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災害問題是當今世界公認的最嚴重的全球性問題之一,我國作為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洪澇、幹旱、台風、冰雹、雷電、高溫熱浪、沙塵暴、地質災害(主要是地震)、風暴潮、赤潮、森林草原火災和植物森林病蟲害等災害在我國經常發生。我國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氣象、地震、地質和海洋等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近年來,隨著全球氣候變暖趨勢的加劇,我國自然災害發生的頻度、強度和造成的損失顯著增加,自然災害日益成為製約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國務院辦公廳2007年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指出,近15年來,我國平均每年因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約3億人次受災,倒塌房屋約300萬間,緊急轉移安置人口約800萬人,直接經濟損失近2000億元。這個規劃還預測,全球氣候變暖將全方位和多層次影響我國災害風險分布和發生規律:強台風將更加活躍,暴雨洪澇災害增多,發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可能性加大;局部強降雨引發的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將會增多;北方地區出現極端低溫、特大雪災的可能性加大;降雨季節性分配將更不均衡,北方持續性幹旱程度加重,南方出現高溫熱浪和重大旱災的可能性加大;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幾率提高;北方地區沙漠化趨勢可能加劇;農林病蟲害危害範圍可能擴大;風暴潮、赤潮等海洋災害發生可能性加大。

其實自然災害並不是近年來才如此頻繁,中華五千年的文明史實際上就是一部與自然災害做鬥爭的曆史。上古傳說時期的女媧補天、大禹治水就是最重要的災害事件之一,之後各朝各代關於災害的記載不絕於書,對自然災害的治理也成為古代社會一項重要的任務之一。

明代是我國重要的曆史時期,從1368年朱元璋定都南京稱帝,至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禎皇帝自殺明代滅亡為止,共曆經277年、傳16帝。在這曆史時期內,我國的自然災害是十分頻繁的,就本書來說,共收錄明代的水災、旱災、蟲災、地震、瘟疫、沙塵、風災、雹災、雷擊、霜災、雪災、凍害等十二類自然災害3952次之多。

如此多的自然災害促使學術界從不同角度重視對其進行係統、深入的研究,從20世紀以來,我國曆史學界關於明代自然災害的研究層出不窮。

一、關於明代自然災害史料的總結

關於災害史料方麵,陳高傭先生的《中國曆代天災人禍表》(上海書店1986年版)把從秦始皇元年(公元前246年)到清代宣統三年(1911年),總計2157年內發生的各種自然災害加以統計,開創了彙編自然災害資料的先河。陳先生在其表中將水旱災害單列成條,而將其餘災害列為其他項,突出了他對災害研究的成果,即水旱災害是中國曆史上最重要的自然災害。顧功敘主編、科學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中國地震目錄》收錄了從公元前1831年~1969年,總計3800年內的地震資料。該書一個最大的特色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強震目錄》,收錄了中國曆史上震級大於43/4級的強震資料;第二部分為《分省簡目》,介紹了各省曆史時期的地震情況。謝毓壽主編的《中國地震曆史資料彙編(1~5卷)》(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共收錄我國古代地震史料近8000條,其中第2卷記錄明代地震史料近千條。陸人驥編寫的《中國曆代災害性海潮史料》(海洋出版社1984年版)共收錄我國漢代至民國時期的海潮災害577次。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資料編纂組編寫的《中國曆代自然災害及曆代盛世農業政策資料》(農業出版社1988年版),采用漢至元代的正史材料、明清實錄等資料,對各代自然災害進行統計。該書與陳高傭先生的《中國曆代天災人禍表》相比,各有特點,可互相補充,對比使用。宋正海等編寫的《中國古代重大自然災害和異常年表總集》(廣東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頗具特色,主要從地方誌和正史等文獻中搜集史料,但限於體例記錄的材料不甚詳細與全麵。張波等編寫的《中國農業自然災害史料集》(陝西科學技術出版社1994年版)是另一部規模較大的災害資料集,共收集遠古至清末的農業自然災害十多種計80餘萬字。該書較為嚴格地把農業自然災害分為水、旱、風、雹、雪、霜、低溫類7種農業氣象災害,還有蝗災、蟲災、鼠獸鳥害、畜疫4種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沙塵暴、水土流失2種農業環境災害。此外,還把記載不明確的災害諸如饑、荒、賑災另列一章。其分類較為明確,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高文學主編的《中國自然災害史》(地震出版社1997年版)係統而具體地記述了我國各個曆史時期氣象、洪水、海洋、地震、地質、農、林等自然災害的概況,曆史發展、典型災例及自然災害的研究、防禦和救助等史料,並對我國自然災害的特點、規律、對社會的影響及曆史減災經驗教訓進行了綜合研究和總結。宋正海等編著的《中國古代自然災異相關性年表總彙》(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將我國古代的自然災害分為地象、氣象、水象、動物象、植物象、人體象等6種類型,其分類方法獨具特色。

除此之外,各省編寫的地方災害史料集也具有一定的史料價值,主要有趙傳集主編的《山東曆代自然災害誌》(山東省農業科學院情報所1980年版)、貴州圖書館編寫的《貴州曆代自然災害年表》(貴州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湖南省氣象局氣候資料室編寫發行的《湖南省氣候災害史料(公元前611年至1949年)》(1982年版)、河南省水文總站編寫的《河南省曆代旱澇等水文氣候史料(包括旱、澇、蝗、風、雹、霜、大雪、寒、暑)》(1982年版)、河北省旱澇預報課題組編寫的《海河流域曆代自然災害史料》(氣象出版社1985年版)、河北省滄州地區植物保護站編寫的《河北曆代蝗災誌》(1985年版)、張傑主編的《山西自然災害史年表》(山西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1989年版)、浙江省地方誌辦公室編寫的《浙江災異簡誌》(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廣東省文史研究館編寫的《廣東省自然災害史料》(廣東科技出版社1999年版)等。

二、關於明代自然災害的著作

關於災害方麵的論著主要有鄧拓先生的《中國救荒史》(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該書較早地對我國曆代自然災害的次數與頻率進行了係統統計,是近現代我國救荒史研究的開山之作,對後來的災害史研究影響極大。袁林的《西北災荒史》(甘肅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雖是一部地域性災害研究著作,但其所引資料豐富,而且論述具體、深刻,具有很強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趙明奇等編著的《徐州自然災害史》(氣象出版社1994年版)是另一部地方災害史研究的力作。鄒逸麟主編的《黃淮海平原曆史地理》(安徽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雖然收錄的史料不甚全麵和具體,但其參考價值極大。邱國珍編寫的《三千年天災》(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以較為通俗的筆法記述了中國古代從遠古到清代的自然災害和防災救災的曆史事實。雖然敘述方法比較簡單,但其記載的線索比較明晰,因此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1998年,張劍光出版了48萬字的《三千年疫情》(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是目前唯一的關於中國疫病史的通論性著作。其中第7部分對明代的疫情概況、救療舉措、疫病後果、某些重要的疫情以及醫家與疫病關係等問題做了論述。孟昭華編著的《中國災荒史記》(中國社會出版社1999年版)一書,論述各代發生的各種自然災害,羅列了具體的災害史料,該書重點闡述各代具體的救荒措施,史料豐富且集中。高建國編寫的《中國減災史話》(大象出版社1999年版)是一部以通俗筆法記述中國自然災害曆史的著作,具有很強的可讀性。另外,王玉德、張全明等編著的《中國五千年生態文化》(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一書雖不是災害史專著,但其中的《中國曆代災害與生態文化》一章也對古代自然災害論述頗多,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周致元編著的《明代荒政文獻研究》(安徽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一書通過對明代11部荒政文獻的研究,總結出明代的一些救荒思想以及當時的備荒製度和救荒製度建設的一些情況,對於當今的救災工作具有重大的借鑒意義。

三、關於明代自然災害的綜合性研究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編寫的《中國近八十年明史論著目錄》(江蘇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一書,關於明代自然災害的論文在20世紀前80年幾為空白,80年代以來學者對此問題的關注度不斷加大,研究成果也逐漸增多。

關於明代自然災害的綜合性研究有陳關龍、高帆在《中國農史》1991年第4期發表的《明代農業自然災害之透視》。該文對明代農業災害的狀況從時、空上做了統計分析,揭示了災害的特征與成因,並認為明代社會中後期遇到了以旱、蝗害為主體的、高頻次、高速率、大幅度的農業自然災害的挑戰。這種穿透力甚強的農業災害呈現出普遍性、不規則的周期性、複雜性、伴生性、積累性諸特征。造成這種災害頻繁的直接原因是氣候的變遷與反常,而災害之加劇是由屯墾、圍湖、濫伐等致使生態平衡受到破壞的行為所引起的。另外,水利失修、吏政腐敗、庶民地主的衰落使得禦災能力減弱,也是因災為害的重要原因之一。桂慕文在《中國農史》1997年第3期發表的《中國古代自然災害史概說》一文對我國古代各朝的災害狀況進行了概括,認為宋(遼金)元明清時期四大主災肆虐,其餘六災不輕。馬雪芹在《中國曆史地理論叢》1998年第1期發表的《明清河南自然災害研究》一文從旱、澇、蝗、鹽堿、風、沙、雹、震等幾個方麵分析了明清時期河南省自然災害的發生情況、主要原因及所采取的對策,並認為森林植被的破壞和水利事業的衰落是造成當時自然災害頻繁的主要原因,今日仍應引起注意。而當時人們所采取的諸多對策今日仍有現實意義。王雙懷於《地理研究》1999年第2期發表的《明代華南的自然災害及其時空特征》在大量整理明代華南災害資料的基礎上,著重論述了明代華南自然災害的時空特征。其時間分布很不平衡;明代前期災害發生的頻率相對較低;中期各種災害逐漸增多,呈現出複雜性和嚴重性;後期災害有所減少,但災情仍較為嚴重。自然災害的空間分布也不平衡:福建災害最多,集中發生在福州、漳州、泉州等府;廣東災害次之,主要分布在廣州、潮州、肇慶、瓊州等府;廣西災害相對較少,但太平、梧州、柳州等府也常受災。這種情況的出現,與明代華南各地的自然條件有關,與各地的社會狀況也有一定的關係。何孝榮在《西南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6期發表的《明代北京地區自然災害研究》一文認為明代北京地區發生的自然災害包括水災、旱災、雹災、風災、地震、蝗災、瘟疫等,自然災害種類多,發生頻率高,分布地域廣,密度大。頻發的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公共工程、民眾生活乃至生命以及社會治安、社會秩序造成嚴重破壞和危害。一定意義上說,明末頻發而嚴重的自然災害導致了明朝滅亡。明代北京地區自然災害頻發而嚴重,與北京地區所處地理位置及大氣環流、地形及河流分布,當時北半球處於小冰期以及北京地區長期以來不合理開發自然資源、自然環境惡化均有一定關係。對北京地區的自然災害,由明朝中央政府直接領導,設倉、治水、捕蝗以備災,祈禱、修省以祛災,蠲免、賑濟以救災,其措施完備、賑恤豐優均為外省、外府所不及。

四、關於明代水災和旱災的研究

水災和旱災是我國古代乃至現今發生次數和危害最為嚴重的自然災害,明代也是如此,因此關於明代水災和旱災的研究成果相當多。將明代水災和旱災放在一起研究的論文有張國雄在《中國農史》1987年第4期發表的《明代江漢平原水旱災害的變化與垸田經濟的關係》。該文認為江漢平原“旱少而澇多”的特點,在明代已經表現出來,水災是對垸田經濟破壞最大的自然災害。夏秋兩季是江漢平原水旱災害的高發期。旱災在隆慶以前,增加較多;此後,發災次數大減。而水災則自明初洪武年間至明末崇禎年間有一個由平緩而加劇的持續發展過程。成化至嘉靖年間,水災由此前的局部現象,演變為一個引起全區域普遍關注的大問題。自嘉靖後,水災越演越烈,造成明後期垸田經濟發展停滯,江漢平原出現了自南宋興起垸田以來的第一次經濟危機。衷海燕在《撫州師專學報》1999年第4期發表的《明清時期江西水旱災害與疫病流行》一文力圖從江西的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明清時期來考察江西的水旱災害及其由水旱災害導致的直接嚴重後果——疫病的廣泛流行,從而說明人與生態環境的關係,人地關係問題對曆史發展的影響。張正明、張梅梅在《晉陽學刊》2003年第1期發表的《明清時期山西的旱澇等災害》一文將明代到清代道光二十年(1368~1840年)期間,山西全省性旱澇及相應的農業收成關係按年列成表格,其中在明代的276年中,有大旱44次,平均每6年一次。張崇旺在《中國農史》2006年第1期發表的《試論明清江淮地區的水旱災害與農業耕作的變遷》一文以災害社會經濟史的視角,對明清時期江淮地區的水旱災害與農業耕作關係做了深入探討。頻發的水旱災害不僅造成了江淮大量耕地的喪失和可耕地地力的下降,從而嚴重阻礙了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還造成了江淮一些地區傳統優勢種植農業的衰退以及一些地區耕作製度的逆轉。顧宏義在《河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時期舒城地區水旱災害及其成因》一文認為明清時期舒城地區的自然災害以水旱災害為主,以後期多於前期、水旱災害交替出現為特色,並造成了嚴重的危害。除了氣候和地理環境等因素外,過度開墾山嶺、無序修築水壩、圩堰所造成的嚴重的水土流失、河道淤塞也是導致水旱災害發生的重要方麵。吳媛媛在《古今農業》2007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徽州的水旱災害與糧食種植》認為水旱災害是徽州地區發生最為頻繁的災害種類,文章通過對水旱災害與環境變遷的關係,地理環境、種植時令與種植結構的總結以及當地長期以來針對水旱災害的種植結構與耕作製度的調適措施的總結與分析,對明清以來徽州地區災害與社會的關係進行了積極探索。

關於明代水災的研究有傅玉璋在《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2年第1期發表的《明代安徽、江蘇地區的水災與賑濟》。該文將明代南直隸地區(今安徽、江蘇)水災的特點和嚴重性進行總結,認為明代這一地區水災的特點有地區廣、連續發生、多種自然災害交叉降臨等。王日根在《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4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時期蘇北水災原因初探》一文首先對明清時期水災的情況進行概述,接著對水災原因進行總結,認為除了氣候因素外,明清時期黃河的變遷,洶湧澎湃的黃河,自青海省起流經我國西北的黃土高原,而明代森林砍伐卻無節度,水土流失嚴重等也是重要原因。王均在《地理研究》1995年第3期發表的《黃河南徙期間淮河流域水災研究與製圖》一文以曆史洪澇潮災史料為依據,分析了在黃河南徙入淮期間淮河流域的洪澇潮災情況,著重闡述了明清時期人類治河及漕運活動對淮河流域水災的多方麵作用。對曆史自然災害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認識,並根據史料描述和統計結果做出多種類型的曆史水災地圖。王蕾在《中南民族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4期發表的《明清時期江漢平原水患與城鎮發展》一文認為明清時期,江漢平原上的城鎮伴隨著農業的發展,憑借交通優勢迅速地發展起來,它們在促進商業發展,溝通內外聯係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這一時期嚴重的水患又深刻地製約著這些城鎮的繁榮。它破壞了城鎮的建設,削弱了城鎮功能的發揮。治理水患成為當時和後世人們努力解決的重要問題。張紅安在《淮陰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6期發表的《明清以來蘇北水患與水利探析》一文認為自黃河奪淮,蘇北淪為“黃泛區”、“洪水走廊”。頻仍的水災摧毀了蘇北農業經濟,使生存環境惡化,這是導致蘇北落後的一個重要因素。明清、民國政府從不同認識層麵治理蘇北水患。但時代及自身的局限使之無法進行根治。建國50年,蘇北水患得到前所未有的有效治理,水利事業獲得長足發展。但其中也經曆了曲折。

左鵬、張修桂在《複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6期發表的《明清時期水患江漢社會人地關係》一文指出明清時期江漢平原的水災是江湖自然演變與人類活動共同作用的結果,它既為人們提供了開荒墾田的淤地,也因此引發了種種社會矛盾與衝突,並促進了賦役製度的變革;作為一種禦患措施,堤垸的修守製度雖然經曆了由自修到協修再到自修的演變,但因其單一化而使江漢地區的人地關係日趨惡化。林光浩在《常德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2期發表的《略論漢壽明清時代的水患》一文認為漢壽宋元以前水災並不多,明清時期泛濫成災。究其原因,除漢壽地處洞庭湖盆最低窪地帶,沅水水流量、降雨量極為充沛等自然因素外,主要是因為植被的破壞、水土的流失和荊江的虎渡、藕池、鬆滋三口此時期衝成以及明清大規模的圍湖築垸等人為因素造成。馬雪芹在《江海學刊》2001年第5期發表的《明清黃河水患與下遊地區的生態環境變遷》一文從四個方麵對明清時期黃河水患的發生情況、原因、後果,對未來黃河形勢的展望進行論述分析,認為明清時期黃河水患嚴重的原因主要是當時黃河中遊流域黃土高原地區的森林草原植被遭到毀滅性的破壞,造成嚴重水土流失,使中遊支流挾帶泥沙驟然增多所致。而水患嚴重又使下遊地區的自然環境受到嚴重破壞,極大地影響了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文章對近幾年來黃河斷流問題進行了分析,認為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改變這種現狀,黃河的重新改道或是在地球上消失都將不再是危言聳聽。文廷海在《四川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1期發表的《明清時期嘉陵江流域洪災研究》一文主要論述明清時期嘉陵江流域的洪水災害。從文獻統計看,清代洪災發生的次數大大超過明代,說明洪災對人類的危害越來越強烈。文中分析了嘉陵江流域洪災具有普遍性、頻繁性、季節性、破壞性、複合性的特點。指出氣候、地理、人為活動等為嘉陵江流域洪災的成因。人們在防治洪災時采取的災前、災中、災後的各種措施,為減輕洪災損失和災後的重建提供了有利條件。張文安、高偉潔在《中州今古》2003年第3期發表的《管窺明清時期鄭州水患》一文認為明清時期,鄭州地區水患嚴重。滔滔的洪水不僅吞噬了無數人的生命財產,而且嚴重製約、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肆虐的洪澇災害迫使明清政府采取了一係列的防水措施。這些努力總體上是失敗的。但其中一些方法在今天仍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劉錫濤、陳雅妍在《福建地理》2004年第1期發表的《福建明代水災的時空分布》一文認為在明代福建的自然災害中,水災的危害性和嚴重性居首位,它對當時社會的發展造成了極大的破壞。本文通過對大量曆史資料的整理和研究,試圖理清明代福建水災的基本情況,概括出水災發生的時空特點。

周致元在《史學集刊》2005年第2期發表的《明代東南地區的海潮災害》一文認為海潮災害是古往今來危害人類生命和財產安全的主要災害之一。明代我國東南地區是海潮災害頻發的地區。海潮災害主要是由台風引起的,多發生在陽曆的6月至11月間;和一般的水災相比,海潮災害具有突發性和狂暴性的特點,因而更容易造成大的危害。明代海潮災害不僅吞噬大量生靈,還淹沒農田,衝毀房舍,毀壞鹽場,造成極大的財產損失。明代對海潮災害的救治和防範措施有賑災、蠲免和加固海塘以及僉補灶丁等。張慧芝在《中國地方誌》2005年第6期發表的《從地方誌看明清時期瀟河河道遷徙的原因》一文認為瀟河是汾河的第二大支流,其流域是晉中重要的經濟區域。明清時期瀟河流域水災害漸重,其中下遊河道頻繁遷徙是新出現的災害特征。由於流域較小,正史記載不詳,該文以地方誌為主要材料,從災害學角度探究河道遷徙的主要原因。李健在《甘肅農業》2006年第11期發表的《明代雲南地區水災問題初探》一文認為明代雲南水災發生的比較多,該文從史料的搜集整理出發,分析明代雲南水災發生的基本特征。認為水災主要由強降雨造成,在時空分布上,雲南水災有其獨特特點,但其結果仍給雲南各族人民帶來了生命和財產的損失。但總體說來,雲南的水災不多,持續時間也不長,造成的影響也有限。因此,明代雲南水災並不十分嚴重。盧勇、王思明、郭華在《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2期發表的《明清時期黃淮造陸與蘇北災害關係研究》一文認為明清時期,黃河奪淮經由蘇北入海,在口外迅速造陸,至1855年北徙時止共造陸10000平方公裏以上,河口更是向海推進了90公裏。黃河造陸與蘇北災害發生關係密切,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一是提高了河湖決溢的幾率,黃河水災頻發;二是導致了沿海潮災的顯著增加;三是對當地土質產生了深遠影響,鹽堿化嚴重,地力下降,種植製度也被迫改變。

關於明代旱災的研究以竺可楨先生最早,1925年6月,他在《史地學報》第3卷第4期上發表《中國曆史上的旱災》。唐錫仁、薄樹人在《地理學報》1962年第1期發表的《河北省明清時期幹旱情況的分析》。該文通過對明清時期河北省旱災史料的分析,指出河北省在公元1368~1900年的532年中共有379年發生了幹旱,每隔1.4年有一次。此外還對明清時期河北省旱災的旱災等級、旱災分區及受旱季節等方麵作出了自己見解。蕭廷奎在《地理學報》1962年第4期發表的《關於“河北省明清時期幹旱情況的分析”一文的商榷意見》一文在充分肯定唐錫仁、薄樹人二先生的研究成果基礎之上,在資料的搜集與運用問題、幹旱指標與幹旱等極的確定問題、全省性幹旱在空間上的標準問題、不同朝代不同時期政區析置合並的統計方法問題、研究幹旱以“年”為時間的統計單位問題、成果檢驗問題等方麵提出了自己的不同見解。樊誌民、馮風在《中國農史》1988年第1期發表的《關於曆史上的旱災與農業問題研究》一文對各個曆史時期旱災對農業的製約問題作出了表述,並認為農業受製於自然,幹旱為其製約因子之一。北方農耕,就是在此製約中發展起來的。楊誌榮、張萬敏在《災害學》於1994年第2期發表的《湖南省曆史旱災時空分布規律》一文綜合考慮氣候條件、下墊麵條件、史料記載的均一性等因素,將湖南省劃分為10個研究區;根據湖南省氣候史料記載,采用區內平均等級,描繪了全省10個區旱災的時間序列,並據此探討了全省各曆史時期旱災的時空分布規律。袁嘉祖在《河北林果研究》2000年第4期發表的《近600年來我國北方的主要旱災》一文指出,從15至19世紀,我國共發生旱災15次,其中特大旱災5次,大旱災10次。在這15次旱災中有9次發生在明代。楊鵬程在《湖南工程學院學報》2002年第4期發表的《古代湖南旱災研究(至1644年)》一文認為古代湖南旱災發生的頻率呈加快趨勢,明代以前旱災危害大於水災,從明代開始水災的危害開始超過旱災。旱災造成農作物減產或絕收,引發饑荒、死亡和其他災害。譚徐明在《防災減災工程學報》2003年第2期發表的《近500年我國特大旱災的研究》一文基於我國近500年曆史旱災資料,對其中持續特大幹旱及旱災個案進行了分析,並對其規律進行了探討。他指出幹旱雖是常見的氣候現象,但若是大範圍、全流域乃至多個流域的持續幹旱,則會釀成大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