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是指對一個社會係統的基本價值和行為準則體係產生嚴重威脅,並且在時間壓力和不確定性極高的情況下,必須對其作出關鍵性決策的事件。在處理危機時,政府將麵臨高度的時間壓力、形勢緊迫性和不確定性。這些特征決定了危機處理是一種非程序化決策,即在有限信息、有限資源、有限時間的條件下尋求“滿意”的處理方案。當代危機管理的實踐也證明,隨著危機可能危害性的日益膨脹,危機預防與危機準備已經成為公共危機管理的重中之重,越來越多的國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用於危機預防與危機準備,力求未雨綢繆地防患於未然。因此,構建完善的危機管理體係,建立常設性的危機管理部門,製定權責明晰的危機反應機製,並將這些機構和職能以法製化的形式聯係和固定下來,是達成危機事件最優化處理的首選。美國的學校危機管理體係正是按照這些原則構建的。

美國各級各類學校的危機管理方式與政府的危機管理體製有著密切的聯係,它是政府危機管理體製的一部分,也是功能和內容上的延續。美國的國家危機管理體製分為聯邦和州兩級製。經過多年經營,美國已經建立了一套相當完善的危機管理體係,這套體係中起著重要協調作用的核心機構是FEMA,即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TheFederalEmergencyManagementAgercy)。其使命是“領導美國針對災難,進行預防、反應和恢複”。這是一個直接向總統負責,報告並處理國家災情的獨立政府機構。1979年,卡特總統頒布行政命令,將分散於各個部門與賑災有關的單位集中起來成立了這個聯邦機構。多年來該機構已建立起一整套“綜合應急管理係統”,應付各種類型和各種規模的天災人禍,從火警、地震、颶風、爆炸直到危機的最高形態——戰爭無所不管。根據美國聯邦應急計劃(Federal Response Plan,即FRP,美國的基本法之一),州和地方政府負有處理危機的主要責任。FRP具體闡述了危機應對中的政策、計劃設計的前提、運作綱要、應對和恢複行動,以及27個聯邦政府部門各自的職責(包括教育部DOED)。聯邦政府隻是當災難的後果超出州和地方的處理能力之外時,提供補充性的幫助。在這種情況下,所在州的長官必須向聯邦政府發出請求,而且必須在總統宣布危機發生之後,聯邦政府才能介入。一旦這種緊急情況出現,FEMA就會成為所有危機反應的協調機構。在許多國家的應急計劃中,不同的團體之間缺乏交流和溝通。美國的優勢在於所有的信息都彙入FEMA一個機構。FEMA下設局長辦公室、國家準備辦公室、戰略規劃與評估辦公室,下轄地區行動分局、“準備、反應和重建”分局、聯邦保險和減災分局、消防局等。經過20多年的發展,目前FEMA在全美國常設了10個區域辦公室和2個地區辦公室,每個區域辦公室針對幾個州,主要工作是直接幫助各州開展救災和減災。作為美國危機管理的核心協調與決策機構,FEMA實行每天24小時不間斷運作,製定有詳細的行動計劃,並有配套的實施細則。這些計劃融合了許多分散的與災害相關的職責,來協調各聯邦部門、機構,以減少各種災害引發的生命和財產損失,保護國家的重要基礎設施。同時,FEMA也特別重視對民眾的心理援助和法律救助。如“9·11”事件中,FEMA在網上發布官方信息的同時,還向父母親提供如何向孩子解釋這次災難的建議;專業心理谘詢機構及時對民眾進行心理輔導,安撫民眾的情緒。美國的上述體製形成了縱向垂直管理,橫向相互溝通、信息資源和社會資源充分共享,指揮協調高效、組織機構完善、覆蓋全國的危機應對網絡係統。

學校作為社會生活的一部分,也是FEMA危機管理體係中的一個重要環節。FEMA與各州教育部門合作製定了一係列應對危機的行動指南。一般認為:“學校危機”是指突然、未曾預料的事件,學校總體上或重大部分也可能受到嚴重的、消極的影響,通常包括嚴重傷害或死亡。危機可能在任何時間發生,學校不可避免,重要的是如何反應。危機管理是預見潛在的問題,製定相應的對策,使破壞和損害減少到最低程度,為此,需要在預防策略上設置一個重點,形成一定的政策和程序,以保障學校安全。

二、美國學校危機管理的模式和政策

根據國際經驗,當代的公共危機管理應該是一個由危機預防、危機準備、危機回應與危機恢複四部分組成的循環;危機預防與危機準備意味著采取前瞻性措施預先減少危機發生的概率與降低危機的可能危害,危機回應與危機恢複則指在危機爆發之後采取措施緩解危機的破壞力並減少損失。美國聯邦安全委員會認為危機管理包括四方麵內容:緩和(Mitigation)、預防(Preparation)、反應(Response)和恢複(Recovery)。

在此基礎上,美國教育部認為,學校危機管理的核心是學校的全麵安全,即全體師生的健康、安全和幸福。教育部在2003年5月向全國下發的《危機計劃的實用資料:學校與社區指南》(PracticalInformationonCrisisPlanning:AGUIDEFORSCHOOLSANDCOMMUNITIES,以下簡稱《指南》)中指出:危機是指自然災害(地震、洪水、龍卷風和颶風),惡劣氣候,火災,化學與危險品溢出,交通事故,學校槍擊事件,炸彈危險,醫學緊急事件,學生或教職員死亡(自殺、他殺、過失和自然死亡),恐怖事件或戰爭等。危機的發展可以劃分為三個時期:潛伏期、爆發期、恢複重建期。在危機潛伏期中,主要是事前的預防。很多危機的發生,事前都是有征兆的。危機是一個非常態的過程。在危機管理的早期,對環境的分析和判斷能力很重要,要盡可能地尋找危機出現的各種跡象。事前的預防勝於事後的救濟。最成功的危機解決辦法應該是在潛伏期解決危機。美國教育部在此基礎上製定了學校危機管理的模式。即學校危機管理是一個連續的四階段模式,具體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