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和人口數量的迅速增加,農業環境受到汙染、農產品的衛生達不到安全標準。生產安全的農產品,保障人類的身體健康,維護生態的平衡,已成為人們關注的首要問題。安全農產品主要包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它們有各自的標準和一定區別。

什麼是安全農產品

安全農產品是指安全、優質、無汙染的農產品,主要包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也稱“綠色農產品”。安全農產品與常規農產品在食品質量、衛生和安全方麵有著本質的區別。安全農產品包括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之間也有一定的區別。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產品質量符合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和規範的要求,並經有資格的認證機構的認證,獲得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識的安全、優質的農產品;綠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無汙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有機食品是指根據有機食品生產、加工標準而生產出來的、經有機食品認證的純天然、無汙染、安全營養的食品。

安全農產品的發展過程

近幾十年來,隨著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和人口數量的迅速增加、環境汙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已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構成了嚴重威脅。在農業生產方麵,長期大量使用化肥、農藥、生長調節劑、農膜等農用化學品,加之工業“三廢”的隨意排放,使農業環境受到汙染,自然生態係統遭到破壞,土地持續生產能力下降,農業生產徘徊不前,糧食、蔬菜、果品、畜禽和水產品等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汙染。據調查,我國遭受工業“三廢”危害的農田已達1000萬公頃以上,農畜產品經濟損失約為16億元,每年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農畜產品總量達1535萬噸,各地因食用含有農藥殘留的農產品而發生人畜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例,更是不勝枚舉。科學研究表明,食物中的農藥殘留對人體的影響不僅表現為直接的毒害,間接危害也很嚴重。

民以食為天,人們越來越關注食品安全衛生和自身健康,擔心化學添加劑、農藥和化肥殘留的危害。為了更好地協調環境——資源——健康的關係,適應人們對農產品需求的變化和經濟、環境乃至整個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安全農產品便應運而生。

“綠色食品”概念由農業部於1989年首次提出並於1990年5月15日正式實施,到2003年底,全國綠色食品企業總數為2047家,有效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產品總數為4030個,產品實物總量3260萬噸,產品年銷售額723億元,出口額108億美元,出口率124%,環境監測的農田、草場、水域麵積達到7710萬畝。

有機食品的開發是在1994年國家環境保護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成立以後(我國第一個有機食品產品是由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和浙江省茶葉進出口公司於1990年聯合開發的有機茶葉),到2003年底,我國約有1100家企業(包括部分機構重複認證)、2000個產品獲得不同認證機構的有機食品認證,其中,國外認證機構頒證企業500多個,國內認證機構頒證企業500多個。有機產品生產總值206億元人民幣(其中,農作物174億元,野生采集產品12億元,畜產品08億元,水產品12億元),出口創彙15億美元。

無公害農產品是由2001年4月26日農業部啟動“新世紀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開始的,計劃用3~5年時間基本解決我國蔬菜、水果、茶葉等農產品的汙染超標問題。自2001年4月到2003年12月兩年多時間裏,全國各地相繼啟動了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工作。各省共認定無公害農產品產地(基地)7758個,認證地方無公害農產品7119個。全國統一標誌的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工作從2003年4月中旬正式啟動,目前共有1563個單位的2071個產品通過全國統一認證,獲得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頒發的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經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備案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2081個。

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有什麼不同

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都是安全食品。安全是這三類食品突出的共性,從種植、收獲、加工生產、貯藏及運輸過程中都采用了無汙染的工藝技術,實行從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質量控製,保證了食品的安全性。它們的區別是:

1.標準不同。就有機食品而言,不同的國家,不同的認證機構,其標準不盡相同。在我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製定了有機產品的認證標準。2000年12月,美國公布了有機食品全國統一的新標準,日本在2001年4月公布了有機食品法,歐洲國家使用歐盟統一標準EECNO2092/91及其修正案和1804/99有機農業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