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吃掉一方的利害關係
有兩個人合夥做生意,一個有錢出資金,一個負責疏通關係。在共同努力下,他們的生意很紅火。那個負責疏通關係的人便起了歹心,想獨吞生意。於是,便向出資者提出還了那些資金,這份生意算他一個人的。出資人當然不願意,因此雙方僵持了很長時間,矛盾越來越尖銳,最後訴諸公堂。那個負責疏通關係的人在兩人開始做生意時,便已經給對方下了套,在登記注冊時,隻注冊他一個人的名字:雖然出資人是原告,卻因對方早就下好了套而輸了官司。結果,他眼睜睜讓對方獨吞了生意而沒有辦法。
從利害關係雙方來看,負責疏通關係的人是占了便宜,他的所得正是出資人的所失。這對他來說,是一時得利,但他這樣的作為,從更深一層意義上看,所得也不一定比所失小。他獨吞別人利益的人,會讓更多的人不願意也不敢和他交往,最終也會失去了那份很好的生意。可見,交際中如果用欺詐行為而侵占別人的利益,可能會因為欺詐而失去更多。試想一下,有誰願意和一個一心隻想著獨吞好處的人交往呢?
(三)互利互惠的利害關係
有這樣一對夫妻,妻子半身不遂,癱瘓在床,隻有勉強依靠著拐杖能走幾步路,丈夫則是個聾啞人,聽不到一點聲音,說不出一句話。但是,兩個人的生活卻很幸福。有一次,他們兩個人去城裏買東西,丈夫就騎著三輪車,車上坐著妻子。由於丈夫不會說話,他隻能用手比劃,妻子就負責說話,談價錢。兩個人生活了二十多年,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的不愉快。他們生活得非常快樂。因為,他們雙方雖然都有殘疾,但是他們有效地進行了“互補”,彼此間默契配合。丈夫雖然聽不見,說不出,但他卻有強壯的身體;妻子雖然不能走路,但她卻有良好的口才。兩個人互相配合,互相扶持,生活得十分幸福美滿。
生活中,我們常常會聽見有人這樣說:“這件事太難了,我都辦不成,別人就更不會辦成了!”“這件東西我得不到,誰也別想得到。”以這樣的心態進行人際交往和人脈集結,肯定一事無成,不但交不到任何朋友,就連自己之前的朋友都會遠離他們。與人交往中,要有信心,要懂得優勢互補。
在彙集人脈關係的時候,不管任何情況,都要學會看到自己的不足,學會取人之長,補己之短。如果能夠從別人的利益中,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東西,讓彼此達到互惠互利,這就等於又記得了一個有效的人脈關係。為了達到雙贏,不能追求一方的利益最大化,而是雙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達到了這一點,你的人生就會更加精彩了。
著名的成功學大師卡耐基對於人際關係,有更進一步的看法,他認為:完整的人際關係包含三階段:發掘人脈,經營交情,出現貴人。時下很多年輕人不是沒有專業實力,但機會總是擦身而過,究其因在於少修了一門交情學。在許多雞尾酒會中,都能見到一些不能融入新環境的人,一般習慣於躲在角落,不采取主動,這樣做,交情不會開花結果。身段放低、主動謙虛,是建立交情的不二法門。
美國著名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在其人生最輝煌的時候曾經頗有感慨地說:“與別人相處的能力,如果能夠用錢買到的話,那麼,我願意為此而付出雙倍的價錢。”連洛克菲勒這樣的成功人士都對人際關係的拓展感到如此的重視,更何況那些默默無聞的小人物呢?許多成功人士都推崇這樣一個道理:人在二十歲之時,要靠體力賺錢;三十歲之時,要靠頭腦賺錢;四十歲之後,要靠關係賺錢。
在我們對人脈的集結中,要學會幫助別人,在幫助別人的同時得到自己的利益,這樣,雙方都能獲得好處的事情就是雙贏,現代社會,追求雙贏,是許多成功人士的主要成功秘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