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用兵始於計謀,善善策出自“廟算”,而精確的“廟算”又來自對各種因素的偵測考察。
孫子在第一章中非常具體地提出了“五事”、“七計”的考察標準,按照這個標準能對自己和敵人的優劣有個較全麵的判斷,即“先察”。在“先察”的基礎上然後做到“後謀”。
孫子還在這些基礎上總結了整部兵法的精粹:“攻其無備,出其不意”。
(原文)。
孫子曰:
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
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陰陽、寒暑、時製也。地者,高下、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製、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
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1—孫子。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製權也。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不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譯文)。
孫子說:戰爭是國家的大事,關係到軍隊的生死,國家的存亡,不能不認真考察研究。
所以,要用經過敵我五個方麵的分析比較而定的計謀去研究它,以探索戰爭的情勢。一是道,二是天,三是地,四是將,五是法。所謂“道”,就是使民眾與君王的意願一致。這樣,他們就可以為君主死,為君主生,而不畏懼危險。所謂“天”,就是指晝夜陰晴、寒冬酷暑、春夏秋冬。所謂“地”,就是指地勢的高低路途的遠近、地形的險阻平坦、地域的寬窄、死地與生地的利用。所謂“將”,就是指將帥的智謀、威信、仁慈、勇敢、嚴明。所謂“法”,就是指軍隊的組織編製、將吏的管理、軍需的供應。凡屬這五個方麵的情況,將帥都不能不知道。了解和掌握這些情況的就能勝利,不了解這些情況的就不能勝利。因此,要通過對敵我雙方情況的比較,來探索戰爭勝負的情勢。即是說,哪一方君主能夠使民眾與自己的意願一致?哪一方將帥更有才能?哪一方天時地理有利?哪一方法令能貫徹執行?哪一方武器裝備精良?哪一方兵卒訓練有素?哪一方賞罰分明?我根據以上七個方麵就可以判斷誰勝誰負了。
如果聽從我的計謀,作戰一定勝利,我就留下;如果不聽從我的計謀,作戰一定失敗,我就離去。
有利的計謀,已被采納,還要造成有利的態勢,作為外在的輔助條件。所謂有利的態勢,就是根據對自己有利的情況,掌握作戰的主動權。
用兵是一種詭詐的行為。所以,能打而裝作不能打,要打而裝作不要打,要向近處而裝作向遠處,要向遠處而裝作向近處。敵人貪利,就引誘它;敵人混亂,就攻取它;敵人力量充實,就要防備它,敵人兵力強大,就要避開它;敵人氣勢洶洶,就要阻撓它;敵人辭卑慎行,就要驕縱它;敵人休整得好,就要勞累它;敵人內部團結,就要離間它。在敵人毫無防備之時發動進攻,在敵人意料不到時采取行動。這是軍事家指揮的奧妙,是不能預先傳授的。
開戰之前,“廟算”能夠取得勝利的,是因為勝利的條件充分;開戰之前就預計不能取勝的,是因為勝利的條件不充分。“廟算”周密就能勝利,“廟算”疏漏就沒有勝利,何況不做“廟算”呢?我們根據“五事”、“七計”來進行觀察,誰勝誰敗就可見端倪。
(兵法精粹)。
五事—戰鬥力五要素。
孫子強調在戰前必須就敵我的五項基本要素,加以衡量;對敵我雙方的實力進行計算比較,以掌握其真實的情勢。這五項基本要素是:道、天、地、將、法。
“道”,指的是民眾和君主之間,具備共同信念,可以為君國而死,不畏懼任何危險。
“天”,天時,指的是晝夜晴雨,寒冬、酷暑、春、夏、秋、冬季節的變化。
“地”,地利,指的是路途的遠近、地形的險要與平坦、地勢的開闊與狹隘,以及地形進退的難(死地)易(生地)程度。
“將”,將領,指的是指揮官必須具備智謀誠信、誠信、仁慈、勇敢、嚴明五大素養。
“法”法製,指是的軍隊的編製、將吏的統製和軍需補給等。
七計—判斷勝負七準則。
接著,孫子又提出七個判斷勝負的基本標準,這就是“七計”:
1、哪一方的元首賢明,對國民有號召力?
2、哪一方的將帥有才能,對軍隊有威信?
3、哪一方得到天時與地利?
4、哪一方的法製命令能夠貫徹?