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金美珍,跟的是我媽的姓,她曾是許多人的偶像,在還沒有如今思想開放的時代,1995年未婚先育生了我。隨著我上幼稚園,媽媽再也沒有辦法瞞住。她下嫁於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男人並且未婚先育的事情終於被媒體曝光,經濟公司一怒之下將我媽雪藏,不過一年,合同一到,我媽就退出了娛樂圈。
我的爸爸很溫柔,他很愛我。當然我也很愛他,即使他隻是一個普通的汽車修理員。
我們這一家三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在一起,過著平凡的生活。
“這個月的電又比上個月用的多,美珍你睡覺的時候一定要把房間的燈給開起來嗎?”媽媽拿著單子對著我說。
“開個燈能浪費幾個錢啊?”爸爸在旁邊替我解圍道。
“你也是,你每次下班回來洗完澡都忘記關熱水器的插頭,你知道一個晚上的熱水器電費有多貴嗎?你們兩個一點都不知道節儉。”
沒錯,這就是我們一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平凡生活。
你問我幸福嗎?
比起那些離異的,去世的家庭,我算是幸福的吧!
“對了,昨天我接到了你們班主任的電話,聽說你跟班裏的一個男生有點曖昧,你們是在談戀愛嗎?”
這個長頸鹿班主任又給我媽打電話了是嗎?啊,真煩。
“沒有啦,那個男生你也聽說過啊!就是你老去參加的那個婦女協會裏的紫瓊阿姨的兒子,她肯定跟你提起過她的兒子吧?”我無辜得說。
“她說她兒子叫樸尚,是樸尚那小子嗎?”
“你都不認識他就小子小子的。”
“如果是他,我就相信你一回,據說他在學校真是一點都不聽話,天天逃課、打架。我相信我的女兒不會看上那種小子的。你們班主任怎麼回事,瞎造謠!”
我心裏偷偷的笑了很久,我之所以這麼愛我媽,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她也討厭我們的班主任,這個長頸鹿的別名也是她參加完我高一時的家長會回來起的。
長頸鹿的名字叫金達獨,雖然和我五百年前是一家,但我一直堅信著我跟他肯定沒任何關係。他的原則是,班級不許吃任何零食,連牛奶都不行;不允許全校最後十名出現在他的班級上(雖然每次都做不到);不許反對老師任何的命令。這些都不是我討厭他的理由,唯一的理由,就是他總是打電話給家長彙報學生的情況,即使在放假的時候也會打電話詢問學生的生活。
難得的星期日,我和靈英約好聚一聚,這是我們倆姐妹每周都會有的約會。她學習很好考上了重點高中,我其實很不理解,小學就已經學會喝酒,初中的時候就換了兩個男朋友,竟然學習還可以這麼好。
“今天我剛拿到這個月的零花錢,我請你去吃冰淇淋。”
我真羨慕靈英的生活,她還有每個月的零花錢可以領,而可憐的我呢,跟媽要個十塊錢都得求菩薩似的求她。
“我交了一個男朋友,在學校混的,還蠻帥的。”她一坐下來就跟我說,“這次跟我以前交往的男生不一樣,我感覺這才算是我的初戀。他前天還為我跟一個三班的男生打起來了。”
“為什麼?”
“因為那個男生也喜歡我呀!”她得意地說。
以前在我的觀念裏,重點高中裏都是那些書呆子,而且長得又特難看,但是自從聽靈英開始講她的高中生活,我才領悟到,原來每所學校都有學霸,也有混混,更有帥哥美女,當然也會有醜男醜女。
“對了,我媽說給你做好吃的,一會兒去我們家吃晚飯吧。”
靈英的媽媽和我媽是高中同學,後來我媽被娛樂公司看中成為了風靡一時的明星,靈英的媽媽繼續上了大學成為了一名老師,很巧的是正在擔任我們班的語文老師。
“我還是回家吧,我媽又該說我了。”
“怎麼,說你去你爸的初戀女友家裏吃飯啊?有什麼的啊,他們的事情都是上世紀的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