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案 幽綠巨人(3 / 3)

林濤指著一個血跡的輪廓,可以看出這個輪廓已經發黑,顯然比其他的血足跡要幹得早,而這個輪廓中央沒有任何花紋,這是現場勘查使用的鞋套留下來的痕跡。

“這……不會是我們勘查的時候留下來的吧?”張嫣說,“在命案現場,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痕跡啊,都是我們的痕檢員和法醫勘查現場的時候留下來的。”

“不會。”林濤說,“這個痕跡的周圍有很多血足跡,都是圍觀的人留下的。我們可以對比一下看,這個痕跡的顏色明顯較周圍血足跡的顏色深,是因為它幹得早,說明它隻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你好厲害啊。”張嫣挑了挑眉毛,“這都能看出來。”

“正常。”我淡淡地說,“這兩起案件是一個人做的,吳老大已經確認了。既然是一個人做的,手段方法自然也是一樣的,一樣的乳膠手套、一樣的鞋套、一樣的字跡。”

黃支隊長張了張嘴,沒說話,我知道他心裏一定是各種擔憂。而大寶則不斷地吸著鼻子,甚至拿起死者那血染的棉被放到鼻下聞了聞。

“沒啥好看的了,去殯儀館吧。”現場仍然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我垂頭喪氣地說,心裏暗暗鼓勁,希望可以在屍體上發現一點兒什麼。

4

屍表檢驗工作有條不紊地在進行著,黃支隊長一臉擔憂。

老李頭確實是個禿頂,但是由於長期戴安全帽的緣故,頂部頭皮的顏色很白,和長期暴露在烈日下的麵部皮膚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屍體全身黝黑黝黑的,由於大量急性出血,造成屍斑淺淡,以至於在他黝黑的皮膚上完全看不到屍斑的存在。

屍體上身穿著一件破舊的襯衫,前袖卷起,胸前的紐扣全部敞開,露出稀疏的胸毛。下身穿著一條解放褲,褲腳還沾著些許泥巴。

“他平時就這麼敞懷穿著衣服嗎?”陳詩羽問。

黃支隊長搖搖頭,說:“這個調查中沒有反饋,大家對他衣著情況的印象不是很深。畢竟他天天戴著個安全帽,跟剛從工地下來似的,人們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安全帽上去了。”

屍體的前襟敞開,所以整個胸壁、腹壁皮膚都沾滿了血跡,已經凝結成血痂。在對屍體進行整體照相的時候,我們粗略地看了看屍體表麵的皮膚。

“不會吧!出這麼多血,怎麼會沒有傷?”大寶叫道。

我們確實沒有發現屍體表麵有明顯的外傷。

“別急。”我見照相完畢,找了塊毛巾蘸濕,慢慢地清理屍體身上黏附的血痂。

隨著血痂一點兒一點兒地被清理幹淨,屍體胸口的皮膚紋理逐漸清晰起來。可以看出,死者一般是不敞懷穿衣服的,因為他胸口的皮膚顏色和手臂的顏色同樣也有天壤之別。

“難道他隻有在睡覺的時候敞懷嗎?”我低語道。

“喲,這裏果真有一處創口。”大寶又叫了一聲,“很小。”

果真,屍體的胸骨左側第三、四肋間,有一處小小的刺切創。所謂的刺切創就是刺器刺入人體後,拔刀的時候有個切的動作。這樣的創口難以準確地判斷出凶器的刃寬。

這處創口很窄,而且即使有切的動作,也能看出凶器的刃寬很窄。

大家都在低頭思考,我拿起手術刀麻利地切開了死者胸部的皮膚,分離開肌肉,切斷肋軟骨,然後把胸骨和切斷的肋軟骨取了下來,暴露出了黃色的心包10、縱隔和黑黑的肺。

“他生前抽煙嗎?”陳詩羽問。

黃支隊長搖搖頭。

我說:“抽不抽煙很難通過肺髒的顏色看出來,這方麵,空氣汙染的程度比吸煙厲害多了。”

說話間,我們已經取出了屍體的心髒。左心室上有一個破裂的小口,心包對應位置因為刺切,破裂口比心髒上的大得多,所以血液可以直接從這麼小的創口裏噴濺出來,沒有受到心包的阻隔。而滯留在心包裏的血液,則造成了心包填塞。

“創口貫穿心室壁,貫穿室間隔,但是並沒有貫穿整個心髒。”我說,“這把刀可不短啊。”

“而且你看,”大寶翻過死者胸部的皮膚說,“從皮膚的創口看,凶器很薄,和上一起案件一樣。”

傻四被殺案中,凶手是用切頸的方法來殺人的,和刺心有所不同,但是從兩起案件中不同的損傷看,似乎可以指向同一種凶器。

“凶器不是很長,但是也可以刺到心髒了,至少有個七八厘米吧。”我說。

大寶說:“而且胸部皮膚創口複原後,可以看到創角有撕裂的征象。”

我微微一抖,趕緊用紗布擦幹淨創口周圍,說:“確實,有撕裂。”

“有撕裂怎麼了?”林濤在一旁好奇地問。

黃支隊長說:“如果是銳器創,至少有一個創角是銳利的,就是被切開的,而不是被撕開的。如果像這個創口,邊緣整齊,創角又有撕裂征象,隻能說明凶器的前麵有刃,後麵沒刃。”

黃支隊長的話音落定,我們不約而同地看向我手中的那把手術刀。

手術刀的前段是刀片,有刃,而後段是刀柄,無刃。手術刀很薄,但是很鋒利。手術刀比一般小水果刀要長。手術刀的刃寬很窄。

一切征象,都指向凶手使用的凶器是手術刀!

“手術刀是工作的利器,卻不是殺人的利器。”黃支隊長說,“若不是凶手找的位置很準,不可能一擊致命。”

“但是,手術刀像是一種象征。”我幽幽地說。

“戴我們的乳膠手套、穿我們的勘查鞋套、用我們用的手術刀。”林濤說,“凶手是想告訴我們什麼呢?”

“還有‘清道夫’那三個字。”大寶說。

大寶一語讓我從沉思中驚醒,我說:“趕緊把這邊的事情料理清楚,趕回去看看峰嶺市的案子怎麼樣,我們要回去找吳老大談談筆跡的問題。”

專案會議室裏,黃支隊長首先宣讀了一條省廳的命令,說是鑒於兩起案件的作案手段、侵害對象等問題高度統一,所以決定並案偵查。專案組指揮長由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總隊長親自擔任,兩地的支隊長擔任副指揮長,兩地分別抽調若幹警力專門進行該案的偵查。這起案件被命名為“清道夫專案”。

我語速飛快地分析道:“本案和龍番市的案件可以串並,凶手使用了乳膠手套、勘查鞋套作為掩護,用手術刀殺人。兩個受害者身上都沒有抵抗傷,是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遭毒手的。這說明凶手可以很輕易地讓人失去警惕心,但是這種本事是靠欺騙,而不是藥物或者暴力,因為兩個死者都沒有中毒,頭部也沒有遭受打擊。還有個問題我沒有想清楚,若想找到準確的位置,在那種黑燈瞎火的情況下,必須去摸,摸到三四肋骨間隙才可以下刀,所以如果被害人是在睡夢中遇害,這一點就沒法解釋。尤其是,老李頭的衣服是敞開的,有可能是凶手為了方便下刀才把他的衣服解開的,如果受害人當時很清醒,為什麼會一點兒提防都沒有呢?”

“戴手套、鞋套,被害人還會沒有提防?”黃支隊長問。

我說:“究竟是用了什麼辦法,我們也不得而知,隻能猜測,在當時的光線條件下,被害人看不清楚。凶手挑釁警方的目的很明顯,可能是在炫耀,也可能是變態。但是之所以用有象征意義的手術刀作為凶器,說明凶手很有可能是醫生或是公安人員。”

“結合起來就是法醫了吧。”陳詩羽說。

我沒接話茬兒:“介於兩起案件分別在兩地,下一步要排查這幾天雲泰市的住宿記錄,看有沒有醫生或公安人員。”

“這工作量可就大了。”黃支隊長說,“這幾天的住宿記錄怕是得有幾萬條,如果逐一把身份信息輸入戶籍係統再查職業,更是沒邊沒際了。而且現在的戶籍信息裏也未必有準確的職業信息。”

“死馬當活馬醫吧。”我歎了口氣,“凶手沒有給我們留下任何可以突破的線索,受害人又是毫不相幹的流浪漢,一般不會有什麼矛盾糾紛,更不是為了劫財。所以,我也不知道下一步該從何查起。”

“我插一句,”大寶慢慢地說,“剛才你說醫生,最好改成醫護人員。因為,我覺得凶手可能是個女性。”

“女性?”我有點兒詫異,“下刀狠、準,而且力度可不小。剛才屍檢的時候,我分離了創口周圍肋骨的肋間肌和骨膜,可以看到三肋上有手術刀柄的壓痕,這說明凶手的力度很大,不然很難形成。”

“可是,我在現場聞見了一股香水味。”大寶說。

“香水味?你們聞見了嗎?”我轉頭問張嫣等幾個最先到達現場的勘查員。

大家紛紛搖頭。

我指了指張嫣和陳詩羽說:“會不會是她們身上的?”

兩名女警異口同聲:“我們不用香水的好吧?”

我笑了笑,說:“這個問題不影響案件的下一步偵查。下一步除了排查周圍監控、繼續尋找可疑人員之外,再努力去找一找在雲泰市開房住宿的人員。我知道這就像是大海撈針,但是我們在什麼抓手11都沒有的情況下,再大的海,也得撈一撈。”

回峰嶺市的車上,窗外夜幕降臨,我們四人都昏昏欲睡。

突然,陳詩羽仿佛在夢中驚醒一樣,捅了捅我,說:“對了,你今天不是對那個安全帽什麼的超感興趣嗎?怎麼剛才在專案組,壓根兒就沒提安全帽什麼事兒啊?”

我說:“這安全帽跟‘清道夫專案’壓根兒就沒啥關係,我有什麼好提的?”

“哼。”陳詩羽撇了撇嘴巴,說,“看你那如獲至寶的樣兒,我還以為有什麼重大發現呢。”

我閉著眼睛笑了笑,沒搭話。

一夜無話。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就趕到了專案組會議室,趕早上八點半的的專案碰頭會。

事隔十幾個小時,死者的身源已經找到了。

“死者是在距離廠區一公裏外居住的一個拾荒者。”偵查員說,“特征和你們說的相符,DNA正在確證。我們去這人家裏看了,顯然是幾天沒有回來了,所以基本可以斷定死者就是他。經過搜查,死者家裏除了一些破爛,沒有其他什麼可疑的東西,一切都很正常。所以凶手肯定不是在死者家裏或者家附近殺人的。”

“果真是拾荒者。”我說,“這人生前有什麼矛盾嗎?難道真是激情殺人?”

“沒有。”偵查員說,“死者的社會交往非常簡單,除了和廢品收購站的人打交道以外,連周圍的拾荒者都不太認識他。廢品收購站的老板看他最近沒有來賣廢品,我們又去調查,所以才提供信息找到了身源。廢品收購站的幾個人都查了,沒有疑點。”

“這個工廠有多少員工?”我問。

“三千多人。”偵查員說。

“有多少是要戴安全帽上班的?”我問。

陳詩羽看著我,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而其他偵查員則是一頭霧水,支支吾吾地翻著筆記本說:“這個……這個……沒問。”

“何出此言?”趙支隊長這一句文縐縐的話,在粗人遍地的刑警專案組裏顯得格格不入。

我笑了笑,說:“我們屍檢的時候,發現凶器是一個表麵光滑、有弧度、有平麵、質量較輕的鈍器,而且應該易於攜帶。這個工具我想了很久,都沒有想出來是什麼東西,直到我去雲泰市出了個現場,看到了這個。”

我把從雲泰市拍攝的安全帽的照片接到投影儀上,說:“安全帽——符合了所有的條件。”

偵查員插話說:“哦,我看到了,這個工廠沒有哪個部門是需要戴安全帽的。”

“周圍有建築工地之類的嗎?”這個答案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的如意算盤也打空了。

偵查員搖了搖頭。

大寶說:“也不一定是安全帽吧。也有可能是摩托車頭盔。”

“對啊!”大寶一語挽救了我的推斷,我說,“我之前還忘了,之所以能造成死者麵部出現那樣的創口,是因為工具有突起的棱邊。如果是摩托車頭盔的話,比安全帽更加符合條件了。因為摩托車頭盔上有可以活動的麵罩,麵罩掀起時,就會給頭盔頂部的平麵增加一條棱邊!”

“你是說,凶手是個騎摩托車的人?”趙支隊長問。

我堅定地點點頭。

偵查員說:“可是,騎摩托車的人可不少啊,工廠裏有不少員工是騎摩托車的,周圍也有拾荒者平時是騎摩托車的。”

“這就是我要說的另外一個問題了。”我說,“這個案子,有五點和其他的命案是不同的,顯得特別奇怪。其一,作案地點。一般命案,殺人的地點可能是暴露的,而拋屍的地點是隱蔽的;但是這起案件,殺人的地點我們還不得而知,但是拋屍的地點卻非常暴露,這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之前我們也懷疑過工廠的保安,但是保安沒有必要壓著監控攝像頭的邊緣去拋屍,太冒險了。其二,作案工具。一般命案都會使用更加容易造成侵害的工具,而本案選用的卻是很難造成人死亡的工具。如果作案地點是在室內,可以取到菜刀、斧錘這樣的工具;如果作案地點是在室外,工廠周圍都是荒地,磚石處處可見。為什麼要用一個那麼不順手的工具打擊那麼多下,白費那麼多力氣去殺人呢?”

我頓了頓,喝了口水,整理了一下思路,接著說:“其三,作案手段。一般殺人都會速戰速決,而本案的凶手卻不惜花費大量的時間和力氣去殺一個人,這是一個過度作案的典型例子。所謂的過度作案,就是明明花一成力氣就可以殺人,他卻花了十成。其四,侵害對象。我們知道,拾荒者是弱勢群體,這個拾荒者更是和他人沒有什麼矛盾糾葛,侵害一個拾荒者,這本身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我們現在在辦的‘清道夫專案’,我也認為凶手是個精神不正常,或者說是個人格不健全的人。其五,侵害部位。我們知道,要用暴力致使一個人死亡,一定要攻擊他的要害部位。但是本案被害人被攻擊的是麵部,有點兒常識的人都會知道,攻擊麵部導致死亡是很困難的。這也是很奇怪的一點。”

“你說了這麼多,是想表達什麼意思呢?”趙支隊長問。

我看了一眼林濤,說:“你說。”

林濤點點頭,說:“依據很充分。我們昨天早上還在討論精神病殺人的一些特點,我覺得這個案子就很符合。從作案手段、作案工具、拋屍地點、侵害對象和侵害部位來看,都不符合一個正常人殺人的思維。既然用正常人的思維解釋不了,就隻有用精神病人的思維去解釋。”

“精神病人?”趙支隊長沉吟道。

我說:“既然是精神病人,工廠自然不會聘用。而且侵害對象是拾荒者,我總覺得作案動機可能和拾荒有關。你們剛才說有些拾荒者就騎摩托車,所以,我覺得你們偵查的重點應該放在那些騎摩托車的拾荒者身上,而且這個人有精神病。”

“可是,精神病人也會騎摩托車嗎?精神病人騎摩托車還會戴頭盔?”偵查員不解。

我說:“首先,我說的精神病可能和你們想象的那種完全沒有思維的病人不同,可能是間歇性的病人,也可能是平時症狀表現得不是很明顯的躁狂症,受到刺激才會發作。其次,精神病人和騎摩托車、戴頭盔並不衝突,比如我們在雲泰辦的那起案件,死者的精神就不是很正常,但是他天天戴著安全帽。”

“也就是說,不能把精神病作為排查依據來進行排查,對嗎?”偵查員問。

我說:“是的。但是可以作為參考條件,說不準就有人覺得某個人不太正常,這就是線索。騎摩托車的拾荒者,不多吧?”

大寶說:“我插一句,凶手應該是個人高馬大的人,因為他單手掐頸就可以把被害人控製住,而且可以連打幾十下、上百下,這需要很強勁的力量。”

“對。”我感激地看了一眼大寶。大寶的這個補充很重要,體態特征可以作為排查時最簡易、最直接的依據。

為了加快排查效率,我們幾個人也跟了個偵查組,對工廠附近的拾荒者進行了偵查。

從上午一直摸排到黃昏,我們的注意力被一個拾荒者吸引了。

這個拾荒者人稱猛哥,據說是有天生神力。別人需要兩個人抬的破爛,他一隻手就可以提溜走。猛哥平時樂於助人,但是脾氣暴躁。雖然沒有人敢說他有躁狂症,但是這些調查足以讓我們高度懷疑他。

猛哥每天晚上都會去廢品收購站出售自己一天的成果,我們趁他走進收購站裏的時候,悄悄地取了他掛在摩托車後視鏡上的頭盔。

在收購站外的角落裏,我們用勘查燈照射著頭盔的每一個死角,果真發現了頭盔麵罩邊緣上的紅色斑跡。大寶迫不及待地取出四甲基聯苯胺試劑,對斑跡進行了血跡確證檢驗。

陽性結果逐漸顯現,我們卻聽見了一聲怒喝。

“誰偷了我的帽子!”

原來猛哥走出了收購站,發現他的頭盔不見了。

兩名偵查員從角落裏走出,出示了警官證。沒想到猛哥突然發狂,朝兩名偵查員撲來。三個人打在一起,偵查員卻始終不能將猛哥撲倒。突如其來的變故,讓收購站裏的員工不知所措。

隻見陳詩羽突然從我們身邊躥了出去,像一道藍色的閃電一樣閃到了猛哥的身旁,隻是一腳,猛哥就捂著下體倒在了地上。兩名偵查員終於用手銬銬住了猛哥的手腕。

陳詩羽這一招,快、準、狠,把仍然躲在角落裏的我、大寶和林濤驚得目瞪口呆。

“這羽毛,以後誰敢娶啊?”大寶張大嘴巴說。

“為什麼不敢娶?多酷啊。”林濤說。

我笑著說:“我算是看出來了,林濤喜歡這種類型的女漢子啊。怎麼,終於有目標取代你心中的蘇眉了?”

林濤的臉微微一紅。

被帶回審訊室的猛哥,已經過了躁狂期,在審訊室裏無精打采地耷拉著腦袋。在鐵證麵前,猛哥自知沒有抵賴的必要,過不多時就徹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好在猛哥並不是精神分裂症,還能記得起自己殺人的經過。

猛哥並不認識死者,殺人的原因隻是因為一些破爛。猛哥力氣很大,很多工地都想招聘他,但是他一一拒絕,用他的話說,他對撿破爛有著特殊的興趣。他認為撿破爛對他來說,不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項事業。猛哥很勤快,平時早出晚歸地去撿一些垃圾,回來分揀後,他會把一些自己比較青睞的垃圾挑出來,堆放在自己住處門口的小房子裏。可是前不久的一天,他從外麵撿了破爛回來,卻發現有人正在他家門口的小房子裏翻找。可想而知,這個人是來順手牽羊的。

就在那一瞬間,猛哥的躁狂症犯了,他抄起頭盔就衝了過去。對方看到他的來勢,直接嚇得坐在了地上。猛哥上去掐住他的脖子,用頭盔朝他臉上打了一下。這一下,就讓死者的鼻子出血了,死者也昏迷了過去。當然,多半是嚇昏的。這時候的猛哥,已經不能靠理智來控製自己了,便一下一下地打擊,直到死者徹底沒有了呼吸。

人死了,猛哥的躁狂症狀仍沒有消失,他知道屍體泡在水裏會爛,就直接扛起屍體,走了兩公裏路到了那條小河,惡狠狠地把屍體拋進了水裏。

想象著屍體被泡爛的模樣,猛哥滿足地笑了。

在審訊室外旁聽完真相的我,匆匆合起筆記本,說:“走,回去找吳老大。我就不信了,這個‘清道夫’還能躲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