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欺負你了。你再不去,我就讓我哥喜新厭舊,拋棄了你!”小荷霸道地說。
“算你狠,我去還不行嗎?跟你哥說說,不要喜新厭舊,至少喜新不厭舊。”
“還不快去!”
肖月屁顛屁顛地跑進別墅。
等肖月一走,何山便對小荷說:“妹呀,哥犯了師戒。被抽了勁流,現在全身軟弱無力。”
“那怎麼辦?”小荷驚慌失措起來。
哥可是她的天呀!
“別大驚小怪的。快把我扶到二樓臥室裏去,給我倒兩可樂瓶原水,然後跟我把門關好,不許任何人進來,哥要療傷。”
“要不要我照護你呀?”
“不要。你隻不讓人進來打擾我就行了。特別是肖月。你做得好,我的病就好的快。”
“嗯。”
小荷將何山扶到臥室床上後,馬上跑到頂層花房,在水龍頭旁邊大塑料水壺內,倒了兩瓶水跑下來送到何山房裏。
為什麼把原水放在花房裏呀?
何山當過警察,讀過犯罪心理學,懂得人的心理。
人們往往把越貴重,越值錢的東西放得越隱密,什麼保險櫃、密箱呀,自以為安全。
其實這樣是最不安全的。
犯罪分子作案時首先就奔保險櫃、密箱這些東西而去。
何山反其道而行之,將原水放在花房自來水旁。
既不上鎖,也不關門。
這樣,即便盜者跑進來了,看見了,也以為是很普通的陳水,用來澆花種草的。
這樣就不引人注意。
何山接過後,咕嚨咕嚨地喝了一大瓶,然後倒頭就睡。
看著何山睡著,小荷便帶上門,跑上三樓,將肖月攔在房間內。
肖月在二樓給何山放上水後又跑到三樓放上水,自己也洗起澡起來。
聽說何山困了,睡了,她這些天瘋狠了,也感到累了,也跑到床上打起了小呼呼。
何山在香港演了一把戲,在澳門賭了一把博,原以為會樂不思蜀,可沒想到,心裏還是惦記著當警察的事。
迷迷糊糊中,他都喊著:“我要當警察!”
“我要當警察!”
劉家人沒有閑著。
就在第二天,《南方視角》刊登了華夏社資深記者王潔如的長篇文章。
文章的題目是《江南湖城還在搞人治!》
文章先是介紹了臨河派出所民警何山看守人犯脫逃經過,然後再介經紹何山被處理情況,並截屏了何山被三名民警押出派出所的鏡頭。
最後,尖銳提出,現在是二十一世紀,法律意識已深入人心,老百姓都學法懂法,知道應用法律保護自已。
可是,我們有些人民公仆,黨的幹部,卻恣意踐踏法律,熱衷於搞人治。案犯還沒有歸案,案情還沒有審清楚,腦袋一拍就作出決定,就將一個民警的前途摧毀殆盡。
法製社會講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紀律處分是不是不需要遵守黨綱黨紀,隻要領導發一句話就可以了?
湖城有這樣的幹部,黨的方針、政策還能不能貫徹下去?
貫徹下去的方針、政策是不是變了形走了樣?
文章文筆犀利,句句見血!
在《南方銳角》刊登的同時,省部級官員的案頭上又多了一份華夏社編發的內-參,標題是《人治餘毒還在,觸目驚心!》
這些是紙媒、內部刊物,還在可控範圍內,互聯網上忽然冒出了多篇同樣文章,一下將湖城架到了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