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級政府和工交財貿、林業等主管部門、企業要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要堅決執行《消防條例》和《細則》,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這項工作納入本部門本單位的管理範圍,要落實各級防火責任製,建立健全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既要搞好防火宣傳檢查又要加強火災撲救工作,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以提高企業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監督,加強改善消防工作。公安消防部門要主動給當地黨委、政府當好參謀,要提出本地區消防綜合治理的措施,並把任務落到實處,要嚴格履行國家賦予的監督權,對火災事故的肇事者、失職者要追究責任,依法查處。對公安幹警在監督工作中的失職也要追究責任,消防部隊還要切實提高火災撲救能力,要從難從嚴從實戰出發,搞好戰略執勤和訓練,注意裝備現代化,同時要指導、督促專職和義務消防隊伍的建設,據統計過去70%的火災是由這兩支消防隊伍撲滅的,因此要充分重視發揮它們的作用。三支隊伍要緊密配合,協同作戰,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的損失,對目前消防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缺乏、經費不足、裝備落後等問題要向政府請示逐步解決。
三、各地省市人民政府和城建、設計等部門要把消防供水、道路、設施和消防站的建設納入城市市政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驗收,對不符合消防安全的項目不批計劃、不給貸款、不準施工、不準投產。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消防規範的要求,加強審核,加強管理,工程竣工不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驗收,不準投入使用,擅自使用的要嚴肅處理。高層建築和地下工程都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安裝自動報警滅火設備,完善基本消防設施。
四、人民保險總公司和地方各級保險部門既要管保又要管防,做到保險不忘安全。保險公司要與消防部門定期聯合對投保單位進行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督促整改,對未及時整改而造成火災損失的單位,保險公司要依法全部或部分拒賠。要避免有些地方保險賠償過高,失火單位反而能夠發火災財的不合理現象。
五、全國新聞宣傳部門也要主動積極地配合消防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大力開展消防法製教育和安全教育。要利用報紙、廣播、影視等多種形式,以特大惡性火災事故案例為教材,教育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製觀念,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增強全民族的消防安全意識,使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實到城鄉各地、千家萬戶,這是我們同火災作鬥爭的基礎。
袁寶華副主任最後對記者說,消防工作是一項專門同火災作鬥爭的事業,它具有社會安全保險的性質,擔負著保衛社會主義四化建設的神聖使命,是全黨和全國人民的一項長期的戰略性任務,希望大家積極行動起來,同火災作堅決的鬥爭;他還說,隻要我們思想上重視,製度上加強,措施上落實,就能搞好消防工作,保衛好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