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在溪。
自從我兩歲懂事起,我就知道我有一個永遠都放不下的責任,那就是媽媽給我新添的弟弟,我眼巴巴的看著他喝著我沒有喝過的奶粉,鎖住爸爸媽媽的全部視線,我就知道,這個家夥是我的麻煩精。
因為,他搶了爸爸媽媽對我的愛,因為,他搶了我喜歡的玩具,因為,他搶了我愛喝的牛奶,因為,爸爸媽媽對我說,這輩子,我要替他們照顧他。
所以,他從小,擁有了爸爸媽媽的愛,同時還擁有了我的愛。
印象裏,我的家是一個小康家庭,爸爸和叔叔一起做服裝生意,媽媽在一個公司做會計。
後來,爸爸的生意做的越來越大,陪我們的時間越來越少,媽媽上班忙不過來,我就過早的承擔起家務,成了麻煩精的保姆。
麻煩精,從小就是一個樂天派,在家裏活蹦亂跳,給媽媽添了不少歡樂,同時又給我添了不少煩惱,每次放學回來的衣服都是髒兮兮的,我給他洗,本子用的破破爛爛的,我給他買,教科書動不動就丟了,我再把我曾經愛護的嶄新完好的書本遞給他,他總會很自豪的說,爸爸媽媽這輩子做的最對的一件事就是生他之前,先生給他生一個姐姐。
一轉眼,麻煩精長大了,個子越來越高,有一天,我突然發現,我和他說話,需要仰著頭了。
可是,衣服還是我給他洗,我的書最後還是慣性地跑進他的戰壕。
我們讀了同一所學校的初中,又上了同一所高中,在擇校的問題上,爸爸媽媽從來都沒有發表任何意見,決定權都取決於我們自己。
上了高中後,他漸漸地變得懂事了,在學校很少惹事,我也少操不少心。
突然,有一天,他沉默了,靜靜地趴在窗台上,一動不動。
我一時間,很難接受這樣的他,他手托著下巴,長長的睫毛一扇一扇的,沉思著。
我拿著凳子坐在他的旁邊,守著他,看看牆上走動的表針,計算著我們這個少爺能安靜多久。
“姐!”他突然回頭叫了一聲,把我嚇了一怔。
我就知道,他不會安靜多長時間的,剛才肯定是我花了眼。
“你說,送生日禮物送什麼比較好?”他的眼睛閃亮亮的,裏麵像鑲滿鑽石。
“給誰啊?不給我,我就不知道!”我一撇頭,背對著他。
“姐,好姐姐,你快跟我說,要不然我該上火了?”他跑到我麵前,耍賴地搖晃著我。
“那就是給爸媽買咯?”我故意逗他。
“同學,女……同學。”聲音越來越羞澀。
“哈哈哈……”我看著他那個樣子,忍不住捧腹大笑,心裏也跟著沸騰,沒想到我的弟弟也開始有愛慕的人了,歲月真是不饒人。
“那,你說說,你有什麼想法,我再幫你參考?”我看著他的臉紅紅地,不忍心繼續逗他。
“我想了很多,什麼發夾啊、筆啊、音樂盒啊、手鏈啊等等,可是都太俗了,沒有新意。”
天啊,這孩子心裏怪成熟的,他老姐想的建議也無非是這些,他竟然認為太俗。
“那你想到有新意的沒?”我鎮定一下自己俗套的想法。
“我想送一個娃娃。”他說的堅定。
“噗!”麻煩精就是一個怪胎,孩子就是孩子,“那你這個就不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