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育兒協議(1 / 2)

第二天,江淩峰帶著律師直接找到了紀夢瑤。

從進來辦公室的那一刻開始,江淩峰皺起的眉頭就沒鬆開過。

“請坐,江總。”

江淩峰沒有坐下,而是皺著眉頭看著紀夢瑤。

“你去找老爺子?”

“我不去找老爺子,江總會放過我兒子嗎?”

紀夢瑤不慌不忙的態度讓江淩峰眉頭皺得更緊了。

比起過去動不動就抹眼淚,被他欺負的紀夢瑤,眼下這個強悍的女怪物更讓江淩峰看著不爽。

“你能不能別這樣和我說話?”

男人實在忍不住,還是越過正題,說起來態度問題。

“我和你說話什麼樣?江總,我紀夢瑤如何說話還要你來教嗎?”

一句話,噎得他大氣都穿不過來。

懶得在這種沒意義的事情上和紀夢瑤爭分搞下,江淩峰下巴一揚,律師馬上就明白過來總裁的用意,攤開手裏的法律文件,和顏悅色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大氣也不敢喘,卻還要保持微笑。

“紀總,這是我按照江總的意思起草的協議。關於你們的共同孩子宸宸……”

話還沒說完,江淩峰就沒好氣地清了清嗓子。

“峰峰!”

這個男人,怎麼還在這種小事情上較真?

又好氣又好笑,紀夢瑤都懶得吐槽,禮貌地對律師開口。

“孩子叫紀江,宸宸是小名。”

“小名也要叫峰峰!他是我兒子,不是李晨的兒子,憑什麼跟他的名。”

江淩峰的堅持惹惱了紀夢瑤,她麵無表情地看著江淩峰。

“不是李晨的晨,是紫宸的宸。明白嗎?”

一句話讓江淩峰啞口無言。

原來,她還是在意自己搞垮紫宸這件事。

果然,自此之後,江淩峰老實了不少,默默地坐在沙發上,看著紀夢瑤和律師交流。

“紀總,我們江總同意孩子的撫養權歸您,但還是有一些要求。不過,要求不多。主要就是以下幾條。首先,江總作為父親,必須每周都能有至少兩天的時間見到孩子,共計時間不能少於二十四小時。”

紀夢瑤瞪了一眼坐在沙發上的江淩峰。

還二十四小時,他有那麼多空餘時間陪孩子嗎?

“其次,江總是一個傳統的人,江家又是世家,很在意紙質的婚姻關係,因為一切有法律約束的關係都有可能成未來的隱患。所以,請您務必盡快和李晨先生 辦理離婚手續。”

什麼叫可能造成未來的隱患?

紀夢瑤精致的臉上揚起一絲不屑,沒好氣地歪過頭,看著坐在一旁的江淩峰,嘲諷似的笑了。

“我和李晨有名無實,他和方雅晴有實無名,哪種關係對孩子來首更糟糕,難道當事人心裏沒數嗎?”

“這……”

律師無從辯駁,心裏還是略微支持紀夢瑤的說辭,為難地回過頭去,卻被江淩峰的冷凍視線懟了回來。

“江總,還不讓人說實話了?”

紀夢瑤玩味地看著江淩峰,雙手環胸,調侃道。

江淩峰隻是抬眼睨著,也不辯駁,也不解釋。

眉頭的褶皺也舒展開來,又恢複了麵無表情的樣子,隻是冷冷地丟下兩個字。

“繼續。”

紀夢瑤心裏知道,他不過是還在意方雅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