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處世篇(7)(1 / 3)

自尊與自大,並無關聯。隻有自卑與自大,才常常聯係在一起的。有人比喻說:“自卑感與自大狂,乃一物的兩麵,好似刀片,兩邊都有傷人的鋒刃。”這個鋒刃不僅傷別人,尤其能傷自身。自卑感,不但是普通人,許多偉人中,也存在著。作為人來說,不但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就是從脆弱的方麵,容易產生自卑感;於是以其所長,掩蔽了其所短。在另一方又容易產生自大感,於是以其所短掩其所長。因此常常會自作聰明,自以為英雄,或是自我為聖,自我為師。

愚而好自用,賤而好自專,好為人師的人,都容易犯這個毛病。這樣就親手斷送其偉大成就於墳墓之中,這種人不知有多少。再說,自尊不是傲慢,自尊不是狂妄;自尊、自重是存在於內在的,傲慢、狂妄是顯露於外表的。隻見其小,不見其大。大,同於天地。有什麼值得狂傲?

孔子教誨學生說:“恭則不侮。”對人誠敬,有禮,就不會遭到侮辱。這就是敬人自敬的道理呀!要自尊,先必須自敬。不能敬自己,怎麼能尊敬他人?又怎麼能自尊一己?能自敬的人必不自賤。自敬就是“主敬”之學。二程夫子說:“涵養須用敬”,敬於身,就不會慢於身;敬於心,就不會動於心;敬於行,就不會縱於行;敬於事,就不會怠於事;敬於天地鬼神,就不會忽於天地鬼神。像這樣把持著敬,怎麼會有德不立而業不成的人呢?像這樣把持著敬,精神無時不在集中,無時不在專一。

古人說:“誠者天之道,敬者人事之本,“敬勝百邪”,“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隻是敬也。敬就沒有間斷,體物而不可遺者,誠敬而已矣”。又說:“所謂敬才,主一之謂敬;所謂一者,無適之謂一”;“易所謂敬以直內,義以方外。須是直內,乃是主一之義;至於不敢怠,不敢慢,尚不妨於屋漏,緣是敬之事也。但存此涵養久之,天理自明”;“人心不可二用,用於事,他事更不入者,事為之主也。事為之主,尚無思慮紛擾之患;若主於敬,又焉有此患乎?”這些就是所說的“敬主”,就是要做到收斂心身,精神集中,不怠不慢的事吧。

認為自己尊貴,就對賢德有學問的人采取傲慢的態度;認為自己聰明,就不接受別人的意見而誇耀自己。這種人是得不到他人尊敬的。

送上得體的見麵禮

交往中,注重對人稱呼得體。稱呼,乃待人接物時的第一個見麵禮,它好像是進入交往大門的通行證。稱呼得體,使對方感到親切,交往有了基礎。稱呼不得體,易引起對方不快或慍怒,雙方陷入尷尬境地,使交往梗阻或中斷。

稱呼人要因人而異,因地而異,還必須區分不同的職業。時下,有許多青年人,不管遇到什麼人,一律口稱“師傅”,難免會鬧出笑話。

一天,幾個年輕人從避暑山莊遊覽出來,想抄近路去外八廟。正遇到一個賣茶葉蛋的姑娘,一個小夥子上前問路,他禮貌地叫了聲:“小師傅!”姑娘沒答應,小夥子以為她沒聽見,又高聲叫了一聲,這下激怒了姑娘,氣呼呼地說:“回家叫你娘小師傅去!”這是為什麼?本來有禮貌的問路,反倒挨了一頓罵。後來才弄清楚。當地稱和尚、尼姑為師傅。一個大姑娘怎願別人稱她為“小師傅”呢?難怪姑娘發脾氣。

怎樣稱呼才算得體呢?這要依據對方的年齡、身份、職業等具體情況和交往的場合,以及雙方關係來決定,它沒有統一的模式。

相傳有個年輕人騎馬趕路,天已近黃昏,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正在著急。此時,見一位老漢從這路過,年輕人在馬上高聲喊道:“喂!老頭兒,離客店還有多遠?”老人答:“五裏!”他策馬飛奔,趕路去了。然而一氣跑了十多裏,仍不見人煙。他生氣地想,這老兒說謊,真可惡,非回去教訓他一下不可。他一邊想一邊自語道:“五裏、五裏、什麼五裏!”他猛地醒悟到,這“五裏”不是“無禮”的諧音嗎?於是掉轉馬頭往回趕,追上了那位老人,急忙翻身下馬,親切地叫聲“老大爺”,還沒等說什麼,老人便接著說:“客店已走過頭了,如不嫌棄,可到我家一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