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多樣的編修形式(1)(1 / 3)

我國古代史書在編修方麵有著悠久的曆史和優良的傳統,無論在史書成書的方式、史書體裁的發展與創新,還是史書編修領域的擴大等方麵,均值得我們深加探究。其間,南宋無疑是史書編修成就極為顯著的時代。因為在南宋,書籍的刊印、收藏以及流傳相當廣泛,官方的修史體製相當完備,私家著述意識極為強烈,這無疑為史書的編修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第一節史書成書的多樣化

一、明源求實、分類編目和考論結合的編修形式

南宋一些史家在編修史書時,不僅能夠注意對所用史料的出處以及真偽加以指明,甚至還詳加辯證,而且對某些具有特定需要的史書,則進行了必要的編目和門類劃分,這種編修方式使得史書本身的史料利用價值得以充分地顯示了出來。

1.明源求實

南宋無論在史源學還是考據學方麵,在史家的積極努力下,均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就。

一是一些史家特意指明史著引用書目。北宋司馬光在編撰成的《資治通鑒》中雖未指明征引書目,但到南宋時,高似孫便特意指明“《通鑒》參據書”共220餘家,並且他還將《冊府元龜》與《資治通鑒》用書狀況做了比較,隨後指出:“予嚐窮極《通鑒》用工處,固有用史、用專傳、或用他書萃成一段者,則其為功切矣,其所采取亦博矣”。為說明此點,他以唐代為例,談到:“敘王世充、李密事用《河洛記》;魏鄭公諫爭用《諫錄》;李絳議奏用《李司空論事》;睢陽事用《張中丞傳》;淮西事用《涼公平蔡錄》;李泌事用《鄴侯家傳》;李德裕太原、澤潞、回鶻事用《兩朝獻替記》;大中吐蕃尚婢婢等事用林恩《後史補》;韓偓鳳翔謀畫用《金鑾密記》;平龐勳用《彭門紀亂》;討裘甫用《平剡錄》;紀畢師鐸、呂用之事用《廣陵妖亂誌》,皆本末粲然,則雜史、瑣說、家傳,豈可盡廢”。最後他還說:“今錄於前(按指參據書),使觀者知其功力如此,不敢率於展卷也。”[1]可見高似孫並不隻是簡單地指明《資治通鑒》參引了哪些官、私著述,而是將《資治通鑒》中諸書被具體運用的狀況加以對比驗明,以探究司馬光在對史料取舍編排時所用的切深“功力”,這才是他特意指明“《通鑒》參據書”的目的所在。

同樣,陳均在編修《皇朝編年綱目備要》時,則直接指明“引用諸書”。其中官修史書計有《國史》、《實錄》、《會要》和《續會要》。私著則有司馬光的《稽古錄》、李燾的《續資治通鑒長編》、徐度的《國紀》、熊克的《九朝通略》和《中興小曆》、王稱的《東都事略》、李丙的《丁未錄》和《丙申錄》等共17部。此外,對於“旁參互證者,不盡錄”。由此我們不僅可知其主要取材狀況,而且通過其自訂的取材原則,即“參稽國史,出入諸書,訂其異以會其同,約其詳而補其略。”[2]從而可以深入了解其對史料的基本運用狀況。

除高、陳二氏之外,徐夢莘在編修《三朝北朝會編》時,亦詳列有“引用書目”。在其所引諸書中,宋代私家著述就達83種,如有《宣和錄》、封有功的《封氏編年》和王安中的《入燕錄》等;有關金國的著述共11種,如有史願的《亡遼錄》、洪皓的《金國文具錄》和《鬆漠記聞》、張彙的《金虜節要》等等;有關疏奏達55種;行實碑誌20種。此外,還有未舉其名的“文集、雜著、報狀”等。對於所用書的取舍原則,徐夢莘在《自序》中稱:“其辭則因元本之舊,其事則集諸家之說。不敢私為去取,不敢妄立褒貶,參考折衷,其實自見”。基於此,我們對徐夢莘參據之書及其運用狀況均有了深入了解。

二是一些史家在著述中特意注明史源。如由徐自明編修的《宋宰輔編年錄》(20卷),主要記載北宋太祖建隆元年至南宋寧宗嘉定八年間宰相執政大臣的任免情況。對於該書的史料來源,據卷首陸德輿《序》雲:“本之《長編》、《係年錄》,緯之以《大詔令》、《拜罷錄》與夫《玉堂製草》諸書”。陸德輿在此僅指出了主要參據書。不過,由於徐自明在著述中往往注明了史料出處,我們對其加以粗略統計,便知其注明用書已近五十種。其中陸德輿《序》中未言及的就有《東都事略》、《揮麈錄》、《官製沿革》、《中興遺史》、《中興小曆》和《高宗日曆》等重要著述。同樣,朱熹在編撰《五朝名臣言行錄》、《三朝名臣言行錄》和《伊洛淵源錄》時,亦特意注明了史料來源。以上僅僅例舉的是注明史源的突出史書的情況,在南宋其他史家乃至時人的著述中,還有相當多注明史源的做法。總之,這些特意注明史源的做法,說明史家具有極其負責任的修史態度以及旨在求真存實的撰史精神。

最後,史家為其著述附撰考異。北宋司馬光在編修《資治通鑒》時,撰有《考異》30卷。其作用是:“參諸家異同,正其謬誤而歸於一。”[3]清四庫館臣指出:“修史之家,未有自撰一書明所以去取之故者。有之,實自光始。”[4]應該說,這是明確以“考異”之名形式獨立撰成該類著述的開始。

受司馬光做法的影響,南宋範衝在官方重修《神宗實錄》時,亦撰有《神宗實錄考異》5卷。對此,據範衝言:“《神宗實錄》自紹聖中已命官重修,既經刪改,慮他日無所質證,今為《考異》,追記紹聖重修本末。朱字係新修,黃字係刪去,墨字係舊文。每條即著臣所見於後,以示去取。”[5]雖然範衝所撰《考異》早已亡佚,但我們仍可以從《長編·神宗朝》注文中略窺其貌。如《長編》卷212熙寧三年六月辛巳記馮京和謝景溫奏劾薛向而被神宗寢其奏之事。其注文為:“新本《考異》雲:豈有馮京、謝景溫二人言薛向,而上獨謂馮京疏疏謬。此王安石《日錄》私意。去朱書,從舊文”。可見範衝《考異》主在表明其對史料的取舍狀況。同時,範衝還撰有《哲宗實錄辨誣》。[6]今七朝本《長編·哲宗朝》多引有“新錄辨曰”雲雲,即就是範衝《辨誣》的遺存。此外,由李燾和呂祖謙於孝宗淳熙四年重訂刊修成的《重修徽宗實錄》200卷,亦附撰有《考異》25卷。以上是南宋官修史書重修時多附撰“考異”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