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生物和社會製約性
人格的形成和發展是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一方麵,人格受生物因素的製約,人的生物遺傳因素是人格形成的物質基礎,不同的神經活動類型會影響不同人格特點的產生。以前有許多研究者強調遺傳因素對於人格的作用,如高爾頓等提出的遺傳決定論。另一方麵,人格受社會因素的製約,每一個人作為社會的一員生活在一定的社會關係中,逐漸形成一定的理想、信念、世界觀等,從而形成具有不同人格的人。因此可以說,每一個人的人格都是在一定社會文化環境下發展而來的。行為主義心理學家強調環境對於人格的影響作用。
人格是在生物因素和社會因素這兩者的相互製約、相互作用過程中發展起來的,因此,片麵強調生物因素或片麵強調環境因素都是不正確的。
9.1 .2 人格的結構
人格是由多種心理傾向和心理特征構成的複雜的完整係統,是多層次、多側麵的,它包括許多結構成分,如氣質、性格、個性傾向性等。人格結構的這些成分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彼此相互聯係、相互作用,構成一個完整的整體。
9.1.2.1 氣質
氣質(temperament)是個體心理活動的典型的、穩定的動力特征,主要表現在心理活動的強度、速度和穩定性、指向性等方麵,它與我們平時所說的“性情”、“秉性”等相似。
氣質具有天賦性,它在個體一出生就表現出來,如有的嬰兒喜歡吵鬧、好動,有的則比較安靜、平穩,正所謂“江山易改,秉性難移”。一個人的氣質特征具有穩定、不易改變的特點。但這也並不意味著氣質在人的一生中是一成不變的,在教育等因素影響下,氣質也會發生一定程度的改變。氣質是穩定性和可變性的統一。另外,氣質也沒有社會道德上的好壞之分,一個人氣質的急躁或冷靜不會決定他將來是否會成為一個有價值的人。
9.1.2.2 性格
性格(character)是人在對現實的態度和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中表現出來的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征的綜合。勤勞或懶惰、熱情或冷漠、謙虛或驕傲、善良或醜惡,這些都屬於人的性格特征。
性格表現在人對現實的態度和行為方式中。個體關於某一事物的態度結合相應的行為方式,就形成了個人獨特的性格特征。
與氣質不同,性格是有好壞之分的。性格是在社會實踐活動中,在與外界環境的相互作用過程中發展起來的,具有社會性,它涉及個人行為的內容,能直接反映出一個人的道德麵貌。如有的人比較自私,有的人比較無私;有的人比較勇敢,有的人比較怯懦? ?這些評價都具有社會道德含義。
9.1.2.3 個性傾向性
個性傾向性(personality indication)是指決定人對事物的態度和行為、對認識活動的對象的趨向和選擇的動力係統。它是人格結構中最核心、最活躍的成分,是人進行活動時的基本動力。
個性傾向性是在後天的社會化過程中發展起來的,它較少受先天因素的影響。個性傾向性包括需要、動機、興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觀等。其中需要是個性傾向性乃至人格形成的重要基礎。動機、興趣和信念等都是在需要的基礎之上產生的。而世界觀是人對整個世界的根本看法所組成的信念係統,它處於人格結構的最高層次,指導著人們的精神麵貌和行為方向。因此,可以說,個性傾向性是以人的需要為基礎、以世界觀為指導的動力係統。
個性傾向性能反映人的積極性和選擇性,反映人的主觀能動性。個體在與社會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形成不同的興趣、動機、理想、信念和世界觀等,這些內心活動會驅使個體有目的、有選擇地對客觀事件進行反應。例如,在興趣等的影響下,人們會有選擇地發展自己的行為方式。當一個學生對英語學習有著濃厚的興趣時,他就會表現出對英語的積極態度,從而努力學習英語知識;當一個學生對英語學習不感興趣時,他就會表現出對英語的消極態度,從而對英語學習避而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