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
所謂核武器,又稱原子核武器,它是一種利用自持進行的核裂變或聚變反應,在瞬時內釋放出巨大的能量引起爆炸,對攻擊目標產生大規模殺傷作用的武器。原子彈為第一代核武器;氫彈以及中子彈和衝擊波彈為第二代核武器;現在正在研製第三代核武器。
所謂原子彈,是利用鋼或鈈等原子核易發生裂變反應,瞬間釋放巨大能量的核武器,又稱裂變武器或裂變彈。原子彈的爆炸威力通常為幾百至幾萬噸級梯恩梯能量,主要依靠爆炸時產生的衝擊波、光輻射、早期核輻射、放射性汙染和電磁脈衝進行殺傷與破壞。
所謂氫彈,是利用原子彈爆炸時產生的能量點燃氚、氚等氫核的自持聚變反應,瞬時釋放巨大能量的核武器,又稱聚變彈和熱核彈。它的殺傷力比原子彈大得多,最大可達千萬噸級TNT當量,殺傷因素與原子彈基本相同,多作為戰略核武器的核彈頭。所謂中子彈,是以高能中子為主要殺傷因素,具有相對較弱的衝擊波和輻射效應的一種專門設計的小型氫彈,又稱增強輻射彈,是一種理想的戰術核武器。
所謂衝擊波彈是一種以衝擊波效應為主要殺傷破壞因素的特殊氫彈,又稱減少剩餘放射性彈。它對地麵建築或堅固工事有很強的摧毀作用,是一種理想的戰場使用核武器。
原子彈
也稱“裂變彈”,是利用“鈾”等重原子核裂變反應瞬時釋放巨大能量的核武器。
原子彈的威力通常為幾百至幾萬噸級TNT當量,有巨大的殺傷破壞力,由於它由不同的運載工具攜載,故稱為核導彈、核航彈、核地雷、核炮彈等。
原子彈的設計原理,是使處於次臨界狀態的裂變裝料瞬間達到超臨界狀態,並適時提供若幹中子觸發鏈式裂變反應。超臨界狀態可以通過兩種方法來達到:一是“槍法”,又稱“壓攏型”,即把2~3塊處於次臨界狀態的裂變裝料,在炸藥爆炸產生的高壓力推動下迅速合攏成為超臨界狀態;二是“內爆法”,又稱“壓緊型”,即用炸藥爆炸產生的內聚衝擊波和高壓力,壓縮處於次臨界狀態的裂變裝料,壓縮後的裝料密度提高,處於超臨界狀態。
兩種方法相比,內爆法可少用裂變裝料,因而被廣泛采用。原子彈主要由引爆係統。炸藥層、反射層、核裝料和中子源等部件組成。引爆係統用來起爆炸藥;炸藥是推動壓縮反射層和核裝料的能源;反射層由被或鈾構成,用來減少中子的漏失;核裝料主要是鈾-235“和鈈-239”;中子源是提供觸發鏈式反應所需的“點火”中子。1945年美國製造了3顆原子彈,一顆用於試驗,兩顆投在日本,是迄今為止唯一用於戰爭的核武器。戰後,一些國家相繼發展了低當量、威力可調及加強型等高性能的原子彈。中國1964年10月16日的第一次核試驗是以塔爆方式進行的,用的是內爆法鈾彈。共試驗4次。
氫彈
也稱“聚變彈”或“熱核彈”,是利用氫的同位素氖、氖等氫原子核的聚變反應,瞬間釋放出巨大能量造成大規模殺傷破壞效果的核武器。
氫彈的殺傷破壞因素與原子彈相同,但威力比原子彈大得多。原子彈的威力通常為幾百或幾萬噸TNT當量,氫彈的威力則可大至幾千萬噸,還可通過設計增強或減弱其某些殺傷破壞因素,其戰術技術性能比原子彈更好。氫彈由起爆原子彈、熱核裝料和外殼等主要部件組成。一般多以“鈾”‘作外殼。聚變反應產生大量的高能中子能引起“鈾”核裂變反應,釋放出大量能量,這樣可以大大提高當量並降低費用。
世界上已有美、俄、英、中、法等5個國家擁有氫彈。中國為了打破超級大國的核壟斷和核威脅,於1966年12月28日首次進行氫彈原理試驗。1967年6月17日爆炸的第一枚氫彈,威力大於300萬噸梯恩梯當量。中國是第4個擁有氫彈的國家,從爆炸第一顆原子彈至爆炸第一顆氫彈隻用了2年零2個月的時間,其發展速度在世界上是最快的。
中子彈
也稱“增強輻射武器”,是以高能中子輻射為主要殺傷因素的低當量小型氫彈。主要特點是加強了中子輻射而削弱了衝擊波、光輻射和放射性沾染等效應。一枚1000噸當量級的中子彈,其瞬時輻射對坦克乘員的殺傷半徑可達800米,相當於一枚1萬噸的裂變彈,但其產生的衝擊波對建築物的破壞作用半徑隻有300~400米。
如果適當增加爆高,在核輻射的殺傷半徑基本不變的情況下,對建築物的破壞半徑還可顯著減小。但當武器的當量增大時,核輻射殺傷半徑隨當量的增大比衝擊波。熱輻射的破壞半徑隨當量的增大要慢得多。因此,中子彈必定是一種低當量的核武器,多用於有效地殺傷敵方戰鬥人員和對付集群裝甲目標。1977年美國首次進行地下試驗,1980年法國宣布進行了中子彈試驗。
化學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