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以所欲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為可而道之,知①所必出也。故雖為守門,欲不可去,性之具也。雖為天子,欲不可盡。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欲雖不可去,求可節也。所欲雖不可盡,求者猶近盡;欲雖不可去,所求不得,慮者欲節求也。道者,進則近盡,退則節求,天下莫之若也。

【注釋】

①知:通“智”。

【譯文】

本性,是上天成就的;感情,是本性的實質;欲望,是感情的對外界事物的反應。認為自己的欲望可以達到就去追求,這是感情不可避免的。認為欲望可以達到就去實行,這是人的智慧必然做出的選擇。所以即使一個守門的小卒,他的欲望也是不可能去掉的,這是本性所固有的。即使是天子,欲望也是沒有盡頭的。

欲望雖然沒有盡頭,但是可以接近滿足;欲望雖然不能去掉,但是可以節製它。欲望雖然不能窮盡,但是對欲望的追求還是可以達到滿足的;欲望雖然不可以去掉,追求的雖然達不到,但是追求欲望的人可以抑製自己的追求,按照正確的原則行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滿足,在條件不允許的時候節製自己的欲望,天下沒有比這更好的了。

【注釋】

①走:跑。②無多:無所謂多,指再多也不嫌多。③無寡:無所謂少,指再少也不要。

【譯文】

大凡人都是順從自認為正確的原則來做事,而拋棄自認為不正確的原則。了解了為人處世原則的,都會這樣做,沒有按照為人處事原則來做事的人,是沒有的。

假如有個人想去南方,不管路程有多遠都會去;如果不想去北方,不管多近都不會去的,難道說由於南方的路程比較遠,就離開南方而去北方嗎?現在人的欲望,非常多而不嫌多;厭惡的東西,非常少而不嫌少。難道說由於欲望多,就背離欲望而取自己所厭惡的嗎?所以,符合道義的欲望就順從它,哪裏會因為欲望多而混亂呢?不符合道義的就要拋棄它,哪裏會因為欲望減少而安定呢?所以聰明的人隻要根據道義來行事,那些奇談怪論就都衰亡了。

【原文】

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嚐粹①而來也;其去也,所惡未嚐粹而往也。故人無動而不可以不與權②俱。衡③不正,則重縣④於仰,而人以為輕;輕縣於俯,而人以為重,此人所以惑於輕重也。權不正,則禍托於欲,而人以為福;福托於惡,而人以為禍,此亦人所以惑於禍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權也;離道而內自擇,則不知禍福之所托。

【注釋】

①粹:純粹,引申為完全徹底。②權:秤錘,這裏引申指衡量行為的準則,即“道”。③衡:秤杆,秤。④縣:同“懸”,掛。

【譯文】

大凡人想得到的東西,他想要的不一定能夠得到;想去掉的東西,他所厭惡的不一定都能去掉。所以,人的行動沒有不可能不加以衡量的。

衡器不準確,雖然掛上了重物,也會反過來,人就會認為是輕的;雖然掛上的是輕物,反而會低下去,人會認為是重物,這是人被輕重迷惑的緣故。衡量的標準不正確,禍患就會包含在欲望之中,人認為它是福氣;福氣包含在厭惡的事情中,人認為那是禍患,這是人被禍福所迷惑的緣故。道義,古今都是正確的衡量標準。背離了道義而自己內心選擇,就不會知道禍福在什麼地方了。

【原文】

易者,以一易一,人日無得亦無喪也。以一易兩,人日無喪而有得也。以兩易一,人日無得而有喪也。計者取所多,謀者從所可。以兩易一,人莫之為,明其數也。從道而出,猶以一易兩也,奚喪!離道而內自擇,是猶以兩易一也,奚得!其累百年之欲,易一時之嫌①,然且為之,不明其數也。

【注釋】

①嫌:通“慊”,滿足。

【譯文】

在交換過程中,拿一個東西來換取另一件東西。人們說這是沒有什麼得到也沒有損失。拿一個東西換取兩件東西,人們說這是沒有什麼損失而是得到了。拿兩個東西換取一件東西,人們說這沒有什麼得到而是損失。善於計算的人希望換取很多,善於謀劃的人遵從自己認為合適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