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傳(1)(1 / 3)

自序

餘自束發受書,馳驅軍旅,追隨總理,從事革命,擘劃奔走,不遑啟處。飽曆艱辛,北伐大業,至民國十八年(應為十七年),東三省易幟,卒告成功,全國統一。自此以後,餘以勞瘁之身,養屙滬濱。九·一八變起,複以中央委員,效力中樞,忝列國府委員,兼軍事委員會委員。二十六年七月七日,蘆溝橋變起,全國一致抗日,餘乃由京、滬轉贛至滇,已而入陪都。所幸領導得人,盟邦助我,不平等條約,得一律廢除,已躋於四強國之一,誠盛事也。惟還我河山,勞來撫綏,尚賴全國軍民,在總裁領導下,加倍努力之必要。總理創造之三民主義,既為建國之本,切盼全國賢達,推誠相與,意誌集中,力量集中,期其早日實現。總理遺囑於吾人者,為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民族,共同奮鬥,尤應信守奉行。凡我全國軍民所犧牲而翹望者,以及盟邦援助之感情,均將有以慰答。是則於景仰總理,倦懷先烈之餘,所日夜寤寐以求之,而不能自己也。餘老矣,衰病侵尋,軫念前途,愧赧曷極。頃者,應黨史編纂委員會之請,特將餘之生平,紀其涯略,掛漏誠所不免,邦人君子,惠予指教,實所幸焉。

民國三十三年月武寧李烈鈞識於渝州旅次

李烈鈞(1882—1946),原名烈訓,又名協和,字俠如,號俠黃,漢族,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羅溪坪源村人。中國國民黨早期黨員,中國近代著名將領。

李烈鈞書法

家世追述及求學時期

餘家世居江西武寧,業儒及農。父諱駿興,字民仁,號德盦,母楊氏。先嚴兄弟四人,先嚴居長,太平天國時與諸伯叔棄儒從軍,事敗潛返坪原村故裏,躬耕自給。餘兄弟二人,兄名烈謨,好騎射,應武試,涉某河乘馬不肯渡,用力鞭策,致傷肝部,竟以醫藥罔效而逝。餘生於民國紀元前三十二年(應為三十年,清光緒八年壬午),原名烈訓,後易名烈鈞,字協和,別號俠黃。稍長,見先嚴與諸伯叔麵部或手部均有針刺“太平天國”四字,叩問其故,心怦怦,欲動焉。及年十二,聞父老述甲午戰役,國軍挫敗,餘雖幼,憬然若有所悟,思雪斯恥,始蓄投筆從戎之誌。

先嚴居武寧城,躬耕之餘,以武寧為產茶區,而運輸不便,乃兼操運輸業以利鄉人。又對茶商作賠償擔保之責,即近世保險意。餘家以信用著稱,各商至南昌或九江需運輸者,多就餘家為之。其比較繁重者,先嚴每躬自任之。運輸之徒者,日至數十人,絡繹於途。經營數載,家漸小康。大姊配潘爵予,潘佐餘家經營。茶商獲利至厚,及餘成年,家益充裕,各商號來貸款者益多。

潘爵予助予父經商而雄於財,乃為之建築房屋,議落成即請餘家遷入。已而其侄女田潘氏,謀奪此屋,因而涉訟。潘、田兩家之間人均出庭。餘家僅有李詞(祠)之管守李讚和、李海濤及少數紳董出而為助。田潘氏巧言令色,必欲得房屋而後已。縣令彭某有偏袒意,餘時尚幼,見勢不利,乃挺身而出,謂縣令曰:“此案經過或已明了?”彭令頷之。餘複曰:“如曲在李氏,一切責任餘願負之。”措詞不免過激。田潘氏從而中傷之,縣令遽將餘扣押在右堂,與馬快為鄰。囚內有馬快曾因他事被餘懲擊之者,見餘囚,奚落之餘,虐待備至。當時政治之黑暗,益使餘憤不可遏。適傳教士初至縣,以祠堂管守李品章主持天主教事頗得信仰,李詞(祠)乃促品章赴縣衙理論,縣令恐惹起教堂交涉,始將餘釋放。餘雖回複自由,而訟案仍未決,且耗財不貲矣。其後餘回贛任管帶,田潘氏家中落矣,求餘介醫治疾,餘不念舊惡,慨然允之,田潘氏慚謝不已雲。

餘少喜交遊,服膺先賢範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二語,豪俠自喜,邑中賢士大夫,皆昵就餘。紀元前十年(光緒二十八年),江西巡撫飭知彭縣令,以奉督練處令江西設立武備學堂,令武寧選派二人肄業。其時風氣未開,世家子視此為畏途。彭縣令自審判餘家爭屋事,視餘為孝子,後以餘雄糾糾,令餘考試。

出題後,命攜

汪瑞愷(1873—1941),江蘇吳縣人。晚清光緒丁酉科舉人。清末曾任江西按察使,江西廣饒九南兵備道,江蘇巡警道,湖南鹽法長寶道,長沙關監督等職。民國後曆任江西省省長,參政院參政等職。七七事變後投敵。1938年6月,任華中維新政府浙江省省長兼省財政廳廳長。1940年3月以後,任汪偽國民政府浙江省政府主席。1941年1月24日病亡。

歸作答。次日交卷,乃得預選。將赴省,餘家因訟事受累頗窘迫,致資斧一時無所出。於是武舉人張坦庵先生之女公子張定秀,武舉人邱老茂、田建卿之內眷,葛斯堂之女公子及大瓏熊康侯均以首飾財物相資送,而平原族長李友民先生,相待尤厚,乃得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