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子(1 / 1)

「某時,身邊偶然有人提起朋友一詞時,你最先想到的會是誰?」

我曾經有個朋友……

說是曾經,並不是指我們現在不是朋友了,而是我已經見不到她了。她沒有死,她走了,走之前她拿了些東西給我,說,你要願意的話,就寫吧。

我其實並不喜歡寫作。因為她,從高中畢業起愛上了,然後一發不可收拾,像嵌入了靈魂,我也就順其自然,沒日沒夜地寫……

因為她是一個作家。

她寫奇幻小說,她給自己筆名“三界書香”,但一直沒使用。她真名當中有一個“香”字,我一直叫她“香香”,有時和她吵架或者急了亦或是心情不好時就叫她“臭臭”。

她說,以後你要是寫故事,就用這個筆名吧!

(林香是一個在沒必要的情況下不太愛掩飾情緒的人,熟悉她的人說她笑點很低,不熟悉她的人說她不苟言笑。在我看來,林香是一個以自身原則處事的人,她能夠在見人的第一眼判斷出此人的某些品性,若是她欣賞而認為可以深交的,她會繼續和你保持聯絡,相反,不要說聯絡,她甚至會忘了你叫什麼名字。香香有時候情緒化比較嚴重,要很了解她的人才能夠隨時領會她情緒的變化,上一秒鍾她可能還和你有說有笑,或許下一秒她就沉默了;上一秒鍾她可能給了你一巴掌,而下一秒她很有可能拉著你興高采烈地去吃飯,我已經習慣了。所以通常她知道自己的這個毛病之後便不會給人什麼承諾,她怕承諾過後萬一心情使然又不想去做了,會給人以不講信用之感。所以香香不會輕易承諾,但一旦她承諾,你放心,她一定做到。)

我會很思念她,希望她還活著,我知道無論用什麼方法我也找不到她,但她總找得到我。

所以我拚命地寫我自己的奇幻故事,拚命想成功出書,拚命想讓我的故事被搬上銀幕,讓她可以在世界的某個角落看到,然後回來找我。

即使不回來,也讓她知道我還活著,讓她知道我可以用她送的筆名寫自己的故事。

但我怎會擁有她如此靈慧的筆墨……

始終無法如願,但我還是一直寫,一直寫,畢竟,它已成為我一部分的靈魂。

她留給我的東西零零散散,現在想來,她對我是如此信任。她說過我在寫作方麵有靈性,有寫小說的靈性,會想。就算給我一個片段,也能讓我寫成長篇小說。

她說我很恐怖,寫出來的東西讓人明明知道是假的,卻有一種莫名的真實感。或者說,猜不出是幾分真、幾分假。

我現在恍然大悟,原來這就是她如此放心將這些東西交給我寫的原因。因為可以讓人猜不出是幾分真、幾分假。

故事終將是故事,即使它淩駕於生活之上,即使它超越情感,我們依然不要忘了,它隻不過是一個故事。

依然也不要忘了,那些我們曾經堅信過的,千萬不要讓它在時間的長河中褪了色。

所以在看這篇小說的時候,您要知道,這裏麵,是有幾分真、幾分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