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鍾相、楊麼起義(1 / 2)

早在北宋末年,鼎州武陵(今湖南常德)人鍾相就在家鄉創建了一個類似摩尼教的宗教組織,他利用一些“法術”為人治病,並聯絡群眾。凡是加入他的教派的農民都要交一點錢糧,這些人在教派內部實行互助共濟,因為群體的力量,凡是加入他這個教派的農民生活都會比以前強上一些,所以聚集了不少人。鍾相公開宣稱:“如果法分貴賤貧富,那它就不是好法法。我主張的法,應當是不分貴賤,貧富均等。”他的主張深受群眾擁護,被稱為“老爺”或“天大聖”。

發展了二十多年後,鍾相的影響已經擴大到洞庭湖周圍各縣。此時,高宗在南方登基,他一麵對金朝屈辱求和,一麵加重稅捐,使南方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困難。靖康二年(1127)初,鍾相組織了三百名民兵,讓長子鍾子昂率領北上抗金,這支隊伍還沒有跟金兵接觸,就被高宗趙構一道聖旨遣返了。領人回來後,鍾相開始以這支隊伍為基礎籌劃起義。建炎四年(1130年),金兵攻占潭州,搶掠一陣之後就撤走了。被金兵打敗的宋朝團練使孔彥舟趁機帶著一批敗陣下來的兵卒在這裏縱火搶劫,向農民催逼糧租。鍾相恰當地利用了當地的民憤,宣布舉行起義。

鍾相建國號為楚,自稱楚王,並封自己的長子鍾子昂為太子。附近各縣的許多農民聽說“天大聖”起義的消息後,紛紛前來投奔。

起義軍攻占城池,毀壞寺觀、神廟,搶奪富豪之家,殺官吏和百姓痛恨的人,並把地主的土地歸為己有。鍾相把殺官吏等稱為“行法”,把平分這些人的財產稱為“均平”,斥宋朝國法為“邪法”,對於農夫、漁夫和樵夫等貧苦百姓則加以保護。鍾相還宣布,凡是參加起義軍的,一律免除賦稅差科,不受官司法令的束縛。這些主張和行動受到當地人民的熱烈擁護,起義軍很快就攻占了鼎、澧、荊南(今湖北江陵)、潭、峽(今湖北宜昌附近)、嶽(今湖南嶽陽)、辰(今湖南沅陵)等洞庭湖周圍的19個縣。

看到起義軍聲勢浩大,南宋朝廷十分恐慌,任命孔彥舟擔任捉殺使,前往鎮壓。孔彥舟知道正麵進攻打不過鍾相,就派了一批奸細假扮成貧民,混進鍾相起義軍隊伍。接下來,孔彥舟發起進攻,和埋伏在起義軍內部的奸細裏應外合,打敗了起義軍,鍾相和他的兒子鍾子昂被捕,都遭到殺害。

鍾相犧牲後,起義軍推楊麼當首領,繼續和官軍作戰。楊麼並不是本名,他原來叫做楊太,因為他年紀很輕,起義將士就按當地的習慣親密地稱他叫楊麼(念yāo,意思為幼小)。起義軍在楊麼領導下,在洞庭湖沿岸建立營寨,並在湖上造了大批的船隻,他們平時在耕地上生產,戰時打仗,起義軍充分利用洞庭湖河港交錯的地形和自己善於操縱船隻的特長,采用水陸兩棲的戰術與官軍周旋,力量越來越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