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月,朱全忠聞朱友恭等弑昭宗,陽驚,號哭自投於地,曰:“奴輩負我,令我受惡名於萬代!”癸巳,至東都,伏梓宮慟哭流悌,又見帝,自陳非己誌,請討賊。先是,護駕軍士有掠米於市者,甲午,全忠奏朱友恭、氏叔琮不戢士卒,侵擾市肆,友恭貶崖州司戶,複姓名李彥威,叔琮貶白州司戶,尋皆賜自盡。彥威臨刑大呼曰:“賣我以塞天下之謗,如鬼神何!行事如此,望有後乎!”
唐昭宣帝天祐二年(乙醜,905)
二月,戊戌,是日社(胡三省注雲:“自古以來,以戊日社。戊,土也。立春以後曆五戊則社日。”),全忠使蔣玄暉邀昭宗諸子德王裕、棣王祤、虔王禊、沂王禋、遂王禕、景王秘、祁王祺、雅王禛、瓊王祥,置酒九曲池,酒酣,悉縊殺之,投屍池中。
三月,戊寅,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獨孤損同平章事,充靜海節度使;以禮部侍郎河間張文蔚同平章事。甲申,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裴樞為左仆射,崔遠為右仆射,並罷政事。
初,柳璨及第,不四年為宰相,性傾巧輕佻。時天子左右皆朱全忠腹心,璨曲意事之。同列裴樞、崔遠、獨孤損皆朝廷宿望,意輕之,璨以為憾。和王傅張廷範(和王:李福,昭宗之子。),本優人,有寵於全忠,奏以為太常卿。樞曰:“廷範勳臣,幸有方鎮,何藉樂卿!恐非元帥之旨。”持之不下。全忠聞之,謂賓佐曰:“吾常以裴十四器識真純,不入浮薄之黨,觀此議論,本態露矣。”璨因此並遠、損譖於全忠,故三人皆罷。
五月,禮院奏,皇帝登位應祀南郊;敕用十月甲午行之。
乙醜,彗星長竟天(胡三省注雲:“彗所以除舊布新,易姓之征也。”)。
柳璨恃朱全忠之勢,恣為威福。會有星變,占者曰:“君臣俱災,宜誅殺以應之。”璨因疏其素所不快者於全忠曰:“此曹皆聚徒橫議,怨望腹非,宜以之塞災異。”李振亦言於朱全忠曰:“朝廷所以不理,良由衣冠浮薄之徒紊亂綱紀;且王欲圖大事,此曹皆朝廷之難製者也,不若盡去之。”全忠以為然。癸酉,貶獨孤損為棣州刺史,裴樞為登州刺史,崔遠為萊州刺史。乙亥,貶吏部尚書陸扆為濮州司戶,工部尚書王溥為淄州司戶。庚辰,貶太子太保致仕趙崇為曹州司戶,兵部侍郎王讚為濰州司戶。自餘或門胄高華,或科第自進,居三省台閣,以名檢自處,聲跡稍著者,皆指為浮薄,貶逐無虛日,搢紳為之一空。辛巳,再貶裴樞為瀧州司戶,獨孤損為瓊州司戶,崔遠為白州司戶。
六月,戊子朔,敕裴樞、獨孤損、崔遠、陸扆、王溥、趙崇、王讚等並所在賜自盡。
時全忠聚樞等及朝士貶官者三十餘人於白馬驛,一夕盡殺之,投屍於河。
初,李振屢舉進士,竟不中第,故深疾搢紳之士,言於全忠曰:“此輩常自謂清流,宜投之黃河,使為濁流!”全忠笑而從之。
振每自汴至洛,朝廷必有竄逐者,時人謂之鴟梟。見朝士皆頤指氣使,旁若無人。
全忠嚐與僚佐及遊客坐於大柳之下,全忠獨言曰:“此木宜為車轂。”眾莫應。有遊客數人起應曰:“宜為車轂。”全忠勃然厲聲曰:“書生輩好順口玩人,皆此類也!車轂須用夾榆,柳木豈可為之!”顧左右曰:“尚何待!”左右數十人,捽言“宜為車轂”者悉撲殺之。
九月,乙酉,詔更用十一月癸酉親郊。
先是,全忠急於傳禪,密使蔣玄暉等謀之。玄暉與柳璨等議:以魏、晉以來皆先封大國,加九錫、殊禮,然後受禪,當次第行之。乃先除全忠諸道元帥,以示有漸,仍以刑部尚書裴迪為送官告使,全忠大怒。宣徽副使王殷、趙殷衡疾玄暉權寵,欲得其處,因譖之於全忠曰:“玄暉、璨等欲延唐祚,故逗遛其事以須變。”玄暉聞之懼,自至壽春,具言其狀。全忠曰:“汝曹巧述閑事以沮我,借使我不受九錫,豈不能作天子邪(胡三省注雲:“禪代之事,先封大國,次加九錫、殊禮,此王莽創為之也。魏、晉踵而行之,諱其名而受其實。魏文帝所謂‘舜、禹之事吾知之矣’,其言雖不至如朱全忠之凶暴,其欲篡之心則一也。”)!”玄暉曰:“唐祚已盡,天命歸王,愚智皆知之。玄暉與柳璨等非敢有背德,但以今茲晉、燕、岐、蜀皆吾勍敵(晉、燕、岐、蜀:晉,李克用;燕,劉仁恭;岐,李茂貞;蜀,王建。),王遽受禪,彼心未服,不可不曲盡義理,然後取之,欲為王創萬代之業耳。”全忠叱之曰:“奴果反矣!”玄暉惶遽辭歸,與璨議行九錫。時天子將郊祀,百官既習儀,裴迪自大梁還,言全忠怒曰:“柳璨、蔣玄暉等欲延唐祚,乃郊天也。”
璨等懼,十一月,庚午,敕改用來年正月上辛(上辛:農曆每月上旬的辛日。)。
柳璨、蔣玄暉等議加朱全忠九錫,朝士多竊懷憤邑,禮部尚書蘇循獨揚言曰:“梁王功業顯大,曆數有歸,朝廷速宜揖讓。”朝士無敢違者。辛巳,以全忠為相國,總百揆。以宣武、宣義、天平、護國、天雄、武順、佑國、河陽、義武、昭義、保義、戎昭、武定、泰寧、平盧、忠武、匡國、鎮國、武寧、忠義、荊南等二十一道為魏國,進封魏王,仍加九錫。全忠怒其稽緩,讓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