,怎能不讓王陌鬱悶萬分。
一盞茶的工夫之後,羚羊躺在地上終於一動不動,王陌鬆開卡在羚羊脖子上的雙手,臉上露出了一個比哭還要難看的笑容。
“沒想到曾經叱吒風雲的狼王,現在獵食一隻普通的羚羊,也要先把羚羊掐死,才能在沒有幹擾的情況下,用人類的牙齒咬開羚羊的動脈,飲食鮮血……”王陌擦了擦嘴角的血跡,自嘲道。
王陌昨天晚上已經趕到了山洞,休息了一夜之後,帶上遺落在山洞中的那瓶丹藥,外出覓食,於是有了方才的一幕。
“人類嘛,沒了尖牙利爪,還是隨手攜帶一件武器來得實在!”王陌感慨了一會兒,越來越覺得尋找一把順手的武器,非常的必要。
補充完體力之後,王陌起身朝著滅殺野豬王的丘陵群落奔去。
王陌速度極快,一刻鍾不到,就趕到了丘陵群落。丘陵群落並沒有什麼大的變化,大洪水並未在此留下太多的痕跡,王陌很快就找到了劃傷野豬王腹部的那截白色的利刃。
刀刃一頭深深的沒入石頭之中,王陌嚐試著拔了一次,用了很大的力氣才將其拔出。
“這刀刃插在石頭中還真緊,要不是有了人身的便利,還真不好把它拔出來,隻是隻有半截刀刃,可惜可惜啊!”王陌捏著刀刃在空中晃了晃,刀刃反射出的太陽光讓人目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