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拔劍為你而戰,不論身處亂世,還是被諸神所棄。”─俞夏。
陽光以一種很輕淡的方式灑落在小鎮上,就是那種即使你抬頭望著天空也絲毫不覺得刺眼。小鎮裏的建築像是中世紀的歐洲一般,這些由石塊堆砌而成的房屋上幽綠的青苔在彰顯著歲月流淌的痕跡,就連大街上都鋪著一層看起來有些年頭的青石塊,簡直就是藝術和生活的結合,當然前提你是以二十一世紀的目光來看的話。俞夏有些無聊的在街上獨自行走,街上的成群的水手,酒鬼還有娼妓成群結隊的交談著,當俞夏從他們身旁有過,引的路人連連側目,就連喝的爛醉的酒鬼也會用不可思議的目光看著俞夏,因為眼前這個男人實在是太拉風了,用一句很老的話說就是酷斃了。
黑色的短發顯得幹淨利落,背著一把絢爛到極致的佩劍,雖然衣服有些破舊,但完全掩蓋不住那種氣質,是可以讓諾克薩斯最矜持的富家小姐都為之傾倒的憂鬱氣質。一個帥氣的男人孤獨的走在路上,渾身散發著憂鬱的貴族氣息,即使是那些身經百戰的娼妓也忍不住想要將那個男人弄到自己床上。至於那些酒鬼,好吧…應該…也是相同的想法。
不過這些都不是讓路人注目的主要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俞夏的身後跟著那頭兩米高的巨狼,全身黑灰色的毛發,尖尖聳立的耳朵,閃爍著可怖紅光的雙眼,微微張開的狼嘴露出駭人的獠牙,離的很遠你就能聞到它身上刺鼻的腥味(你也可以認為是口臭,畢竟它不刷牙),它的嘴前有著一抹閃光,那其實是它流出的口水反射的陽光。
加曼正低頭認真的盯著俞夏的腳後跟,以免讓自己又跟丟了這個滑頭。上一次這個滑頭就想逃跑,幸虧自己有一個很靈的鼻子,最後又追上這個家夥。這次說什麼也不能讓這家夥溜了。加曼看著俞夏不斷的咽著口水,嘴角卻還是會時不時的滴落下一兩滴,眼前那個男人的味道讓加曼有種抑製不住的饑餓感,讓它瘋狂的想要撕扯他的身體,撕咬他的血肉,為此這個瘋狂的目的它不惜犯險,進入人類的城鎮。
加曼當然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瘋狂的想要吃掉俞夏,還有些愚笨的狼腦不會讓它想到這些,它隻知道要遵從自己的內心,既然自己想要吃掉他,那麼為什麼不呢。
這是諾克薩斯北部的一個小鎮,再往北走就是常年被刺骨寒冰所覆蓋的鐵脊山脈了,俞夏有些怕冷,所以他是不想去那裏的,可是如果還找不到她的話,也隻能繼續往前走了,到時候如果實在冷的受不了就把加曼宰了,不僅能吃頓肉,還會擁有一身上好的狼皮,裹在身上一定舒服地很,要是運氣不錯的話,在這座小鎮上就能找到她。
俞夏在找一個人,一個女人。不,不應該說找,應該說追,男孩子當然要追女孩子了,這是天性。就像俞夏身後的加曼一樣……額……有些不一樣,俞夏可不是為了吃掉那個女孩,他是為了愛她,擁有她,然後保護她,嗬護她,給她最好的一切,所有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