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番之亂(上)(2 / 2)

隨後的時間裏,吳三桂初鎮雲貴,清廷曾準予便宜行事,雲、貴督撫全受他節製,所除授文武官員,號稱“西選”,“西選”之官幾遍各地。順治十七年,雲南省俸餉九百餘萬,加以粵閩二藩運餉,年需兩千餘萬。鄰近諸省挽輸不足,則補給於江南,致使清朝財賦半耗費於三藩。吳三桂自恃勢重,益驕縱,踞明桂王五華山舊宮為藩府,增崇侈麗,盡據明黔國公沐氏舊莊七百頃為藩莊,圈占民田,迫令“照業主例納租”,並“勒平民為餘丁”,“不從則誣指為逃人”。又借疏河修城,廣征關市,榷鹽井,開礦鼓鑄,壟斷其利,所鑄錢,時稱“西錢”。吳三桂專製雲南十餘年,日練兵馬,利器械,暗存硝磺等禁物。通使達賴喇嘛,互市茶馬,蒙古之馬由西藏入雲南每年數千匹。他遍布私人於水陸要衝,各省提鎮多有心腹。其子吳應熊為額駙,朝政巨細,可以旦夕密報。於是,吳三桂自以為根蒂日固不可拔,朝廷終究不會從他手中奪去雲貴。

耿精忠襲封王爵後,縱令屬下奪農商之業,“以稅斂暴於閩”,縱使其部下“苛派夫役,勒索銀米”。又廣集宵小之徒,因讖緯有“天子分身火耳”之謠,妄稱“火耳者,耿也。天下有故,據八閩以圖進取,可以得誌”。

尚可喜在廣東令其部屬私充鹽商,又私市私稅。廣州為對外通商口岸,“每歲所獲銀兩不下數百萬”。尚可喜對清廷比較效忠,但年老多病,將兵事交其子之信。尚之信素性桀驁,橫暴日甚,招納奸宄,布為爪牙,罔利恣行,官民怨恨。又酗酒嗜殺,常在其父麵前持刃相擬,所為所行,日益不法。至此,三藩各據一方,互通聲氣,廣布黨羽,實際上已成為割據勢力。

三藩擁有自己的軍隊,獨立的財政,以及地方的實際統治權,其實已經‘勢成割據’。其中,平南、靖南二藩各有兵力十五佐領,綠營兵各六七千,丁口各兩萬;平西王所屬兵力五十三佐領,綠營兵一萬二千,丁口數萬。

吳三桂自視功高蓋世,兵強馬壯,四方精兵猛將多歸其部下,所以驕橫跋扈,荒唐奢靡。在吳三桂的要求下,清廷擢升其部將王輔臣為陝西提督,李本深為貴州提督,吳之茂為四川總兵,馬寶、王屏藩、王緒等十人為雲南總兵。

此時,三藩勢力幾及全國之半。

大清局勢越來越明朗,三番造反之心日益可見,同時又有台灣鄭王府,天地會,沐王府,王屋山等各種反清勢力,準備起兵謀反。三藩已經勢成割據,嚴重威脅著清王朝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