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伸手接過符紙,手指一碰,卻當空化作青煙,順著三色蓮花燈照亮的地方,消失不見了。
在她消失之後,地上卻莫名多了一塊玉器。
我雖不懂玉石之物,但僅憑外行來看,也可認出此玉算不得什麼上乘之物,色澤黯淡不說,還是一塊殘缺不齊的玉片,我從地上撿起,打開手電,借光線一照,卻見玉片之內有些模糊不清的脈路。
薑麗猜測說,這東西很有可能是剛才那女鬼的陪葬品,亦為命器!怨靈成魂,但凡是具有靈智的,都會選擇陰邪之物或者生前視為貴重的東西作為自己死後的命器,以保證自己魂體在陽間長存不滅,其中更是為了躲過判官陰司索魂而用,現在薑麗為她做法超度了怨氣,她肉身不存,魂往歸宿,這命器自然也沒了作用。
不過由於還殘留著她自身靈力,如果回去能借法驅除之內的陰氣,倒也可以作為一件不可多得的護身符來使。
薑麗卻再三囑咐我,這東西給誰都行,就是不能給你。
我呆住了,“為什麼啊?”
“因為你身懷龍紋秘刀,刀中銳氣容易跟玉佩瑞氣發生衝突,到時候克死你。”
我一想的確如此,我自持龍紋秘刀,緊急時又有黃大仙的毛發,這女鬼留下來的碎玉,於我現在而言,確實沒有太大必要。
都說人心不足蛇吞象,對待這些東西,我不敢心生貪婪,便想把這碎玉讓給老張,老張卻一個勁兒的推辭,“不行不行,我一把年紀了,可受不了這些東西,再好我也不要,你還是自個收著吧,實在不行,拿去兜售給那些倒騰古玩的人,說不定還能賣個好價錢。
薑麗卻不滿的道:“人家如此苦命,此物定是她身前視為貴重之物,否則不會被她作為命器的,你們怎麼能想著把這東西賣了呢?”
“這不是純心坑人嗎?”
我和老張一時啞口無言,她一把從我手中奪過碎玉道:“反正這些東西留給你們也不會有好的出路。”
我腦中一轉,突然想到一個人,“不如把碎玉給劉大誌吧,他不是正缺護身符嗎?這東西一旦煉化了,比你給的桃木符要好上許多吧。”
“這個……”薑麗猶豫了一下,“此物本是女鬼留下,相當是給我的報酬,未經她同意,冒然送給別人,不知會不會犯衝啊。”
犯衝是相克的一種俗語,我滿不在乎的道:“你怕什麼,人家都給你了,自然是默認了,況且留在你手裏也毫無用處,拿給劉大誌,也算是給她積攢陰德,說不定陰司因此舉還讓她少受一點刑罰呢?”
薑麗剛想說送給劉大誌得了,但我卻不同意,非要讓劉大誌加點價碼才行,這東西多難能可貴,尋常道士想找都找不到呢,白送給他,太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